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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治理方式在持续发展中不断更新(上)

 若悟369 2022-08-20 发布于安徽

引言:中国是文明古国,也是对政治管理十分重视的国家。中国古代的国家管理者十分重视对于治国理政方略的不断探索和提高,在历代学者的论著中,在帝王将相的言论中,在治理国家的经验总结中,都有关于治国理政的谋略和理论,在中国长期的历史发展中,有着非常丰富的治国理政的理论资源,很值的挖掘和研究。

早在春秋战国时期,便出现了“治理”的语词,春秋时期,对于治理国家已经非常重视了,出现了各种对于治理方法进行探索的思想,在诸子百家中,不仅在各个学术代表人物那里表现出对于治国、理政、平天下的思考和研究,而且,还形成了各种关于治理国家的学说。

先秦时期,中国已经形成了各种很有深刻见解的“治理”学说,并在争鸣中不断发展。先秦“治理”思想对以后各个历史时期的管理思想的影响是非常大的,秦以后的各个朝代关于“治理”国家的各种学说,基本上都可以在先秦诸子的思想中找到其理论来源。

在中国古代的“轴心时代”,就已经有了各具思想特色的“治理”学说,比如儒家的“礼治”思想和“仁政”学说;道家的“无为而治”和“不与民争”的理论;法家的“以法治国”思想和“法术势”相结合的管理方式;纵横家的纵横捭阖谋略和伐交论辩的强国理论;墨家的“兼爱”(人与人之间平等相爱)理论和“非攻”(反对侵略战争)策略,以及“节用”(推崇节约、反对浪费)思想等;兵家的“不战而屈人之兵”和“兵者国之大事”的军事战略观等。

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中国古代的“治理”实践和“治理”思想不断发展,在各个时期,出现了各种“治理”学说,表现这十分丰富的理论资源。

比如,夏商周三代中,有主张霸道治理的,在对外关系上,不相信谈判和解方式,主张强力对抗,着重于对外族进行暴力征服,重戎尙武,好战好征伐;在对内管理上,采取酷刑重罚,以暴力统治来维护君王专制,不注重民意,忽略道德礼仪对治理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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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文化

以此不同,有主张王道治理的,在对外关系上不主张以军事征讨的方式来解决问题,注重互利、协调以及以和为贵;在军事上,不随意发动战争,不以强兵重戎作为发展目标,不显耀武力;在对内管理方面,不主张对臣民进行暴力统治和实行严酷刑罚,在一定程度上能注重民本思想,强调把民意与天命联系起来,将民意力量理论化,转化为天命观念,以此来约束王权的统治。

在早期三代中,商朝的纣王推行的是比较突出的霸道治理方式,纣王“重刑辟”,实行法外极刑,丧失了民心,导致了赫赫不可一世的商朝瞬间覆亡;而周朝的文王时期,所推行的主要是王道治理方式,注重仁政,注重比较温和的治理方式。

相对而言,春秋时周朝比较重视王道治理方式,而战国时很多国家,特别是秦国所重视的是霸道治理方式。此后,各时期的君王,大多是王道与霸道相结合的治理经方式,只是有的君王侧重于王道治理,而有的君王则更侧重于霸道治理。王道治理方式与霸道治理方式在一定意义上反应着治理效能和民意表达的平衡的关系。孟子说:“以力假仁者霸。以德行仁者王。”“以力服人着,非心服也,力不力不赡也;以德服人者,中心悦而诚服也。”(《孟子·公孙丑上》)所以,反应民意的王道一般来说更能持久,而以武力征服民众的治理方式虽然短期治理效率比较高,但久而久之,往往是难以持久的。

中国历史上有一些帝王或杰出的大臣在创造、推行和发展治理方式方面有重要的贡献,他们对于治国方式的实践、探索和经验总结,是很值得重视的。

第一,周公“制礼作乐”用之于管理的治理方式。

在孔子之前,尧、舜、禹、汤、文王、武王、周公等被儒家学者认为是形成“道统”谱系的代表人物,而周公对早期中国政治制度的影响最大,近代著名历史学家夏曾佑说:“孔子之前,黄帝之后,于中国大有关系者,周公一人而已。”(夏曾佑《中国古代史》1935年版,第31页)

