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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与不辩?

 于哲律师 2022-08-12 发布于菲律宾

我不只一次听到律师说过,这案子,辩不辩都是一个样儿,没人听的,还没开庭呢估计判决书都写好了……

听到这话,我是觉得心寒的。当事人认为,律师无用,我们可以说他不懂;律师自己说自己的辩护无用,就有些尴尬了!

如果律师说自己辩与不辩都是一样,这话说在开庭前,这多半是因为律师准备不足,自己找的偷懒托词罢了。这其实是在给自己的不负责任找理由。我没权利去评判别人,但我觉得这种做法特别不妥的是,在推卸责任的同时,律师是在用自己的言行毁掉普罗大众对律师的信任……

但,很多尽职履责的律师,有的时候,也会说出,辩与不辩一个样儿的话。我想这多半是律师的无奈之语。律师尽力了,未能达到自己或当事人希望的结果,律师又能如何呢?无可奈何而已……

我是追求有效辩护的,但我不自信,我的辩护都能起到作用,都是有效的。但就算如此,辩与不辩,真的是一个样子吗?以我的经验来看,辩与不辩,真的不一样。

一个涉黑案子,起诉书中指控被告人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积极参加者,公诉人当庭建议没收将该被告人名下的全部公司、房产、车辆。但事实上,这位被告人也早于20年前就退出了该组织。其名下的财产是其多年来合法经营所得,与黑社会性质组织无关,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应当被没收的财产。

就该被告人的财产是否属于应当被没收的财产,起初检察院、法院的态度是坚定的,认为应当予以没收。但经过律师的举证、多轮辩论,检察院的态度有所改变,当庭表示认可上述财产与黑社会性质组织无关,建议人民法院公正处理。

作为辩护律师,虽然我清晰知道,这些财产不属于应当被没收的财产,但在大的环境之下,这个辩护效果也是我不敢奢望的。事后,内心的庆幸是,就算觉得这个案子没有希望,但幸好自己尽力了,自己的辩护产生了有利于被告人的积极效果。

另外一个恶势力犯罪的案件,第一被告人最终被判四年半,看到这个结果,我是极其沮丧的。我费了那么大力气的案子,最终还是判的这么重!但事后,对比该地区普遍的量刑幅度,这已经是近年来、该地区、类似案件的最低量刑了。

我不敢说,好的结果依赖于律师。案子做的越多,我越没有这个自信!但,律师尽力与否,结果上会有明显的不同,所以,律师真的不该自轻自贱。

辩与不辩,天差地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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