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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基础1》连载——第7章 赵县的兴农钱庄—政策性金融机构

 巨蟹座思考者 2022-08-18 发布于北京

赵县的兴农钱庄—政策性金融机构

赵庄的钱庄对庄里人家的帮助很大,平坝地大多数人家都丰衣足食了。但是西山地有数十户人,由于这里山地石头较多,缺乏肥沃的土壤,种什么不生什么。赵县喻县令不愿看到任何人生活窘迫,决心改变西山地人们的状况。他去拜访赵员外,一见面就抱拳说道:

“赵员外乃我县杰出商人,且造福百姓,喻某待代赵县百姓到府上道谢来了。”

赵员外知道喻县令的到来绝非仅为道谢,两人寒暄坐定之后,赵员外凑近轻声说:“县令大人百忙之中亲临寒舍,定有要事,大人尽管吩咐。”喻县令见赵员外爽快,便拱拳说:“喻某代西山地百姓询问赵员外,是否可以借1000个银元,开发西山地,培育适种果树?”县令表达了他的意图,赵员外知其来意,本也有帮助之心,但奈何心有余而力不足,说道:“小人小本经营, 赵钱庄数年也无法有盈利1 000个银元,……”赵员外还想继续说下去,可喻县令见赵员外显得的确为难,便让他不用再说了。

随后,喻县令又拜访了几家钱庄老板,但都与赵员外一样境况。后来与同僚官员商议,喻县令决定提高税收,尤其是提高钱庄盈利的税收。衙门出资兴办了一个钱庄“兴农钱庄”,专门借钱给如西山地这样借不到钱的村民,而且收取的利息极低。

有了兴农钱庄,西山地人家开始尝试种植各种水果,但过了十多年之后才培育出一种适合在当地种植的黄花梨。这种梨肉脆水足甘甜,后来帮助西山地村民脱贫致富,只是那时喻县令也告老还乡了。

赵县由政府出资开办的兴农钱庄与普通钱庄不同,主要以解决那些普通钱庄不能或不愿提供贷款的资金需求,这样的钱庄就如同当代的政策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金融机构在资金来源、经营目标和资金投向等方面都有其特殊之处,是为了填补市场经济中,普通金融机构在盈利动机下,留下的金融资源的空白领域,而这些领域对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必须有资金支持发展。我们将在本章详细了解的是政策性金融机构方面的知识。

为金融市场不为之事—政策性金融机构

当初赵庄西山地的村民生活在一片贫瘠的土地,人们自身无法实现脱贫致富,喻县令有心改变他们的现状,他去找各个钱庄,想从他们那里凑些钱,寻找办法实验改善土质或者培育能在西山地生长的经济性农作物。钱庄老板向这些农户贷款是一件非常为难的事情,虽然他们有心帮助,但有三个主要原因使他们难以做到:(1)资金需求很大,普通规模的钱庄难以持续提供足够的资金。(2)没有收益保障。像西山地这样基础条件落后,投入资金没有可预见的收益,以赚钱为目标的钱庄是不能提供贷款的,因为他们需要保障存款人的资金安全和必要收益。(3)期限太长。西山地的土地何时能够种植具有经济价值的作物,这是喻县令自己也无法回答的问题,黄花梨的培育成功是十多年后的事了,那时喻县令也已经退休。可见像这样的资金需求是难以通过市场来满足的。

这一事例是典型的金融市场失灵的一个表现。在市场经济社会,那些投资资金量大、期限长、收益难以保障的项目是无法在金融市场获得融资的。但有些项目本身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比如一个国家以保障人民生存问题为首要基本任务,必须分配资源以帮助缺乏生存条件的人创造条件摆脱贫困。金融市场在许多领域会失灵,不能调整资源分配到那些社会价值大而经济价值低的项目上。

在那些市场失灵而对国家或社会有重要价值的领域,政府会考虑主导发­­起成立补充性的金融机构,这正是所谓的政策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金融机构是由政府部门发起,为特定政策或社会经济目的提供融资活动的金融组织,其经营目标不是为了利润最大化,也往往不通过公共储蓄筹集资金。政策性金融机构在市场化的金融体系中,主要是作为商业性金融部门的补充,而不能代替商业性金融机构的角色。­­­­­­

政策性金融机构的特点

喻县令终于筹建了兴农钱庄,共动用官银5000个银元,这对于县府来说是一大笔钱。当年西山地居民知道这个钱庄是专门为帮助他们而建时,便纷纷来到钱庄了解情况。后来西山地几位村长共同来到钱庄,呈上土质改善的计划和官文,希望能够借500个银元。兴农钱庄根据流程和钱庄的服务内容,批准了这笔借债,利息仅有2厘,而且可以在10年之后偿还。

赵庄平坝地村子的人听到这个消息,激动得不得了,想到还有这等好事,也与各村村长连夜写好借钱计划。可当他们去钱庄后,钱庄掌柜的却并不答应贷给他们,人们自然要问他为什么,他回答:“我们钱庄现在只借钱给西山地的村子。”人们听了都一脸疑惑,“还有钱庄专门借钱给穷地方人而不借给富地方人的?”