周公对中国古代治理方式的影响十分深远,周公“制礼作乐”是对中国古代治理方式的重大改革,司马迁在《史记·周本纪》中评价周公的重大贡献时说:“兴正礼乐,度制于是改。”

著名的史学家王国维非常敏锐的发现了周朝政治改革的巨大意义,他说:“中国政治与文化之变革,莫剧于殷、周之际。殷、周间之大变革,自其表言之,不过一姓一家之兴亡与都邑之移转;自其里言之,则旧制度废而新制度兴,旧文化废而新文化兴。”(王国维《观堂集林·卷十殷周制度论》)

在王国维看来,周朝的改革同时在制度和文化两个层面上废旧兴新,是历史上最为剧烈的政治与文化变革。而主持殷商之际的这一场大改革的就是周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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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公吐哺

正是因为周公“制礼作乐”,才有了殷、周之际的“旧制度废而新制度兴,旧文化废而新文化兴”。周公借鉴夏、商二代的礼乐传统,去粗存精,把夏、商、周三代的礼乐文化推向高峰,同时,周公所制的礼乐还孕育了先秦的儒家礼乐文化和仁礼思想。

孔子推崇周礼,所以他对于周代的文化发出了由衷的赞叹:“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论语·八佾》)显然,周代的礼乐文化是中国五千年文化史上出现的第一个形态较为完整的文化思想,从此,礼乐文化在中国长期的历史进程中,与政治思想和管理方式结合得非常紧密,在许多朝代,礼乐与政治成了合二为一的治国策略。

周公的“制礼作乐”既是礼乐思想形成的文化基因,同时也是周朝政治文化的理论基础,是周朝治理方式改革的文化动力。

周公是不仅创设了比较系统的礼乐文化,而且还为治理方式注入了礼乐文化,让“制礼作乐”成了推动周朝政治文化革故鼎新的核心主题,促进了治理方式的巨大变革,于是,才有了周朝政治家对于“积德行义”“敬德保民”的政治追求。

同时,周公针对商朝重刑辟、失民心、亡国家的教训,提出了“明德慎罚”的治国方略,而“慎罚”即是旨在保民,重在教化,这与推行礼乐是相互相成的,是对商朝治理方式的伟大革新。

首先,为了推行“制礼作乐”周公先从政治结构上进行改革,为周朝文化思想的全面改革奠定了政治基础。

(一)周公重新分封诸侯,封给周王室最可信赖的成员以重要的地区,并使其掌握有军队,同时还授予管理的基本策略,以加强周王室的防卫屏障。史书记载:周公“立七十一国,姬姓独居五十三人”。分封制的建立使全国的战略要地都有同姓兄弟、族亲和信得过的功臣镇守,通过分封,周王室便处于很安全的防卫屏障之中,从政治地理生态上看,当时周公的分封制,使周王室处于比较安稳的中心区域。

(二)周公建立了比较系统的国家机构,设立了相对完整的管理职位,并以血缘联盟来巩固周王室的统治。在周公设立的国家机构里,中央政府有太师、太保来辅助周王治国理政;有常伯、常任、准人“三事大夫”来分管地方民事,并负责选任官吏和负责司法审判等;有“六大”官吏(大史、大祝、大卜、大宰、大宗、太大)来分管各种行政事务和宗教祭祀活动;有司徒负责管农田耕作;有司空负责管理官职之事;有司马负责管理军事军赋;有司寇负责管理司法;有虎臣负责管理宫廷侍卫;有膳夫负责管出纳三命;有趣马负责管理天子马匹等等。总之,朝廷内外皆有职官负责管理各项事务,使周朝的管理制度逐渐规范化。此外,周朝还设立了“外服职官”,比如设侯、甸、男,负责处理诸侯国事务。

