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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鑫丨日本宫内廳書陵部藏《出師表》寫卷新研

 书目文献 2022-08-19 发布于北京
注:本文发表于《历史文献研究》第四十八辑(广陵书社2022年5月),此为作者Word版,引用请以该刊为准。感谢王子鑫授权发布!


日本宫内廳書陵部藏《出師表》
寫卷新研

王子鑫

[摘 要]:日本宫内廳書陵部所藏《出師表》寫卷爲《昭明文選》中所收載的《出師表》傳抄本。此卷具備豐富的寫本特徵,是同爲宫内廳書陵部所庋藏的九條本《文選》卷一九殘帙,在“李善、五臣異同考釋”“李善注中所記異文竄入正文辨析”“《文選集注》佚注輯存”等方面具有獨特價值。
[關鍵詞]:《出師表》 九條本《文選》 《文選集注》 宫内廳書陵部 李善、五臣異同
日本宫内廳書陵部藏《出師表》寫卷,卷高28.5釐米,界高21.4釐米,絹本、卷軸裝、烏絲欄;雖經蟲損修補,今見仍首尾完整。此卷由三紙粘接而成,凡50行,行12—14字不等。全卷書法工整遒勁,有唐人筆意,且多見宋前或日本漢文寫卷所用的常見俗體,如“願”字或作“”“”二形,“二十”作“廿”,“爾”字作“”等(詳下節)。卷首題“《出師表》一首,諸葛孔明”,卷末至“不知所云”止。卷尾裱接新紙,上書明治己卯(1879)冬日畑成文觀跋語:“右《出師表》,東寺古篋底所傳大江匡房真蹟云。必有來由,古色靄然,最可寶重矣。”寫卷所鈐印章,卷首有篆字陽文朱印“宫内省圖書印”[1]及日本明治時期著名藏書家寺田望南所用篆字陽文朱印“讀杜艸堂”。卷末跋語後有陰文朱印“季文”及陽文朱印“柳兮”。又卷背第二、三紙粘接處前紙側下方鈐有“連”字陽文楷書墨印。卷中除楷書正文外,行間有朱筆句讀及墨筆中文注釋。又卷背有抄手補入的“隱義”[2],可以補充寫卷正面因卷幅所限而未能盡注的内容。
該卷現收藏於日本宫内廳書陵部,最早所見之影印本來自邱棨鐊《文選集注研究》的附録,此本得自當時供職於宫内廳圖書課的橋本不美男教授。對於此卷的形制,邱棨鐊也在該書所收文章《日本宫内廳藏舊鈔本〈文選·出師表〉卷跋》有所闡述。[3]唯因其書在台灣出版,故而大陸學界對此知之不多。2015年,宫内廳書陵部官網

刊佈了全部圖版,並對寫卷作了簡要介紹。[4]

卷首所鈐“宫内省圖書印”
一、《出師表》寫卷的性質

關於寫卷的性質,日本《圖書寮漢籍善本書目》、邱棨鐊、傅剛、嚴紹璗、宫内廳官網、太田晶二郎等均有論及。日本《圖書寮漢籍善本書目》卷四:“《文選》斷簡一軸,舊鈔卷子本。審其書體殆是鐮倉初期(公元十二世紀末)所寫。”[5]這種説法得到了傅剛的認同。傅剛在《文選版本研究》中羅列日藏《文選》寫鈔本,分别著録有“書陵部藏平安末鐮倉初寫本《出師表》”及所謂“九條家本”。[6]這似乎表明傅剛並未意識到二者間的關聯。然而,傅剛在同書《日本宫内廳藏九條本〈文選〉研究》一文中又對兩卷關係作了略顯曖昧的表述。[7]邱棨鐊則依據其文本與李善注、五臣注及唐鈔《文選集注》互有異同,認爲寫卷“是頗早之傳鈔善本,白文三十卷本”[8]。而對於寫卷的抄寫時間,邱氏並存《日本圖書寮漢籍善本書目》所謂鐮倉初期、及寫卷後跋語所載大江匡房生活的冷泉天皇、三條天皇時期(約公元十一世紀中葉)兩説,未下按斷。[9]嚴紹璗《日藏漢籍善本書録》將此卷定爲平安時期(約公元八世紀—十二世紀)抄本,附録於《漢丞相諸葛忠武侯全集》之下。[10]嚴氏此舉有將寫卷誤歸爲《諸葛亮集》節抄本之嫌,實不可從。而宫内廳官網雖言及本卷抄於康和元年(1099),但對作出此論的依據卻語焉不詳。實際上,早在1980年,太田晶二郎就已經據二者同出於東寺且卷背紙張粘接處均有“連”字墨印推測此一名“《文選》斷簡”的《出師表》寫卷與九條本《文選》卷一九的關係,認爲本卷應是九條家本《文選》卷一九卷首所缺之一部分。[11]可惜此論長期以來鮮被學界重視與引用。例如,近出劉躍進著、徐華校《文選舊註輯存》[12]雖將本卷書影附入書首,以存其真,並且列九條本作參校本,但在《出師表》一篇的校語中卻一言未及本卷,這表明該書著者並未認清其性質,亦未取之參校,令人略感遺憾。

