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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与近代福建社会变迁

 闽南文化 2022-08-19 发布于福建

鸦片战争后,地处东南沿海的福建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随着近代文明的进入,女性也有了受教育的机会,她们积极参加社会革命和变革,为改变社会面貌和自身地位而不懈努力,在社会习俗的演变中也扮演了重要角色。经过近代福建广大妇女的努力和斗争,女性的社会地位得到某种程度的改善与提高,妇女运动对整个社会的价值观念、行为准则和生活方式也发生着重大影响。在福建走向近代化的进程中,女性起了不可忽视的推动作用。

一、女子教育的发展

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女子处于从属地位,“女子无才便是德”和“三从四德”的儒家伦理钳制着妇女身心的发展。社会上没有为女子开办的学校,仅有的女子教育只是将女子限制于家中接受“三从四德”的封建伦理道德教育。福建近代女子学校教育是以教会女塾产生为发端的。鸦片战争后,西方传教士在不平等条约保护下,以福州、厦门两个通商口岸为基地,向内陆扩张,编织成教会学校网。1846年4月,英国伦敦公会教士养为霖(William Young)夫妇在厦门首先创办了一所女学塾,学生12人,这是福建境内最早的一所女子学校,也是中国国内最早设立的女校之一。首批教会女子学校创设时,面临来自中国传统势力的强大压力,1859年福州创办了毓英女塾,两三天后学生相继逃离,只剩1人。(1)尽管如此,随着社会风气开放,福建女校还是得到发展,福州有仓前山女塾、文山女塾、乌石山女学堂;厦门有毓德女学、乌埭中学堂;莆田有咸益女子学堂等,总共十多所。教会女学创办初期,以传授圣经和识字为主,后引进西方科普知识,教授英文和国文。1895年,文山女校改办为八年制书院。这是福建第一所女子中学。

进入20世纪后,随着1907年《奏定女子师范学堂章程》和《奏定女子小学堂章程》的颁布,女子教育取得了合法地位。福建人自办女子学校纷纷出现。1905年全闽师范学堂监督陈宝琛夫人王眉寿在福州创办乌石山女塾,次年陈宝琛在全闽师范学堂附设一女子师范传习所,当年招收女生60余名。(2)1907年,福建教育总会创办福建女子职业学堂,招收女生80人。(3)

民国以后,“壬子癸卯学制”明确规定“初等小学可以男女同校,可以设立女子中学和女子职业学校”,女子教育获得了进一步发展。1912年,福州就有1000名女生在校读书,其中4/5就学于教会办的学校。文山女子学校设有八线、格物、化学、生物、天文等课程,亦有实验室和天文观察台,首创课间操,被社会上称为“女状元校”。(4)接受近代教育的女性不再把活动天地局限在狭小的家庭中,她们当中的部分人毕业后有的到各地的女学堂充当教习、管理者,成为文化知识的传播者,有的投身传道、医学、教育等职业。1888~1909年福州毓英女塾有毕业生117人,其中有机会继续深造的20人,约占1/6;就业17人,约占1/6;嫁给牧师的23人。(5)时任闽海关税务司的华善感慨道:“中国妇女解放的步伐迈得很快,任何地方都没有象福州这么

明显,那些长期生活在福州的人们一定会深刻地感受到妇女们怎样从落后与黑暗中过渡到文明。”(6)据1914年中华民国第三次教育统计及中华基督教年鉴的教育统计,当时福建有公立女校l4所,在校1080人,私立女校16所,969人,教会女校学生有6344人。

福建女子高等教育发展较早。1908年美国美以美教会开办了作为大学预科班的华英女学堂,1914年开设大学本科一二年级课程,改名华南女子学院。1917年创办四年制本科,正式定名华南女子文理学院。设国文、英语、教育、家政、数理、化学、生物、音乐等学科。除华南女子学院外,厦门大学、私立福建学院、私立福建协和学院、省立医学专科学院、国立福建音专也都有招收女生。近代留学教育也属高等教育一部分。最早的女留学生是何金訇,1884年在教会资助下赴美,1894毕业于费城女子医科大学,1896年归国,终生服务福州医务界。民国初期,教育部曾选派少数女生赴日、美、法等国留学。这些状况表明,福建女子受教育程度有了很大提高,女子的受教育和人格平等得到了较大程度的尊重和实现。近代化过程中,女子教育形式由不成熟的个体教育局面向设有专门学校的社会化教育发展,教育宗旨由培养以男子为中心的温婉淑女变为培养具有一技之长的女国民,教育内容也不再偏重三从四德的礼教,增加了近代科学文化知识。女子教育这一实质性的演变,培养出一批新型的知识女性。她们当中有些人掌握一定的谋生手段,开始摆脱“三从四德”的枷锁,朝着近代职业女性的方向发展。到20世纪二三十年代,越来越多的知识女性走上了广泛的职业岗位,企业中女工的使用日渐普遍,共同构成了职业妇女群。这是社会进步的一个可喜现象。

