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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风险/王万荣

 王万荣诗赋集 2022-08-18 发布于湖南


    湖南方圆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摘要:建设工程项目作为集技术、管理、经济、法律、组织协调等各方面为一体的综合性社会活动,存在众多的风险因素。本文围绕建设工程安全监理中的风险管理展开探讨,首先简述了安全监理风险的概念与其管理意义,然后剖析安全监理风险特点,进行安全监理风险识别,最后简介了安全监理风险管理的方法和措施。

 关键词施工安全   监理风险   管理 

引言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人们对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作为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必须识别安全风险,了解安全风险产生的原因,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采取安全监理风险管理措施,坚决杜绝建设项目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1安全监理风险概念

安全监理风险是指在工程项目监理过程中,因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事故给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带来责任或损失的可能性。

风险管理,就是人们对潜在的意外损失进行辩识和评估,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即在主观上尽可能有备无患或在无法避免时,也能寻求切实可行的补偿措施,从而减少意外损失,进而使风险为我所控的管理活动。

2安全监理风险管理的意义

2.1有利于提升建设工程的安全性、稳定性及建设工程市场、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2.2有利于健全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协调机制。

监理人员常驻在施工现场,对施工现场发生的事能随时了解和掌握,在施工过程中,对存在的安全隐患也能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如发生比较严重的情况,还能要求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并能及时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报告,健全了安全生产管理协调机制。

2.3有利于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创造安全施工环境。

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好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能有效地保证和提高工程施工质量。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的安全监理是保障工程质量的有效方法。

2.4有利于安全生产教育工作的推进,深化施工技术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从根源上规避安全事故。

2.5有利于提高施工效率,确保工程在规定时间内竣工交付使用。

2.6有利于建设工程整体管理水平的提高

安全生产体现了工程项目的整体管理水平,在建设工程中安全监理能有效推动提高建设工程项目的整体管理水平。

3工程安全监理风险特点

3.1风险影响的局限性

如某工程结构出现质量问题,项目监理部监管不严是产生问题的原因之一。尽管质量问题可以通过技术手段进行处理,但这一事件的发生影响了整个施工计划的实施,影响了工期,增加了费用,也增加了协调处理的额外工作。最关键的是项目业主对监理方的信任度下降,影响了企业形象,降低了社会效率。

3.2风险有一定的规律性

3.2.1在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过程中,要切实了解工程所在区域的地质结构条件、地下水文环境特征与气候变化情况,掌握自然灾害与地质灾害发生的规律。

3.2.2积极落实灾害预防工作。工程监理人员可根据特定区域某一时间段内,发生自然灾害的基本情况进行预防控制,除对台风、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等灾害设防外,还应配备安全预警装置及对讲机等。

3.2.3不同的工程项目都有不同的技术难点和关键环节,根据多年实践总结,风险事件发生在骨节眼的概率相对较大。例如:深基坑支护、高大模板安装等做为重点安全监管对象。

3.4风险的多变性

    受天气影响较大。例如:监理工程师根据当地气象部门报告的天气状况,签署了浇灌砼的施工令。当时认为天气对施工不会造成太大的影响,但施工到夜间,短暂下起了大雨,由于防范措施准备不充足,使局部砼质量受到影响,造成了一定的损失。可见风险的变化有时就在瞬间完成,没有过渡期,没有让人做准备的时间,只有事先提高风险意识,完善防范措施。

3.5风险存在的客观性和普遍性

风险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并超越人们主观意识的客观存在,而且在项目的全寿命周期内,风险是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的。

3.6风险的多样性和多层次性

建设工程项目周期长、规模大、涉及范围广、风险因素数量多且种类繁杂致使其在全寿命周期内面临的风险多种多样。而且大量风险因素的内在关系错综复杂、各风险因素之间并与外界交叉影响又使风险显示出多层次性。

4安全监理风险识别

4.1风险是客观存在的,是人们无法消除的。监理工程师对待风险应采取正确的态度,既不能夸大风险,被风险吓倒,又要正视风险,把握其规律,采取相应的对策,认真做好风险因素的事前控制,尽量避开或减轻风险造成的损失。

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有两类风险因素:

一类是非技术风险因素,如施工单位无安全生产许可证,出现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的自然现象。

一类是技术风险因素。如脚手架搭设方案无设计图及设计计算书。塔吊无抗倾覆验算、施工方案中缺乏“四口、“五临边”的安全防护措施等。

4.2安全监理风险识别依据:设计文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全过程咨询合同或监理委托合同。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有:《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监理规范》。我们从违背监理依据和相关法律带来严重后果方面来识别:

4.2.1行政法律风险:

(1)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 2)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 3)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当地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 4)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

(2)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8条规定:1)注册执业人员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令停止执业5年;2)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3)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终身不予注册;4)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3)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 37 号)第十八条规定: 监理单位应当结合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并对危大工程施工实施专项巡视检查。根据该规定第三十七条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1)未按照规定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的;2)未对危大工程施工实施专项巡视检查的;3)未按照规定参与组织危大工程验收的;4)未按照规定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的。

4.2.2民事法律风险: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第25条规定:监理单位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单位过失而造成经济损失,应当向业主进行赔偿。

4.2.3刑事法律风险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发现安全事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未依据法律法规和工程强制性标准实行监理的,如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造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依据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5安全监理风险管理的方法

5.1提高监理水平:监理目标要明确,组织机构要合理,职责分工要细致,约束机制要有效。事先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事中加强巡视、平行检查、旁站等,加强对建筑工程“五大”伤害(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和坍塌)危险源的监控,一旦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暂时停止施工,对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要及时向当地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事后对发生的安全事故,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并提供相关证据。