總體而言,雖然多數學者對本卷抄寫年代的判斷與實情相差無幾,但在討論寫卷的性質時除太田晶二郎外皆未中肯綮。我們贊同太田晶二郎的意見,認爲本卷即日本宫内廳藏九條本《文選》卷一九《出師表》的部分,而抄寫時間則應依九條本《文選》卷一九第二部分的題識“康和元年九月廿日巳刻書了”定作康和元年。[13]其理由有以下幾點。

(一)用字特點

《出師表》寫卷與九條本《文選》卷一九第二部分的用字書風高度一致。用字上如《出師表》“每與臣論此事”、九條本《文選》卷一九《求自試表》“誠與國分形同氣”二句中,“與”字前句誤作“”,後句誤作“”。二者皆“興”字異體,且抄手皆在字旁注“與”字予以校改。

表1:《出師表》寫卷與九條本《文選》卷一九第二部分用字書風對照表

上表所列三十字均分别截自《出師表》寫卷原卷及九條本《文選》卷一九第二部分,其字形、書風皆高度相似,可見兩者由同一書手抄録。

例三,同上例句中“二十有一”一語,自宋北監本以降的傳世刻本皆如此,唯本卷中“二十”作“廿”。宋前寫本時期在表示“二十”“三十”“四十”時往往寫作合文“廿”“卅”“卌”。[19]如敦煌寫本伯三一九二《論語》卷末抄七言詩:“卅餘年在戰場,百生千死位(爲)軍(君)王”句中,“卅”只能解作“三十”二字的合文,否則便不合詩律。這從另一角度表明本卷不大可能轉録自刻本,而應自寫本傳抄。

(二)行款形制

兩卷在形制乃至於裝幀上的某些共同性也值得重視。行款上,九條本《文選》卷一九第二部分與《出師表》一樣,正文每行均十二至十四字不等,行間有烏絲欄。不唯正文如此,這種共同性也體現在注釋上。二者的注釋都以行間夾注、天頭地脚補注以及“隱義”三種形式存在。就文本而言,對於非李善注的其它注家,除音注之外,注者必標明來源。如引五臣注書“向曰”,引《文選音決》云“《音決》作某”,引《文選鈔》謂“《鈔》曰”等。此外,注釋中又常有“今案”,且内容多與日藏《文選集注》合,這是表明寫卷注釋來源於《文選集注》的明顯證據。

此外,《出師表》寫卷第二、三紙粘接處第二紙一側下方有墨印楷書“連”字,此“連”字印亦屢見於九條本《文選》卷一九第二部分卷背的紙張粘接處。

(三)書寫與校讀符號

本卷正文中書寫符號僅一見:在“愚以爲宫中之事,事無大小”句中,下“事”字寫卷徑書作重文符。與此類似的重文符亦見於九條本《文選》卷一九第二部分。如曹子建《求通親親表》篇題,下“親”字九條本即徑書作重文符。又李密《陳情表》“氣息奄奄”句,下“奄”字亦作重文符,卷中例甚多,不備舉。

在注文中,本卷及九條本《文選》卷一九皆常用短豎省代正文文字。如《出師表》“未嘗不歎息痛恨於桓、靈也”句,注云:“桓、靈,後漢二帝也。”桓、靈二字即省書作二短豎。九條本卷一九曹子建《求通親親表》“下思伐木友生之義”句,旁注謂:“丨丨,燕朋友故舊也。”此注與今存李善注全同,二短豎在刻本中皆作“伐木”二字。

