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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打了!他:没打!

 雨霁槐荫1 2022-08-13 发布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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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王某,已深刻地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以后若有争议、纠纷将采用诉诸法律的救济方式,若再有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行为,将自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包括拘留等措施……”这是近日发生在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嘉州水郡社区的一幕,这场法治现场教育引来众多围观群众议论纷纷、频频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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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宣读罚款决定书。

家庭暴力具有隐蔽性、反复性、控制性等特征,对于她说“打了”他说“没打”“伤疤并非自己所为”的种种迷雾,人身保护令如何落地见效一直备受关注。

缺少爱的家庭,“我”将用什么守护

王某与李某系夫妻关系,因感情破裂,已提起离婚诉讼。2021年7月18日,因探望孩子问题,王某与其岳母刘某发生肢体冲突。刘某的脖子左侧有抓伤,李某左胳膊有抓痕,王某脖子左侧也有抓伤。李某报警后,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长阳派出所第一时间出警,经民警现场调解,三方达成和解。

原以为即将破裂的家庭,会在民警的调解下恢复往日的平静。岂料,王某却变换方式通过发送威胁信息、短信轰炸的方式,对李某、刘某母女进行骚扰。刘某因惧怕王某再次对其母女实施家庭暴力,为保障其人身安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房山区人民法院提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

刘某在申请保护令时提交了短信、微信截图、就诊证明、长阳派出所接处警现场登记情况、出警视频等证据材料。法院经审查认为,根据刘某提交的证据及法院依职权调取的证据,李某、刘某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事实存在较大可能性,故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禁止王某对刘某及其女儿李某实施家庭暴力。

根据法律规定,上述裁定自作出之日起六个月内有效,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后因双方诉争的离婚案件尚未审结且当事人有遭受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房山法院对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期限进行了延长。

双方各执一词,事实真相扑朔迷离

“翟法官,王某多次凌晨来我们家骚扰我们,还发微信辱骂我,6月17号凌晨带人殴打我,把车抢走了,我要求拘留他,一定要拘留他,给他一个教训……”王某的岳母刘某情绪激动诉说着事情经过。

“我们会进行一一核查,如果他真的有违反禁令的行为,我们一定会根据情节作出相应处罚。”承办人翟欣一边记录刘某的陈述,一边提示她为了便于取证,以后王某再打骚扰电话一定要录音、注意留存好家里摄像头的监控视频,遇到突发事件一定要及时报警。

在安抚申请人之后,承办人立即与被执行人王某取得联系,告知他人身安全保护令已进入执行阶段,重申人身安全保护令生效期间不得做出违反禁令的行为,并向他询问6月17日凌晨所发生的经过。然而,被执行人王某一口否认殴打刘某的情节,只是承认自己当时为了使用自己名下的车辆和对方发生了争吵。

由于人身安全保护令只是列明禁止行为,若无有效证据佐证相关行为,仅靠双方当事人陈述,案件推进只会陷入迷雾而无所适从。于是案件承办人通过查阅相关案例资料迅速确定了该案的执行方案,第一步,确定事实争议焦点;第二步,核查事实真相;第三步,征求申请人处罚意见;第四步,确定处罚方式、方法。

人身保护令作为反家庭暴力法创设的重要制度,其主要的功能在于预防和制止了家庭暴力的发生,如何更好地发挥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惩戒、教育作用进而避免家庭暴力的再次发生是此类执行案件的关键所在。

多方协同调查,事实真相浮出水面

“翟法官,其他的事情我们都能容忍,但他殴打我这个事,我绝对和他没完,我已经申请司法鉴定了,派出所的王警官说了,如果严重他可以坐牢……”申请人刘某诉说着自己的心结所在。

“翟法官,我绝对没有打她,我只是推了她一下,她身上的伤原来就有,不是我打的……”被执行人王某解释着当晚的情况。

经过与双方的反复沟通,承办人可以确定双方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2022年6月17日凌晨2点王某在抢夺车辆使用权过程中是否存在殴打其岳母的事实,该行为也是申请人要求法院拘留王某的主要原因。

由于家庭暴力的隐蔽性、反复性、控制性等特征,反对家庭暴力是全社会的责任,执行实施并非执行机关单独可以完成。承办人先后与公安机关、保护令裁决法官、离婚案件承办法官、居委会取得了联系,并调取了公安询问笔录,了解了双方当事人及其家庭的基本情况。

根据询问笔录、当事人陈述等证据材料,确认了王某在抢夺车辆的占有、使用的过程中和其岳母刘某发生了推搡的事实。此后,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出具了《鉴定意见通知书》,载明“刘某身体所受损害程度为轻微伤”。

“你的行为已经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如果对方对你不予谅解,公安机关就可以对你予以拘留。举轻以明重,我们法院完全有理由对你进行拘留。”在收到鉴定结果之后,承办人立即向王某进行释法说理。

“翟法官,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我只是想把车开走,没想到推她一下后果那么严重,我以后肯定不会那么冲动,我错了,我真的知道错了……”王某不停地为自己的行为进行解释、道歉。

沟通听取意见,惩戒教育两者并重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社会的和谐稳定与千千万万个家庭的健康幸福息息相关、密不可分。对家庭暴力的妥善处置,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矛盾激化,对维护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

由于王某认错态度较好,承办人多次与申请人刘某沟通希望其考虑到未来孩子的抚养、教育及王某本人的悔过表现予以谅解。申请人经过再三考虑表示愿意撤回拘留申请,希望法院对其训诫、教育。

“翟法官,我想通了,你们千万不要拘留他,以后还得向他要抚养费呢!他丢了工作,不得恨死我,再给他一次机会吧。”当承办人及法警一行进入社区居委会时,申请人刘某就急匆匆地表达了她的建议。

综合考虑上述情况,为切实增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司法权威,突出执行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惩戒、教育作用。近日,承办人决定对王某进行训诫、罚款,向王某明确告知其“行为已经违反人身保护令决定罚款1000元,应当立即停止并改正违法行为,如再次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将依法拘留,若情节严重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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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当场训诫。

王某再次承认错误,当场缴纳了罚金并作出书面保证,于是出现了文中开头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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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被执行人王某当场缴纳了罚金并作出书面保证。

房山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消除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是家庭文明的标志,是社会文明的基石,为取得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人打开法院执行的大门,充分发挥人身安全保护令执行过程中的惩戒、教育功能,进而达到一般预防的作用,是司法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维护司法权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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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徐伟伦 通讯员 翟欣 吴明慧

来源|法治日报

编辑|王芳 张博 丁兆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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