5.2制定安全监理规划、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实施细则和安全监理应急预案。

5.3制定安全监理制度。如安全检查制度、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等。

5.4加强监督、检查、测量和测试,对危险作业、危险设备、危险场所加强监理力度。

5.5督促并参与施工单位开展“三级”安全教育、组织员工培训,搞高从业人员特别是关键岗位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工作能力。

5.6提高监理专业技能:及时、准确、全面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学习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对危险源在事先、事中、事后进行识别和有效管理。

5.7加强职业道德约束,坚持公正、守法、科学的职业道德。

6工程监理安全风险管理措施

6.1完善各项安全风险管理体系

协助业主、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完善安全管理体系、成立相关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理机制。切实落实到每一个管理环节和每一个责任人;切实把好资质关,实现对新进场的施工单位从单位资质、人员素质、设备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或审核,从源头确保符合安全施工的要求。

6.2重点加强安全预防和风险管理

安全生产重点在于预防。监理人员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和检查。对重要结构、高危作业关键工序、易发事故源支撑作业的实体工程和薄弱环节等施工安全状况列为安全监督的重点。对各工序进行跟踪监督、现场检查、监理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必要时做抽检或检测工作。

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各种情况的安全隐患,如何处理这种风险也是加强安全监理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监理人员要区别对待通病和顽疾、区别首次出现和不可抗力等类型的风险。发现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向施工单位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督促施工单位对于安全隐患原因进行细致分析,审查其制定的解决方案和预防措施。

6.3建立健全如下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管理工作制度:

6.3.1日常跟踪检查制度。

现场监理人员应结合监理旁站、巡视工作,认真做好安全监理记录。

6.3.2每月(周)安全定期检查制度。

6.3.3安全、文明施工例会制度。

在每周的工程例会上,监理工程师专门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进行检查、讨论落实事宜。

6.3.4实行安全监理日志制度、安全监理月报制度和安全监理验收制度和总监理工程师巡视制度等 。

6.4加强对建筑机械的监管审查制度。

检查建筑机械是否有正规生产厂家生产的合格证书,机械设备装卸人员是否有合格的专业证书,检查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6.5技术措施

6.5.1总监理工程师主编《安全监理规划》,对项目安全监理进行总体策划。

6.5.2依据《安全监理规划》,专监编写《安全施工监理实施细则》,依之针对项目施工安全实施监理。

6.5.3组织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提供的设计、安全组织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中技术措施的可行性,是否违反安全技术强制性条文。审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冬雨季施工方案的制定情况,督促施工方是否做好施工前的预控,并进行专项检查和阶段性检查。

6.6合同措施

6.6.1包括协助业主签订好施工合同,对合同中涉及施工安全的条款,应严谨,严禁不出现对业主不利的条款。

6.6.2监理合同存在的风险条款是监理委托方对监理方的制约条件。在监理合同实施中,当双方都能认真执行合同、履行自己的责任、合作满意时,双方可能在不影响总目标的情况下,不计较个别条款的严格程度。监理方有时可利用这种友好的气氛,对一些隐含风险的条款作出有利于自己的书面解释,使一些本来对监理不利的条款得到化解,使风险分担比较合理。

6.7组织措施

6.7.1组建联合体,共担风险。在一些大型工程项目中,由于专业技术、工程经验和处理工程风险能力的不同,应注意发挥本单位自已的长处,避免自己的弱项,与其他咨询监理单位组建联合体,共同分担风险。

6.7.2对风险较大的工程项目应派一名得力的项目监理负责人,配备能力较强的工程技术人员,组建精明强干的项目监理机构,明确安全监理人员分工,落实安全监理责任并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6.7.3项目监理机构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安全施工检查或专项检查,并形成会议纪要。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和隐患,组织施工单位研究整改措施,并督促、复检整改效果。

6.7.4将施工安全作为监理例会研究、部署;总结安全生产情况,对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布置安全监理工作重点及管理措施。

6.7.5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活动,并对检查结果进行讨论,监理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6.8经济措施

6.8.1对工程风险较大的某一部分工作,为避免违约承担风险,可相应的采取经济措施减少风险损失。如冬雨季施工前或竣工交付使用前,督促施工单位增加机械设备、增加工作班次,增加施工管理人员,保证施工进度。采用的经济的措施费用比承担风险实际损失要合算得多。

6.8.2对施工单位违反安全技术强制性条文或存在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除了签发停工令,可根据施工合同、质量安全考核细则(由监理机构编写,报建设单位签章后,发送施工单位实施)等内容给予处罚。

6.8.3对负有安全监理责任的监理工程师,发现安全问题不及时汇报、不签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不跟踪落实安全整改情况的,监理公司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通报批评直至解聘。

7结语   

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由于受到诸多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工程监理单位承担着多种多样的风险。在落实工程监理工作的过程中,只有不断强化工作人员的风险管理意识,深度剖析各类风险因素,进而采取有针对性、有策略性的应对措施,才能不断完善工程监理水平,实现预期监理目标。

参考文献: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范文本)》。

[3]黄学强 李先 建筑工程安全监理的风险管理研究《防护工程》2019年第7期 。

[4]《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 37 号)。

注:本人监理论文代表作有:《概述装配式建筑监理》、《浅谈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风险》、《浅谈如何提升监理工作品质》、《特色监理风采,创新引领未来》、《简析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概述建筑节能施工监理要点》、《概述商品混凝土监理质量控制》和《概述建筑节能施工监理要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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