綜合以上三點,我們認爲,此寫卷即是抄於康和元年的九條本《文選》卷一九第二部分的殘帙,應將其綴入今存的九條本《文選》卷一九第二部分中,唯因後者殘缺較多,與《出師表》分别於前後銜接的《薦禰衡表》後半及《求自試表》前半仍不知所蹤,至於它們是否存於天壤之間,則只能期待以後的發現了。

二、《出師表》寫卷的價值

(一)李善、五臣異同考釋

作爲抄寫年代較早的寫本,《出師表》寫卷可以對李善、五臣異同的現象做出新的解釋。傅剛認爲:“後世刻本中所謂李善、五臣同異,往往並非原貌。”[20] 這一意見值得重視。一方面,現存的李善、五臣異同有可能是因爲《文選鈔》《文選音決》或李善、五臣幾種注家的異文相互竄亂而致;另外一種值得注意的情況是,在傳世本《文選》的刊刻過程中,刊刻者有時會憑己見輕改《文選》正文。例如尤刻本《文選·出師表》:“深追先帝遺詔,臣不勝受恩感激。今當遠離,臨表涕泣,不知所云。”[21]胡刻本同。[22]梁章鉅據六臣本校胡刻謂:“六臣本無'遺詔’二字,六臣本無'激今’二字。《蜀志》'泣’作'零’,'云’作'言’。”[23]然而,胡刻本的祖本尤刻本此句實據《三國志·蜀書·諸葛亮傳》所收《出師表》中的文句剜改補入而成。此二刻本版心均載刻工姓名:尤刻本刻工爲王明;胡刻本刻工爲陳氏,版心處又注“乙丑重刊”字樣。對於尤刻本中未標明重刊字樣的葉子,郭寶軍指出:“與淳熙原刊本相比,這些葉子實際上已經重刊過,只不過没有在版心注明而已。”[24]今見國圖藏尤刻本《文選·出師表》的這一葉實際上已經經過了重刊,但在版心處並未注明。[25]

對於這一處重刊,胡克家《文選考異》明言袁本、茶陵本無“遺詔”“激今”等字,並提出此爲尤袤據《蜀志》校添。[26]尤刻本後來成爲元明清三代通行李善注刻本的祖本,後世學者據此探討李善、五臣異同,不免因而致誤。幸得本卷正作“深追先帝,臣不勝受恩。感當遠離,臨表涕泣,不知所云”,這恰恰保存了《文選》系統中《出師表》的原貌。如此一來,《出師表》寫卷以及其所從屬的九條本《文選》作爲更爲可靠的版本依據的價值就不言而喻了。

左圖:《中華再造善本》景中國國家圖書館藏宋淳熙池陽郡齋刻本李善注《文選》

右圖:中華書局景清胡克家覆宋尤袤刻本李善注《文選》

(二)李善注中所記異文竄入正文辨析

李善在注釋《文選》時時而會依據見於他書的引文定《文選》正文之是非,但並不據此輕改正文,而僅將觀點書於注重,後世刻本的刊刻者反而會據此逕改正文。

尤刻本《文選·出師表》:“願陛下託臣以討賊興復之效。不效,則治臣之罪,以告先帝之靈;責攸之、禕、允等之咎,以章其慢。”[27]《四部叢刊》本於“以告先帝之靈”後則作“若無興德之言,則戮允等以章其慢”[28],句下注云:

五臣作“彰”,善本作“責攸之、禕、允等咎以彰其慢”。善曰:“《蜀志》載亮《表》云:'若無興德之言,則戮允等以章其慢。’[29]今此無上六字,於義有闕誤。”向曰:“若攸之等有罪咎,則亦責之,以彰其慢,使衆知之。”

諸本此句的文字異同如下表。

表2:“責攸之、禕、允等之咎”句異文表

如不考慮《四部叢刊》本的異文,那麼各本除兩種李善注單刻本“等”後無“之”字及以五臣注正文爲底本的明州本、奎章閣本、正德四年本“章”字作“彰”外均無甚異同,唯《四部叢刊》本六臣注《文選》的文本面貌與它本大相徑庭。此本《文選·出師表》在小注中標列了李善注本、五臣注本兩種版本的異文,這很難不啟人疑竇。需要引起注意的是,以五臣注正文爲底本的明州本六家注《文選》及奎章閣本六家注《文選》在標列李善注本異文時並未如《四部叢刊》本一樣指出“善本作'責攸之、禕、允等咎以彰其慢’”。這進一步説明了李善、五臣兩種注本在這句話上本不存在異文。而《四部叢刊》本中正文此句則恰同於李善注中引自《三國志·蜀志·諸葛亮傳》的文句,這顯係校刻者取李善注中所載的他書引文校改了該本《文選》的正文。

