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别墅区物业管理事项及物业服务规范(一)安全秩序管理 1、实行24小时封闭式管理,按照“三防一带”的管理模式,即:人防、物防、技防三结合;抓好“三项安全”,即治安安全、消防安全、车辆安全。控制“三关”即入口关、监控关、巡逻关。 2、实行门岗、巡逻岗联动,进行不定期检查制度。 3、实行24小时监控监视,对区域周围各摄像点不间断进行监视。 (二)门卫出入关 1、做好门岗执勤,岗亭内物品摆放整齐,随时保持室内外清洁。 2、做好货物和车辆的进出登记制度,外来人员盘问登记制度必须凭证出入。 3、对小区周界及道路,别墅等防控重点位置进行日常巡视,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情况和环境保洁进行日常巡视,掌握动态,做好安全管理。 (三)消防管理 做好消防设施的日常检查与保养,定期检测消防报警系统、室内外消防栓系统、灭火器等,组织相关人员定期参加消防知识教育学习。 (四)突发事件处理 1、根据不同情况不同处理。 2、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向公司领导通报。 3、根据临时警戒线,保护好现场。 4、待公安人员到达现场后,配合公安人员进行提供线索和疑点,以便及早破案。 (五)车辆管理 1、进入小区的车辆进行引导管理。 2、区分业主车辆与外来访客车辆,确保小区有序、畅通,未登记的车辆不准进入小区。 (六)环境及工程管理 1、垃圾的清运管理:小区内的垃圾坚持每天及时收集、将垃圾清运至指定地点,坚持日产日清,做到区域内无乱扔、乱放现象。 2、建立清卫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管理。对小区会所、门卫、小区道路、公共卫生间等做到每日清扫,做好8-10小时保洁制度;对各幢别墅的门厅、通道等与外界连接区域以及小区公共部位的标志牌、信报箱、宣传窗、消防箱等每周一次进行擦洗,会所、门岗的玻璃门窗每月一次擦洗,保持整洁明亮。 3、考虑到本项目地的实际情况,为保持生活用水的质量,对储水池、污水井等每年坚持一次以上的处理、消毒;化粪池每年一次经常清理,如遇特殊情况,根据需要可适当增加。 4、台风季节到来之前,加强检查,防止屋顶及建筑物招风和易坠之处的加固,对门窗有经常检查关闭情况和地面的排涝等清理工作,尽量减少小区物业遭损。 5、在台风、暴雨等多雨季节,我方关注配电房内排水情况,一旦出现异常,及时按应急方案做好排水工作。 (七)绿化管理 1、别墅区内的绿化根据不同季节,及时做到浇水、除虫拔草、修剪、施肥等管理工作,保持绿化正常生长,无枯萎、虫害、死株现象,草坪、绿植形态及生长良好。 2、绿地无杂物,无侵占现象。 3、绿地的废弃物及时做好收集,保持清洁卫生。 4、死亡树木应在植树季节及时补栽,无明显黄土裸露。 (八)维修维护: 1、别墅区内水、电、公共设施的日常维修维护、保养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完好; 2、定期巡视,掌握公共设施及消防设计的运行和完好状况,如发现有损坏隐患或其他不正常的情况,应及时抢修,以确保公共设施完好,设备运转正常; 3、定期巡视,保证上下水、排污管道畅通,定期疏浚雨水井、污水井及管道,化粪池每年清理一次。保持小区污水不外泄,环境清洁。 4、电工持上岗证,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佩带工作证,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等安全防护设备。 (九)作息与保洁时间: 保洁人员:5月份——10月份,6:30时——17:30时 11月份——4月份,7:00时——17:00时 安保人员:白班8:00——17:00 夜班17:00——次日8:00 (十)其他 1、协助办理交房手续,并提供相应的入住服务。 2、开展代收代水、电、物业等有关费用及其他便民服务。 3、定期公布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收费收支情况。 4、物业经营管理及房屋资料管理规范,资料齐全,变更及时,保证档案资料账实相符。 5、我公司建有管理制度、巡查,考核台帐资料。 6、我公司及时完成甲方各项指令性、突击性任务,不能因节假日而拖延。 7、我公司做好企业家俱乐部一切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如因操作不当或维护工作不到位而造成设备设施损坏的,所需维修费用由我公司承担。 8、我公司各岗位按采购人要求配齐配足人员,不减少人数。 9、我公司不将本项目非法分包或整体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要求我公司赔偿相应损失。 (十一)、奖罚措施 1、我公司承包区域物业管理质量未达到《物业管理考核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的,采购人有权对我公司实施扣款。 2、采购人在考核过程中发现我公司区域内存在着大的保洁、安保质量问题,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单,我公司在2天内整改完毕并书面提交整改材料,如未按时提交书面材料的,每次从当月下拨金费中扣除1000元。 3、我公司在各级考核检查中因工作不力等原因,影响采购人成绩或声誉的,采购人按实际情况酌情对我公司罚款,情节严重时解除协议。 4、我公司遇合理投诉时,采购人经调查,确认系由我公司主观原因造成的,采购人每次可根据情节从当月下拨经费中扣除100—500元物业经费,未及时改进的加倍处罚;采购人临时下达任务,我公司因主观原因未及时完成或完成质量不符合约定的,采购人每次可根据情节从当月下拨经费中扣除300—500元物业经费;因我公司主观原因被新闻单位曝光批评的,采购人每次可扣除1%的当月下拨经费;重大活动期间,因我公司保洁不力造成负面影响的,采购人每次可扣除3%的当月下拨经费,情节特别严重的,采购人可终止本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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