二、女性与社会变革

马克思曾经说过,“没有妇女的酵素,就不可能有伟大的社会变革”。近代女子教育的发展培养了福建最早的具有民主革命意识和妇女解放思想的女知识分子群体,部分妇女在革命浪潮的激荡下,投笔从戎,直接参加到近代社会的改造过程中,成为新型女性的楷模。在近代社会的改造过程中,尤其是辛亥革命时期,这些女性付出了重大的努力,她们组织革命团体,创办新型女校,办报鼓吹革命,参加革命战争,组织女子军队,要求参政等,在妇女运动史上写下了光辉的一页。福建留日女生林宗素、方君瑛、曾醒等就是其中杰出的代表。

20世纪初,随着民主革命运动逐步高涨,大批青年赴日本留学,林宗素等女子随家人东渡求学。办报鼓吹革命是近代妇女解放运动的强有力手段。《江苏》的女学论丛栏先后发表了林宗素的《女界钟叙》,方君瑛的《兴女学以复女权说》。方君瑛在《兴女学以复女权说》中写道:“中国女子之无权,实由于无学。即以无学而无权,则欲倡女权,必先兴女学。”(7)回国后,林宗素还参与创办了《警钟日报》、《中国白话报》、《和平时报》等。写文章宣传戒缠足,主张婚姻自由,家庭革命,提倡实业,鼓励女子参政,把兴女学、复女权与国家的命运紧紧联结在一起。

女权的兴起绝不是孤立的,女性的斗争已融入社会变革中,在大规模的学潮声浪中,女学生也是其中组成部分。在拒俄运动中,“留日学生闻俄事急,组织义勇队”。林宗素与胡彬夏等近20位爱国女学生积极响应,她们组织了“共爱会”,团结了爱国留日女学生,以求承担国家兴亡,“匹妇”有责的重任。留日学生义勇队后改称“学生军”,又改名为“军国民教育会”,林宗素等12位女留学生都是“军国民教育会”的会员。她们爱国热情高涨,人人都从不多的留学费用中节省一部分捐助军国民教育会,积极开展爱国活动。(8)在日本的女留学生纷纷加入同盟会,与男学生相比丝毫也不逊色。1905年,同盟会特地组织了一个专司暗杀的部门,由方君瑛和秋瑾负责主持。(9)为准备武装起义,同盟会在横滨设立了炸弹制造所,林宗素、方君瑛和秋瑾等女留学生也参与其事,她们被称为“苏菲亚式女杰”。(10)1911年3月广州起义前夕,革命党人纷纷集中香港、广州,方君瑛与曾醒也先期到香港,她们受起义总指挥黄兴的指派,“往来于香港、桂林间,持黄兴、赵声书”与方声涛、耿毅等革命党人“商响应,以便联成一气”。为准备国内起义,同盟会的女学生们不仅捐资献物,而且早已将生死置之度外,为辛亥革命作出了贡献。

民国年间,福建知识女性最早投身于社会革命有记录的是1912年1月由女学生组织的女子北伐敢死队。五四运动爆发后,更多觉醒了的知识女性加入到爱国运动的行列,参加示威游行。在抵制日货运动中,女学生们约定,坚决不穿不用日货。北伐军人闽前夕,在共产党和共青团组织的领导下,福建妇女解放协会在厦门正式成立。接着,福州、漳州、泉州、龙岩、南平等陆续成立了妇女解放协会,这些协会在第一次携手合作的国共两党推动下,行动果敢,富有成效。1931年“九·一八”事变爆发后,女学生、女教师成为福建妇女抗日救亡运动的先锋。八闽大地的知识女性纷纷加入妇救会、青抗会、学抗会、民先队(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民众歌咏团、抗日剧团等组织,进行抗日救亡宣传活动,积极支援前线。苏区女子教育及女子参与社会运动之广、之深已为大家熟知。这说明,在整个社会变革历史中,女性并没有仅仅充当旁观者,而是直接投身于社会变迁的洪流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客观说,近代女性投身革命的人数并不多,但毕竟是因为有了她们,才有了“中国妇女开步走的可能”。她们代表了中国近代妇女解放所能达到的高度。

