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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微信群旁观了一场闹剧

 于哲律师 2022-08-12 发布于菲律宾

连续一整周,我早上一打开手机,总能噼里啪啦收到一个租赁合同案件沟通群里发的照片。

照片是双方对峙的情形。一个门两拨保安守,要想进这个门,会被两拨保安查。

荒唐至极!

其实就是一个简单的租赁合同,只是被租赁的房屋涉及区域比较大而已。承租人是个国企,拖欠了一年多的房租。拖欠房租的同时,所有权人们都看明白了一点,这家企业的宿命就是破产。

吃了一年半承租人“画的大饼”之后,所有权人提出了解约,不是着急要回承租人所欠的租金,大概率也是拿不回来的,只是不想让自己的损失再扩大。再不拿回房屋,损失的可就不是一年半的租金了,会是两年、三年……

然后,承租人一破产,开开心心继续去其他国企上任,亏的就是仅仅所有权人……

其实,看明白这一点后,谁都不会再忍、再让了……

幸好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欠十天租金,所有权人就可以提出解除合同。依法、依约,所有权人邮寄送达了解除租赁合同通知。

承租人也签收了。然后,继续画大饼,不断地在画大饼!

所有权人肯定是吃不下这大饼了,所有权人收回了房屋。收回的过程,并不费力,因为这些房屋本就被闲置,里面都是空的,没啥需要清点、保管的东西。

万万没想到的是,承租人居然纠结了大量社会人员堵在园区门口,造成了“一个门两拨人”守的荒唐局面。

双方僵持,一个24小时,接着另一个24小时。双方都投入了巨大了人力,这背后是巨大财力的支撑。也不知道这家濒临破产的承租人,怎么有钱雇佣如此强悍的队伍的;更不知道的是,这家企业围堵产区的目的是什么?双方既没有合作的基础了,承租人也根本没有履约的能力。库房都闲置一年半了,无力打理,怎么所有权人收回房屋了,就去堵门了。典型的“拥有时不珍惜,失去了方知可贵”!太晚了些……

僵持,我可以理解。荒唐的是,承租人认为租赁合同没有解除,他们仍有合法租赁期。

这就没有任何道理了。合同约定了解除事由,承租人也签收了解除通知,而且在三个月内没有到法院起诉或者到仲裁委去主张合同没有解除。

也就是说,合同解除的事实,是极为清楚的!“义正言辞”地叫嚣,合同解除必须经过法院或者仲裁委确认,真是让人无语!

要是解除每一份合同,都需要法院和仲裁委,司法机构早就设置了一个“确认合同解除审判庭”了。

既不交租金,又不腾房,接到解除合同通知后更不去司法机关主张权利,只是死死地赖着……

双方僵持,难受的不止双方,还有当地政府。当地政府挺难的,该管,又不敢管;不管,还不行;管吧,又不真懂;学吧,还挺难……

所以最简单的方法是,各打五十大板,但好在双方都把保安撤了……

这个案子收获很多。这里只谈一点,减少麻烦的第一要义是,要跟讲理的人合作,不和不讲理的人共事。其实事前挺难辨认的。

2022年8月12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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