據此可知,《四部叢刊》本中的“若無興德之言”一語,實際上也是校刻者擅自闌入正文的。事實上,這次校改應該追溯到《四部叢刊》本六臣注《文選》的底本贛州本。贛州本六臣注《文選·出師表》此句正作“若無興德之言,則戮允等以章其慢”。

因此,雖然贛州本系統六臣注《文選》理論上應當與六家注本《文選》的正文一致[30],但校刻者人爲地製造了異文,致使該本與它本間出現了較大的文字歧異。如果説刻本之間的對校還不能明確異文來由的話,那麼早期寫本中所保存的文本面貌就能夠成爲解釋刻本間異文的關鍵證據。這種文本校改也使我們得到了以下啟示:贛州本六臣注系統的《文選》正文,可能曾據六臣注注文中所保存的他校材料校改,因此,在校勘各本《文選》時,似不當以這類經過校改的文本作爲主要的對校材料。

(三)《文選集注》佚注輯存

寫卷的輯佚價值同樣值得重視。由於傳世《文選集注》本此篇殘損不全,相當一部分注解已經亡佚,因而無由考見其面貌。幸而有此寫卷,《文選集注》中《出師表》一篇的注文才能在一定程度上有所恢復。注文中有不見於傳世文獻者,如“《鈔》曰”所引多處反切注音及《文選音決》之版本異文等。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此前提到的抄寫於寫卷卷背的“隱義”五則。這五條注解中的大部分内容不見於傳世文獻,今特輯録如下:

表3:寫卷所見“隱義”表

餘 論

在對日本宫内廳書陵部藏《出師表》寫卷的研究中,我們認定,此卷是與之藏地相同的九條本《文選》卷一九第二部分的殘帙。其正文文本與今所見《文選集注》本及宋代多種刻本均有不合,其注文則多能補《文選集注》之亡佚。本卷在“釋李善、五臣異同”“辨李善注中所記異文竄入正文”“輯《文選集注》所闕之佚注”等方面的價值值得重視。

此外,從第二節的研究中不難發現:《文選·出師表》與《三國志》所收的《出師表》應當被視爲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從來源上看,《三國志》所收《出師表》來自原書作者陳壽所編定的《諸葛亮集》。[32]而根據岡村繁的研究,《文選》中所收録的大部分作品實際上蒐集自既有的選集而並非來自文人所創作的原始詩文。[33]這就爲分别存在於《三國志》《文選》的兩篇《出師表》間的文本歧異提供了一種解釋,或許那些異文在兩書成書時就已經存在。長久以來,由於《三國志》中所收録的《出師表》文從字順,這篇文章不僅往往被類書引用,被選入各種較晚結集的文學總集與選集,甚至還爲書法家所鍾愛——唐李邕所寫行書《出師表》及舊題岳飛所書的草書本即是生動鮮活的例證。而另一方面,或許是由於《三國志》所收《出師表》更為通行的緣故,《文選·出師表》的部分語句較《三國志》中所收《出師表》而言略顯拗口,時至刻本通行的宋代以後,部分版本的《文選》有時便依據《三國志》輕改其文本,這種做法恐不足取。從校勘學的角度看,被整理者視作版本對校所得的異文實際上卻出自前此刊刻者依據他書引文所作的對正文的校改,如此一來,這些異文搖身一變,成了現今古籍整理出校改字的依據。實際上,這類版本異文的價值和地位值得學術界作進一步的討論和界定。

日本宫内廳書陵部藏《出師表》寫卷局部

日本宫内廳書陵部藏九條本《文選》卷一九第二部分局部

(附記:論文撰寫過程中,浙江大學金少華先生、南京師範大學蘇芃及王永吉先生、業師張小豔先生先後提出寶貴意見,文中日文材料的處理則多賴中國社會科學院汪馨如博士的幫助,在此一併致謝。至於文中的疏誤,則一概由筆者負責。)