三、女性与社会习俗的演进

近代兴女学运动,改变了明清时期广为流行的“女子无才便是德”的旧观念;女子参加革命,动摇了千百年来人们视女性从政为“母牝司晨”的顽固看法;争取职业自由的斗争,改变着人民在性别分工中“男主外,女主内”的思维模式,从各个角度向男尊女卑的妇女观发起了强烈冲击。观念的转变又引起了人们行为方式和生活方式的更新,以及社会习俗的改变。越来越多的人在对待女孩上学、女子从业、女子从政和婚姻自主等问题的态度方面,发生了显著的变化。传统女性大多温柔贤惠,但往往消极自卑,依赖性强,缺乏独立的思维能力和创造能力,自身价值得不到体现。新型的知识女性由于有了初步的文化知识,开始认识和关心身外世界,思路变得开阔起来。随着妇女的社会地位提高,许多女性的生活目标和价值观念发生了很大变化,已不仅仅满足于教子成才、贤妻良母的定位。在民国时期县志上虽然仍可见到孝女、列女传,但同时也记载着象祝淑敬这样不平凡女性的事迹。她是浦城县人,嫁给建瓯刘英六。清末废科举兴学校,她力排众议,举家迁到上海,把几个年幼的子女都送入小学,自己不顾年岁已大且不懂当地方言,进入育贤女校手工专修科学习。毕业后与嘉定胡蕴琴女士在法租界南阳桥合办民生女校,成绩显著。几个子女日后都留学欧美,学有所成,效力社会。(11)类似祝淑敬的女子在当时不乏其人,在社会上起了示范作用。

妇女运动对整个社会的价值观念、行为准则和生活方式也起着重大影响,使人们逐步接受某些新事物、新见识。这一时期的社会变迁还体现在社会风俗和生活观念的变化上。西风东渐的影响首先表现在发型、穿着和饮食习惯等的变化上。妇女缠足陋习绵延千年,残害身体,禁锢行动,束缚女性的精神。清末,西方文明的传人,人们社会道德心理及生活观念有了变迁,以缠足为耻,天足为荣。1874年成立的“厦门戒缠足会”,成员有外国传教士和40多个中国妇女。(12)1902年清政府在推行新政中发布了劝戒缠足上谕。辛亥革命后,南京临时政府于1912年3月发布《令内务部通饬各省劝禁缠足文》。废除缠足恶习在民国初年已为大多数人所接受。在古代中国,“衣服有制”,正朔服色,向来被视为国家根本之所系,是传统礼仪制度的重要内容,从服饰上映衬出来的是特权、等级和道德观念。因此,变易服饰并不仅仅是个人的兴趣爱好问题,它的更新,往往是社会制度和风俗习尚变迁的一个标记。清末,福建男女平民百姓,身穿粗布汉装衣服及镶边大裙衫,质料主要是棉布,自做自穿,做工较粗糙,脚以穿纳底布鞋、草鞋、木屐为主;仕宦缙绅以及殷富阶层则穿长袍马褂,并冠以“剪草笠”或“瓜皮帽”;未婚女子前额留有“刘海”,脑后扎着大辫子,已婚女子在脑后盘发髻。但随着时代变迁,与西人交往日渐频繁,穿着简便、款式新颖的西式服装为人们所喜爱。民国初年,在女子中流行起长袄、短袄、长裙,尤其是女学生的白短袄、黑长裙,自然大方,成为时尚。一位对福州人社会生活有比较细致观察的外国人描写道:“现在中国人接受西方的衣着和生活方式的思想,已到了相当高的程度,使用的每件东西都比先前进步了。昔日穿着普通蓝布衣服的青年女子,现在换上丝绸裙子和长袜;青年人穿上最时髦的西服,手上握一根文明杖,头上斜戴圆礼帽,装作绅士样子。……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是,先前男子留着长辫子,现在看不到了,妇女缠脚也已经解放了。”(13)20世纪二三十年代,服饰集中体现了传统与现代、本土与西洋相融并存的特色。男装中,缙绅富商喜欢绫罗绸缎,穿长衫马褂;知识阶层穿长衫、中山装、学生装、西装、大衣。女装主要是旗袍、连衣裙、大衣等。(14)反映到对外贸易上,福州口岸还大量进口用来制作西服的各种布料以及帽子、洋袜、皮鞋等物品。随着中西交往增多,西方人的饮食习惯自然也会对中国的饮食文化产生影响。福建人民改变以往单一食用大米的习惯,而开始对面条、水饺、馒头一类的面食发生兴趣,这使面粉成为进口的一项大宗物品。