过了数月,平坝地的赵志功想:“你们不借钱给我们,应该可以让我们存钱吧。说不定有更高的利息呢。”于是他带着5个银元来到兴农钱庄,二掌柜的对他说:“对不住赵兄,

我们这里不存钱,你到赵钱庄去存吧。”赵志功彻底被弄糊涂了。“哪里有钱庄不让存钱的?”他悻悻地说完,掉头走了。

政策性金融机构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是市场经济健全金融体系的必要组成部分。没有市场经济,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商业性金融机构,也不会有需要作为补充的真正意义上的政策性金融机构。赵庄正是因为有普通钱庄的存在,哪些事情是它们不愿做的就很清楚了,在他们不愿做的事情中,哪些是政府部门认为必须做的也明确了,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业务内容就会明确了。

政策性金融机构所提供的金融服务并不是无偿的,只是它们不以盈利为目的,其经营动机介于政府政策和商业金融机构利润最大化之间。政策性金融机构提供的资金依然需要偿还和付息,也需要严格的审查,但实行优惠政策,在贷款利率、期限和担保条件等方面比商业银行要优惠得多。如赵县的兴农钱庄提供给西山地村人的借款利息比普通钱庄的存钱利息都还要低。

在现代国家,尤其是像我国,政策性金融机构具有显著的特点。

1. 政府政策重于利润。设立政策性金融机构的经济根源在于商业性融资机制的失灵和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因此,政府正是为了实现既定的经济政策目标才设立政策性金融机构的,通过其特殊融资来弥补商业性融资机制的不足,以实现社会经济的健康、协调和持续发展。

政策性金融机构在业务对象选择上以弥补商业性融资不足,强调社会效益,存在目的在于落实和实现政府经济政策目标,首先不考虑是否盈利,这与中央银行有相似之处。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亏损一般由财政弥补,但其运营虽不以盈利为目的,还是要讲成本收益,因为社会效益很多时候还是通过经济效率体现出来的。

2. 每个机构只在特定的业务领域从事业务。政策性金融机构并不对社会经济活动中所有的业务提供融资,而只是对那些国家在协调发展上需要资金资源支持,而又不能通过商业银行等商业性金融机构获得融资的领域。具体可以是针对特定企业、特定地区、特定产品或项目等等。某类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具体业务对象都有特定的专业业务领域,而不像商业性金融机构那样业务领域是没有限制的。

3. 政策性金融机构往往由政府主导出资设立,以政府财政为后盾,以信用为基础开展业务。世界各国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大多数是由政府直接出资创立的,如美国的进出口银行、日本的“二行九库”、韩国的开发银行等;也有由政府部分出资,联合商业性金融机构共同创立的,如法国对外贸易银行。但即便有非政府资金,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决策仍需坚持贯彻政府经济政策为宗旨,不同于一般公司企业,因为商业企业的控股股东拥有最终决策权。另外,除了政策性金融机构注册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其运营资金和经营盈亏等也一般由财政承担。

政策性金融机构一般不以吸收公共存款的方式获得资金。当代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资金来源大致有:政府资金,并逐年投入;借贷资金,借款渠道有财政、中央银行、公共基金和国外资金;以及债券融资,发行由政府担保的金融债券,这在我国逐渐成为主要的资金来源。

政策性金融机构以信用为基础开展融资业务。它按照信用原则进行运营,通过贷款或投资等资产业务的形式放款,借款人必须按期偿还。这是政策性银行与财政的不同。

4. 每个机构单独立法规范和保障运营。政策性金融机构一般都有专门法律形式的规范,不同于商业性金融机构,其实质是把政策性银行的章程上升到了立法的形式。这种专门法律的特别方式,能够有力地保证政策性金融机构的组织和任务的实施。我国的三大政策性银行因其直属国务院,因此,它们颁布的有关制度性规范,性质上属于行政规章。

政策性金融机构的特点与其产生的基础有关,作为商业性金融机构的补充和国家经济发展政策的金融执行机构,它在资金来源、经营目标、运营方式上都有其特殊性。政策性金融机构专门从事政策性金融活动、支持政府发展经济、促进社会全面进步、配合宏观经济调控。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主要形式是政策性银行,下文集中介绍政策性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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