(三)周公修建新都洛邑,以加强对东部区域的控制。周朝原来的都城在丰、镐(在今西安附近)区域,属于周王国的西部,远离中原地带。周公东征讨伐管、蔡、武庚的叛乱,三年后班师回朝,便决定营建东都洛邑(今洛阳市西),周公在其摄政的第5年,便正式营建洛邑。周公亲自到东都筹建之地考察,指挥建都规划,并督察建都进程,一年之后,新都落成,新都规模很大,内城方达1720丈,外城方7O里,新都叫新邑,又称洛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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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公营造洛邑

政治结构方面的改革,包括分封诸侯、建立比较完整的国家机构以及新建东都城等,是周公在治理实践方面的积极措施,而“制礼作乐”则是周公在政治文化思想方面所推行的治理措施。而且,这后政治文化方面的改革措施对后世的影响更深远。

其次,周公“制礼作乐”,使周人区别于殷人,更重视礼乐,更重视礼乐对于治理的重要作用。

周人重视“维其令仪”,坚持让行为活动和所用之器物都符合规范,而这个规范就是“礼”,周人尊礼,重视礼乐制度,周公“制礼作乐”使文化制度更重视礼仪,是治理方式从粗暴的强压变成了文明管理。

如果对周礼进行仔细分析,便会知道周礼的含义非常广泛,但概括起来说,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含义:一是指祭神的礼节、仪式;二是引申为社会、宗族的规则;三是指以礼相待、礼貌礼物等。

周礼的这种含义实际上是文化仪礼和政治规范的表现,是治理方式的文化内容,也是周公“制礼作乐”的核心内容。周礼的系统化是中国古代最具影响的治理方式的革新之一。

“制礼作乐”当然也包括“乐”,而“乐”是与“礼”联系极为密切的,“乐”与“礼”是统一的,“礼”的活动和普及往往是通过“乐”去现实的,“乐”表现了“礼”的基本内容,礼乐难分难解。“乐”的意义并非仅仅是使人通过欣赏音乐歌舞上而得到享受,而是通过音乐歌舞来普及伦理、宗教内容,熏陶人的心理,所以,“乐”所展示的不仅仅在于“音”(音乐歌舞)的方面,而是在于“义”(伦理宗教意义)的方面。

礼乐成了统治者的不可缺少的治理方式,成了重要的统治工具,成了政治文化的必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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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乐文化

再次,周公使礼乐文化成了治理方式的文化内容,成了管理的有效手段,而且,周公“制礼作乐”还实现了治国方式的重大变革,促进了中国早期管理思想的大发展。

(一)在治理理念的依托上,由对神灵的崇拜转向了对祖先的崇拜。周公“制礼作乐”促成了一项非常重要的变革,那就是周人不再像殷人那样重视对神灵的崇拜,不再那么执着于通过祈求来得到福祉,而是逐渐转向了对祖先的崇拜,即通过祭奠过世的祖先来祈求庇护,同时也通过敬奉祖先来表现孝道,这是治理理念的大革新,治理的精神依托不是神,而是祖先,出曾经和在世的人一起生活过的人。

(二)在治理文化的依托上,由鬼神文化转向了礼乐文化。礼乐的发展促进了神灵崇拜转向祖先崇拜,相应的,以鬼神文化为主导的文化形态便渐渐转变为以礼乐文化为主导的文化形态。从殷商到周代,就是实现这一转变的历史节点。《礼记·表记》云:“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周人尊礼尚施,事鬼敬神而远之,近人而忠焉。”