注釋:

[1] 臺灣學者邱棨鐊误認“印”字爲“己”字,云“蓋爲記之省”,不可從。參見邱棨鐊:《日本宫内廳藏舊鈔本〈文選·出師表〉卷跋》,所著《文選集注研究》,臺北:文選學研究會,1978年,第31頁。

[2] “隱義”是一種主要見於宋前寫本中,隨後因刻本取代寫本而消失不見的注釋類型。它一般書於寫卷的卷背,往往摘字作注,補充寫卷正面注釋未臻完善的部分。過去有學者認爲隱義是指對古書内容微言大義的解釋,但蘇芃認爲:“'隱義’類文獻多出現在古代經典的紙背,所謂'隱’只是對古書形制的描述,無關古書内容的微言大義。”參見蘇芃:《隱義:一种消失的古書形制》,《光明日報》2017年4月15日第11版。

[3] 文章從文本、寫本材質、裝幀、藏地、跋語、印章等角度介紹該卷。詳參邱棨鐊:《文選集注研究》,第31—32頁。

[4] 參見https://db2.sido./kanseki/T_bib_body.php?no=007540(2022年6月1日)。

[5] 〔日〕日本宫内省圖書寮:《圖書寮漢籍善本書目》,北京:國家圖書館出版社,2012年,第419頁。

[6] 參見傅剛:《文選版本研究》,西安:世界圖書出版西安有限公司,2014年,第384頁。

[7] 傅剛在引述九條本《文選》書箱上簽條所記的識語後,謂“宫内廳書陵部藏卷十九卷首僚紙亦寫有”畑成文觀所書的那段跋文,這易使人認爲他主張本卷即九條本《文選》卷一九的一部分。實際上,這段跋文書於本卷卷末,而他在論述時應是受到了山崎誠的影響,不唯如此,由於在參考時未解釋“僚紙”一語的含義,遂令論述曖昧不明。山崎誠指出:“とあつて近世初頭は東寺旧藏であつたと知れる。因に卷十九の卷首の僚紙が别に書陵部に收あられるが、その奥にも……”中文譯本應作:“(九條本)可知是近世初期東寺舊藏,卷一九卷首的同源文書另被書陵部收藏,在這卷文書的最後寫道……”其中,“僚紙”應對譯作“同源文書”或“相關文書”,此義應從表“同僚”義的“僚”字引申而來。至於山崎誠本人是否認爲本卷屬九條本《文選》卷一九的一部分,則可從他列舉的九條本《文選》存卷表中測知。表中著録的九條本《文選》卷一九首三葉爲别筆所抄平安時期斷簡(即《薦禰衡表》前半),而自《薦禰衡表》後半至《求自試表》前半均殘缺,這符合今存九條本《文選》卷一九的實際面貌。表中又補充稱書陵部藏有名爲《文選》斷簡的“僚紙”,而未明言其與九條本《文選》卷一九第二部分本爲一卷,後來才一分爲二(詳下文)。傅剛説詳所著《日本宫内廳藏九條本〈文選〉研究》,《文選版本研究》,第439頁。山崎誠説詳所著《式家文選學一斑——〈文選集注〉の利用》,國文學研究資料館編:《國文學研究資料館紀要》15, 1989年;此據所著《中世學問の基底と展開》,大阪:和泉書院,1993年,第418—424頁。此論蒙中國社會科學院汪馨如博士賜示,謹致謝忱。

[8] 邱棨鐊:《文選集注研究》,第31頁。

[9] 參見邱棨鐊:《文選集注研究》,第31—32頁。

[10] 嚴紹璗:《日藏漢籍善本書録》,北京:中華書局,2007年,第1395頁。

[11] 參見〔日〕太田晶二郎:《日本漢籍史札記》,《書志學月報》第6號,東京:青裳堂書店,1980年;此據所著《太田晶二郎著作集》第一册,東京:吉川弘文館,1991年,第317—318頁。

[12] 劉躍進著、徐華校:《文選舊註輯存》,南京:鳳凰出版社,2017年。

[13] 此日本宫内廳書陵部藏九條本《文選》卷一九於《薦禰衡表》後半、《出師表》全部、《求自試表》前半均殘缺。《薦禰衡表》與《求自試表》相拼接之處粘痕明顯,兩者在抄寫書風上也全然不同,當出自不同寫手。因此,現存九條本《文選》卷一九應當被分爲兩部分區别對待,自卷首至《薦禰衡表》“年廿四字正平淑質”屬於第一部分,之後的内容屬於第二部分。

