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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害型”关系:消费“低价游”的游客和带“低价团”的导游

 文旅大观 2022-08-13 发布于云南

根据这些年的所见所闻,以及对各行各业“潜规则”的了解观察,我对社会成员之间的关系有一定的思考,忽有不吐不快之感。

人作为社会性的动物,难免要和其他社会成员产生各种层面的互动,形成各种各样的关系。这种关系有良性的,也有非良性的。我大致提两种,一种是“互利型”的,另外一种是“互害型”的。

何谓互利型的社会关系?即一个社会的社会成员都是有道德、有底线的,大家各安其位,社会呈现出一种欣欣向荣,和谐融洽的氛围。在历史上,出现过这样的时代,例如“文景之治”下,监狱一度因为没有犯人而长草。儒家有“大同世界”的理想,所谓:“大道之行,天下为公”。佛家的经典更是对完美的世界有诸多描述。当然,互利型社会的最终形态是什么样的呢?对其社会成员有什么要求?……这些都有待进一步的探索和实践,人们一直在实践的路上。

互害型社会关系是什么样的呢?互害型社会的社会成员是普遍没有道德的,对大多数人而言,除了金钱和物质享受以外任何高尚追求都是没有价值的。

例如,一个人因为突然受伤叫来了救护车,救护车上的工作人员因为和一些宰病人的医院有利益关系,会告诉病人离他较近不能乱收费的医院没有床位了,而和这些救护车上的工作人员有私下协议,可以按人头和病人所花费医疗费用给予“提成”的私立“医院”就成了“宰病人的场所”。由于病人也是有一定社会分工的,有了这种被宰经验的病人一部分会提醒身边的人不要上这种当,另一部分则会效仿甚至本身就是以这种方式谋生的。

旅游行业用“低价游”将游客骗过来,再利用言语胁迫等综合手段让游客购买价高质低的旅游商品也在这个范畴。贪便宜是人类的天性,在参加了低价游旅行团的游客和接待这些游客的导游之间,这种“互害”关系更为凸显。

游客交了七百块钱参加某省六天五晚游,如果游客自理交通费用的话,每天平均一百多元钱只够饭钱和住最低等的酒店。那么导游还需要收入呀,景区门票也是要钱的,旅行社还花了高价买了游客的“人头”——即向上游组团社支付数千元的“人头费”。这个时候在导游眼中,这些游客都是贪便宜的“坏人”,从其参加低价团的那一刻就已经开始损害自己的利益了。然后就有了大家常见的各类导游骂游客事件,强迫游客购物事件。

避免“互害型”社会关系出现蔓延,似乎有以下工作可以做一是要铲除“潜规则”生长的土壤,让各类蝇营狗苟没有市场。二是要强化各类监督,多渠道监督曝光,让这类行为暴露在阳光下,为公众所认知。三是要健全法律法规,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四是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破除一切向“钱”看思想。至于五六七八九十,我也不知道了,希望各位贤达思考补充。(陈大衡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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