(三)在司要职的官员方面,由巫史合一转化为巫史分职。周代以前,“巫”身兼两职,既是巫师,负责祭祀事务,同时,又是史官,记录史实,“巫史合一”。史书记载曰:“在昔成汤既受命,时则有若伊尹,格于皇天。在太甲时则有若保衡。在太戊时则有若伊陟、臣扈,格于上帝,巫咸乂王家。在祖乙时则有若巫贤。”(《尚书·君奭》)就是说,伊尹、伊陟、臣扈等能感通上天,而巫咸、巫贤等巫官,能进入朝廷,成为与伊尹等齐名的辅政重臣。显然,当时对于巫官是非常重视的,而祭祀活动的系统化和复杂化,使得巫官的权威性不断提高,而对祭祀活动的记录等,便使巫官也有了史官的职能,后来,巫与史在行使职权时开始有了分工,而随着礼乐文化的发展,巫和史的分工的更清楚了。

(四)治理主导权方面,由政神合一转化为政神分离。与巫史分职相应的,是周代由政神合一转变为政神分离,即原本是一切听神灵的;君王欲行事,先要祈问神灵;而神由巫师代言,指导君王行事;政治上的事,由宗教上的神来先做出决策;彼岸的鬼神是指导尘世君王理政的“神灵”。但是,到了周代,统治者不那么全信彼岸的神灵了,而更多地是信“德性”,坚信“敬德保民”,礼乐文化中的“德”才是最重要的准则,尊礼保德才是维持、维护周王室贵族统治的关健举措。殷商以神权政治来威慑民众,而周王朝则是以礼乐文化和宗亲观念来教化大众。如果说殷商更坚持的是政神合一的神权统治方式,那么,周王朝实行的则是伦理政治一体化,即以家国同构的宗族血缘为根基的族权政治,殷商是“神治”,而周代是“礼治”,在治理方式上,与银商相比,周朝去除了很多神秘色彩。

第二,秦国的“以法治国”的治理方式

秦国是一个边陲小国,起初只是一个为周王室养马的部落,可是,在列国纷争的年代,却能一步步发展壮大,成为一个势力强大的国家,秦国最终统一六国,这是为什么呢?其主要原因就在于秦国历代君王励精图治,以非常有效的治理方式治国。

秦国西临边陲,在当时的列国中,秦国受礼乐文化的影响较弱,国民尚武,民风彪悍,受传统观念的束缚较少,士兵战斗力强,将士勇猛善战。战国初期,战乱频繁,秦国在逐渐发展起来之后,开始与国力较强的魏国争斗河西之地,显示出争雄天下的意图。可是,公元前389年,秦襄公举兵五十万攻魏,却被吴起以五万兵力大败秦军,秦国此次战败后,相当一段时间无力与魏国抗衡。秦献公时代,军力虽有所提升,但因连年征战,民生凋敝,国库空虚,秦国变成了弱国家。公元前362年,秦孝公继位,他是一位雄才大略的君王,正是他开启了秦国真正的强国之路。

首先,秦国治理方式的革新起于秦孝公,他制定和颁布了广招天下人才的政策,为推行新的治理方式筹备了人才资源。

秦孝公继位之初,意识到国弱民贫,如若不变革,将会被强国吞并,他知道仅仅靠秦国国内的人才是很难治理好国家的,于是,他实行了开放的人才政策,颁布求贤令,广招天下贤才。他于求贤令中说:“宾客群臣有能出奇计强秦者,吾且尊官,与之分土”。战国时期,人才开始在各国流动,当时,商鞅离开了魏国,来到了秦国,在与秦孝公的商谈之后,受到了秦孝公的青睐,被任命为左庶长,孝公看准商鞅是个大才之后,极力支持商鞅,给予了商鞅在秦国实行变法的实权。于是,商鞅在秦国推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实行变法,推动秦国在各方面大革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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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孝公剧照

其次,商鞅在秦国实行变法,推行治理方式的大革新,让“以法治国”成为秦国治理方式的根本原则。

在秦孝公时期,弱势的秦国保守势力是比较强的,以甘龙为首的秦国世族为了维护贵族的根本利益,极力反对变革,甘龙主张依照旧法制,方能使国家长治久安;依旧制,官吏能兢业务政,民众能安居乐业。甘龙代表了秦国当时贵族阶层守旧制度,阻扰变革,其实是维护旧贵族的根本利益。

