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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医疗器械质量投诉管理制度

 一树迎风 2022-08-18 发布于广东

××××××有限公司

医疗器械质量投诉管理制度

制订部门:质管部

编号

共2页

起 草 人

审 核 人

批 准 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制订原因:      新订      修订     说明

颁发部门

质管部

执行日期

年    月   日

分发部门

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销售部各一份、质部存档一份







目的:规范医疗器械质量投诉处理工作,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范围:经营医疗器械质量投诉的管理。

职责:质量管理部、销售部对此细则的实施负责。

内容:

1.售后医疗器械因质量问题,或购货单位向我公司提出的质量投诉、情况反映等,均属本制度的管理范围。

2.医疗器械质量投诉的管理部门为质量管理部。

3.投诉方式

3.1书面方式:如信函、电报、传真、邮件等。

3.2口头方式:如电话、来访等。

4.质量投诉的处理

4.1销售部接到客户投诉后应及时向质量管理人员汇报,双方共同协商处理。

4.2在接到医疗器械质量投诉时,质量管理部负责填写《投诉处理情况记录表》并暂停销售。

4.3接到客户投诉后,质量管理部门要先对投诉情况进行审核,并确定该投诉是否属实,投诉内容的性质是否严重,然后安排进行审核、调查。

4.4质量投诉属于比较严重的,由质量管理部门组织人员进行核实,调查后,提出处理意见,并报质量负责人审批。

4.5检查投诉医疗器械的有关记录凭证,如有关购进记录、验收记录、销售记录等。

4.6一般质量问题的由质量管理人员负责与客户进行协商决定如何处理;并向客户做耐心的解释工作,提出对有问题的医疗器械作退货、换货、退款处理的意见,报质量负责人审批。

4.7经核实确认医疗器械质量合格,应在确认后1个小时内通知销售部门恢复销售,解除该医疗器械的控制措施。

4.8经核实确认医疗器械质量不合格,应及时通知销售部门暂停销售该医疗器械,并及时向质量负责人汇报,采取发出医疗器械召回措施。同时,质量管理部负责向医疗器械的供货单位进行医疗器械质量查寻。

5.相关文件记录

5.1投诉处理情况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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