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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陵县志金融之机构企业

 吴人馆 2012-03-21

南陵县志金融之机构企业

        一、当铺、钱庄
      当铺 清道光年间,本县即有当铺,领帖营业的当铺3家。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存2家。宣统三年(1911年),县内当铺歇业。民国8年(1919年),朱继范堂义庄朱[KG-*2/7〗王赞臣以一部分田亩租稻折款8万银元,在县城西街开设朱长济质。经营方式,多以收金银首饰、四季衣服、蚊帐棉被以及铜锡器具、古玩字画等为抵押品。当铺的主顾,以下层经济贫困的人居多。当物按原价50%作价,月息每元2分5厘,每月逾期五日,按两个月计息。民国24年改为月息1分6厘。抵押物品超过12个月不赎回,则以“死当”处理。“死当”以后的物品,全部当本与息计清转盘给估衣铺(现称寄售店)出售。在发生抵押交易时,抵押必须交纳1%的存箱费——保管费。朱长济质全年发生当本金额在20万元以上,加存箱费等,可获取纯利5万元。民国27年,朱长济质停当候赎,遣散店员,次年7月,完全停业。
      钱庄 清末民初,本县城内先后建有元通、同裕、公茂(后改为信之)、源丰、怡生、厚生钱庄,在帐务处理上有总帐、分户帐、分类帐、日升帐(日记帐)。内部管理上设有经理、内外管帐、出纳、跑街等,人事安排由经理作主,内部职员均为老板的至亲朋友,只有学徒或是通过有关亲戚朋友介绍具保,或有殷实铺保,方才收用。民国26年(1937年),钱庄清理债权,躲避战乱,次年,全部关门歇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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