商鞅却认为,安于旧法是守着陈旧的观念,官吏虽可以安稳做官,但秦国需要的是尽快富强起来,需要开辟新事业,智者是制定法度的,而愚者是守着旧制度的;贤者对礼教进行改革,笨者遵循旧制度不敢革新。言下之意,像甘龙这样的人,属于愚者、笨者,不思革新,不值得与之论道。

于是,在秦孝公的竭力支持下,商鞅大力推动改革,实行新法度,推出了一系列新的措施。

(一)改革户口制度,实行连坐法。秦国新法令规定,以一家为单位,五家为一伍;十家为一什。一家犯法了,其他九家都要举报。如果没有一家举报而被官府查出来,那么另外九家,都属于犯罪。这即是当时秦国有名的“连坐法”。

(二)对军功赏赐政策进行改革。秦过新令规定,无论是什么阶层的人,只要立军功,便可获得上等的爵位。而对于宗室成员,即贵族中没有立军功的,便不能再为贵族,将从宗室中被除名。这一规定是巨大的变革,等于废除了贵族的世袭制,激励民国参战立功,是强化军力的根本性措施,对于秦国走上强兵之道具有重要意义。

(三)整治社会风气,鼓励国民勤于正业。秦国新令规定,无论是什么人,私下斗殴的,将根据犯事轻重进行判刑。而勤奋工作的,致力于本业的,如勤耕田、纺织,产粮织布多的,可以免除赋税,少服兵役。而且,对那些在手工业、商业中未能完成业绩且消极怠慢的人,其身份将变为奴隶,其妻将分配给别人做奴婢。

(四)废除了井田制,承认了土地私有。秦新令规定,改变井田制为私有制,允许土地买卖。鼓励百姓开垦荒地,增加粮食产量。同时,从政策上鼓励百姓以铁制农具代替牲畜耕地,通过生产工具的改革提高生产力。这方面的变革使秦国很快富裕起来,为秦国强兵做好了后勤保障。

在商鞅所推行的新政策的刺激下,秦国的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秦国军队的实力得到大大增加,秦国逐渐成了战国七雄中实力最敦实的国家。据《史记·商君列传》载:秦国新政“行之十年,秦民大悦。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

秦孝公支持商鞅变法,为秦国的强大奠定了敦实的基础,秦孝公死后,秦赢驷继位,即秦惠文王。虽然在甘龙为代表的宗室、贵族的保守势力的反扑下,秦惠文王不得不在政治上做出妥协,杀了商鞅,但是,商鞅变法的一系列措施却都被继承下来了,秦惠文王继续推进变法。公元前325年,秦惠文王正式称“王”,成为秦国历史上第一位“王”。秦惠文王任用张仪为相,连横合众,把法家的策略和纵横家的捭阖伐交谋略结合起来。秦国灭了巴、蜀、苴,由弱变强,在强大的魏国交战中,屡败魏军,并破了三晋伐秦联军,之后,联合韩、魏攻打、齐楚,大败义渠国,把战场推向东面,掌握了对付山东诸侯的战略主动权。