随着人们婚姻家庭观念的变迁,婚姻礼俗也逐渐改变。一方面传统的婚姻礼俗被部分抛弃或加以改良、改造;另一方面清末已经萌芽的所谓“文明结婚”、“新式婚礼”在民国时期被越来越多的人们所接受和采用。婚姻礼仪呈现多样性和并存性。新式婚姻礼仪的基本价值取向体现自由、自主、平等的婚姻价值观和对人的尊重。在福建省档案馆珍藏着几幅20世纪30年代福州、邵武、南安等地新式婚礼的照片。(15)照片上新郎理分头,穿西服,佩胸花,新娘一律头戴花冠,手捧鲜花,或着西式白色婚纱,或穿中式旗袍。男女傧相也分别穿西装、旗袍,体现着新的时代特色,反映了人们对新文化的兼容心理。

在福州、厦门等一些受西方影响较大的城市,市民生活方式有了很大改变,西方化的消费方式逐渐影响以往简朴单纯的生活方式。在清末民初进口物品中,就有糖、海带、海菜、海蜇、咸鱼干、干贝、胡椒、罐头果品以及香烟和洋酒之类的奢侈品,市民热衷购买使用西式日常用品。煤油取代菜油,火柴取代了火刀火石。香水、肥皂和牙刷的进口量颇大。福州纸伞享有盛誉,历来就是对外贸易的传统手工业产品。但仍有大宗洋伞进口,因为“其售价既廉,且较本处出12之油纸伞经久耐用”,而且更美观迎合流行潮流,正可与西服相配。1912年,时任闽海关副税务司来安士在报告中评论说:闲步街头,商店里陈列的外国商品是如此之多,可见它们已成为中国人的不可缺少的生活用品了。无论在哪一个家庭,都不难发现有布料、煤油、钟、表和其他外国商品。(16)民国初年街市,不仅店铺的数量增多,而且种类和专业性分工日趋明显。福州既有聚春园、四海春等高级菜馆酒家,也有一般的餐馆、饭店;既有现代化的影剧院,也有民间剧团;还有苏广店、颜料店、玻璃店、文具店、中药店、西药店、洗染店、洋洗店、帽店、袜店、皮货店、古玩店、刺锈店等。(17)反映出西方商业观和消费观的影响,也显示了市民消费娱乐文化的多样性。社会习俗的变化,具有推动社会风气走向奢侈化的一面,但更主要的是反映了他们对西方近代物质文明的向往,反映了近代福建社会追求自由平等,追求个性的价值观念的变迁,其中女性也起了不可忽视的推动作用。

注释:

(1)(12)罗苏文《女性与近代中国社会),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67、192页。

(2)檀仁梅、庄明水《福建师范教育史),福建教育出版社1990年版,第13页。

(3)《福建教育总会一览》,宣统二年,转引自刘海峰、庄明水《福建教育史》,福建教育出版社1996版,第286页。

(4)《可爱的福州丛书之七-福州老照片),鹭江出版社1998年版,第10l页。

(5)朱有献等《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4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264页。

(6)(13)(16)吴亚敏等译编《近代福州及闽东地区社会经济概况》,华艺出版社1992年版,第427、428、416页。

(7)《江苏》第三期,“杂录”。

(8)《军国民教育会记事》,《拒俄运动》,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79年版,第128—132页。

(9)《吴玉章回忆录》,中国青年出版社1978年版,第18、52页。

(10)《辛亥革命回忆录》(八),文史资料出版社1982年版,第292页。

(11)《建瓯县志》(民国版),卷二十七,“拾遗”。

(14)(15)福建档案馆《老福建一岁月的回眸》,海峡文艺出版社1999年版,第220、230页。

(17)福州市政协<福州地方志(简编)》(上)1979年版,第14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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