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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家一开口 便知有没有

 于哲律师 2022-08-12 发布于菲律宾

有一次去外地办案,跟法官约好当面沟通案情。

书记员先到的接待室,我和书记员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有关于案子,也有与案子没啥关系。书记员说话很谨慎,我也就不便再说些什么了。

承办法官稍后就到的,我站起来打招呼,然后表示感谢,感谢承办法官肯抽出时间听我陈述辩护意见。(我是真心感谢,因为我也遇到过不愿见面,只索要书面辩护词的情形。)法官看看我,问道“你是哪里人?”,我略有些惊讶地说,“我家是北京的”,然后觉得这样回答似乎和律师的身份有些不符,补充到“我家在北京,我也在北京执业”。承办法官又看了看我,微微地说“不是你们北京来的律师,第一句话都得说,我是北京来的某某某律师吗?!”这话里面,我分明听出了嘲讽。

看来这位法官没少接触过北京律师,而且似乎北京过来的律师给这位法官留下的感觉不是很好。

其实想一想,我也很清楚个中缘由。不怪这位法官有“误解”。大城市出去的律师似乎总自带些优越感,貌似自己的水平比天高,自己的资源似海深……

其实吧,大可不必。谁不是通过司法考试(现在叫法律资格考试了)考出来的,别太自恋自己的那点“手艺”了。大一些的刑事案件往往都是各地各色律师汇集,有名的、没名的、大城市的、本地的、这个派别的、那个风格的,但只要一张口,水平高低立现。水平高的,大可不必自抬身价,因为都看在眼里,谁心里都有一杆称;水平低的,更不该过度吹嘘,成了笑话……

在烟台开庭,我就曾领略过当地律师据理力争,辩得有理有据;在某案中,我也曾见识到,甘肃执业的律师张弛有度,辩得情理兼容;当然我也遇到过,在某案开庭中,北京过去的律师辩得稀里糊涂……

所以,还是低调些、谦卑些好,把精力花在认认真真做案子上……

回到那天沟通事情上来。跟这位承办法官从下午3点聊到4点半,可以感受得到这位法官对律师意见是重视的,至少容我把案件细节、辩护观点详详细细陈述了一遍,甚至还时不时总结、重复一下我的辩护观点,可以感受到,这位承办人是听进去了。沟通明显变得友善、缓和,甚至还主动聊了聊对王成忠案的看法,以及最近案多、会多……

有效沟通的基础是平等、是尊重、是心平气和,可能法官要求的也不多,无论你是哪来的律师也别盛气凌人……

2021.5.8 写于北京通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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