[14] 此句尚、西二字誤倒。中華書局景清胡克家本作“顧西尚有違命之蜀”。

[15] 參見蘇芃:《“”、“願”、“愿”的歷時演變研究——兼談在文獻考訂中的應用價值》,《文史》2017年第3輯,北京:中華書局,2017年,第51—66頁,第140頁。

[16] 參見“漢字規範史資料組保存會單字檢索”:https://search./search/%E7%88%BE(2022年6月1日)。

[17] 〔日〕舍人親王撰:《日本書紀》卷二,東京:古典保存會,1941年,第33頁。

[18] 參見張涌泉:《敦煌寫本文獻學》,蘭州:甘肅教育出版社,2013年,第669頁。

[19] 參見蘇芃:《“廿”“卅”“卌”唐宋變革説——以〈史記〉傳本用字演變爲例》,葉煒主編:《唐研究》卷二五,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20年,第265—276頁。

[20] 傅剛:《文選版本研究》,第373頁。

[21] 〔梁〕蕭統輯,〔唐〕李善注:《文選》卷三七,《中華再造善本》景中國國家圖書館藏宋淳熙池陽郡齋刻本,北京:北京圖書館出版社,2004年,第6頁。

[22]〔梁〕蕭統編,〔唐〕李善注:《文選》,景印清胡克家覆刻南宋尤袤刊本,北京:中華書局,1977年,第517頁下欄。

[23]〔清〕梁章鉅撰,穆克宏點校:《文選旁證》,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844頁。

[24] 郭寶軍:《胡克家本〈文選〉研究》,開封:河南大學出版社,2014年,第9頁。

[25] 金少華校以北宋監本、《文選集注》本謂皆無“遺詔”“激今”四字;按本卷亦同之,此三本可謂皆近於《文選》成書原貌。金説參見所著《國家圖書館藏尤刻本〈文選〉係修補本考論》,浙江大學古籍研究所編:《在浙之濱——浙江大學古籍研究所建所三十周年紀念文集》,北京:中華書局,2016年,第542—543頁。

[26] 參見〔清〕胡克家:《文選考異》,〔梁〕蕭統編,〔唐〕李善注:《文選》,北京:中華書局,1977年,第939頁。

[27] 〔梁〕蕭統輯,〔唐〕李善注:《文選》卷三七,宋淳熙池陽郡齋刻本,第6頁。

[28] 〔梁〕蕭統編,〔唐〕李善、吕延濟、劉良、張銑、吕向、李周翰注:《六臣注文選》,北京:中華書局,1987年,第687頁上欄。

[29] “若無興德之言,則戮允等以章其慢”,語出《三國志·董允傳》。參見〔晉〕陳壽撰, 〔南朝宋〕裴松之注,陳乃乾校點:《三國志》,北京:中華書局,1959年,第 985頁。

[30] 斯波六郎認爲贛州本所據底本是五臣李善注本(即六家注本),其正文當與之保持一致,但事實上往往並非如此。參見〔日本〕斯波六郎:《文選諸本研究》,斯波六郎編、李慶譯:《文選索引》,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第69—80頁。

[31] 本卷“外”“於”二字誤倒。

[32] 陳壽在條列自編《諸葛亮集》目録後還敘及編纂此集的緣起經過。《三國志·蜀書·諸葛亮傳》:“臣前在著作郎,侍中領中書監濟北侯臣荀勖、中書令關内侯臣和嶠奏,使臣定故蜀丞相諸葛亮故事。亮毗佐危國,負阻不賓,然猶存録其言,恥善有遺,誠是大晉光明至德,澤被無疆,自古以來,未之有倫也。輒删除複重,隨類相從,凡爲二十四篇,篇名如右。”參見〔晉〕陳壽撰, 〔南朝宋〕裴松之注,陳乃乾校點:《三國志》,第929—930頁。

[33] 參見〔日〕岡村繁著,陸曉光譯:《文選之研究》,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83—87頁。

【作者簡介】

王子鑫(1994—),河南滎陽人,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在讀博士,研究方向爲敦煌學、寫本文獻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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