秦惠文王死后,其长子赢荡继位,成了秦武王。秦武王重武好战,有问鼎中原宏大志向,可惜,秦武王因太好强举鼎而亡,仅仅完成了“伐宜阳,定三川”的事业。

再次,秦昭襄王重用白起和范睢,结合兵学和纵横家学说,继续施行“以法治国”的治理方式。

公元前308年,秦昭襄王赢稷继位,赢稷任命他的舅舅魏冉为相,以削弱皇室宗亲力量,巩固皇权。同时,赢稷还重用魏冉举荐的白起为大将,而白起不负嬴稷所望,在伊阙之战中力挫魏军,俘虏魏将公孙喜,之后,白起又领兵夺取楚国宛、叶两城,夺取魏国河东四百余里土地及六十余座城池。接着,白起又在华阳城下大败韩、赵、魏三国联军。还有,秦国联合赵、韩、燕、魏五国伐齐,致使齐国无力与秦国抗衡,后来,在长平之战中,白起率军战败赵国军队,坑杀赵国四十五万大军。白起精通兵法并能在实战中灵活运用,他受到了嬴稷的重用,成了秦国不败的战神,为秦国开疆拓土,助嬴稷成就霸业。可惜,白起后来屡次拒绝领兵出征,与嬴稷产生矛盾,被认为对王权有威胁,被赐死了。

秦昭襄王重用能将,着力于重戎强兵,这是他治理方式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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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昭襄王剧照

此外,秦昭襄王还与秦惠文王一样,重用纵横家,他把从魏国逃出来的范雎任用为客卿,而范睢积极为嬴稷出谋划策,力劝嬴稷强化王权,促使秦昭襄废太后,并将四大贵族赶出函谷关外,范雎随即被拜为相。任相之后,范雎为嬴稷提出了远交近攻的策略,挫败六国多次合纵,使用反间计,促使赵国调换军事统帅,以赵括取代廉颇,助白起于长平之战中大捷。

范睢的纵横捭阖谋略成了秦昭襄王治理方式的重要策略指导,并成就了秦国的合纵战略,为秦国的强大贡献不小。

之后,经过秦国的不断征战,秦王嬴政成了“始皇帝”,终于灭六国,统一中国。

秦国治理方式的革新是有历史原因的,春秋之后,战争纷乱,进入战国时代,列国之间进入了激烈角逐的时代,周王室逐渐走向衰落,礼坏乐崩,秩序大变,周公的礼乐治理方式已不像之前那么管用了。尽管有儒家的代表人物在呼喊着恢复“周礼”,但当时的各国君王更感兴趣的是法家、纵横家、兵家的学说,他们所青睐的是能让国家迅速强大起来的经世人才和战略理论,换言之,在战国时代,重权重利重兵的理论更受君王们欢迎,而仁义礼乐不再那么受重视了。于是,商鞅、张仪、范睢、白起等更受秦国国君的重视,他们比儒家学者更被重视,而他们的理论,如变法思想、纵横家学说、兵家韬略等,也更受秦国君王的兴趣,成了秦孝公、秦惠文王和秦昭襄王等治理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

显然,秦国“以法治国”的治理方式和其背后的革新图强理论和纵横捭阖策略,更能满足秦国君王强国强兵的需要,更能适应当时秦国的发展趋势,所以所起的作用也更大。秦国的强大与秦国几任君王坚持治理方式的革新是分不开的。

第三,“文景之治”中“无为而治”的治理方式。

可惜,秦国经过己几任君王的努力,创造了强秦气势,秦始皇统一中国,成了天下霸主,但是,秦只经过了三任皇帝,便败亡了,这让后来的君王们不得不深思,不得不思考秦朝败亡的历史原因。

汉朝建立初期,虽然实现了国家统一,但其实只能说是形式上的统一,汉朝内部的战乱依然没有结束,民众仍然饱受战争之苦,后来,经过一段时间的平乱和调整,到了汉文帝刘恒执掌最高统治权力时,才真正实现统一。而为了让民众从战乱中逐渐走出来,过上正常生活,为了创造休养生息的局势,汉文帝实行了与强秦大不一样的治理方式,注重“与民休息”,很值得重视。

首先,汉文帝推崇“黄老之术”,以“无为而治”作为治理国家的核心理念。

秦国经过了好几任君王的艰辛努力才建立起秦王朝,可是,秦朝建立之后却很快覆灭了,三位皇帝上台,秦便灭亡了,这实在是太过快了。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

当时刘邦等起义者针对着秦朝的重大失策来制定战略方针,他们所提出的口号是“诛暴秦”,而这反映了当时被秦朝统治力量压制的中下层人士把秦朝看成是“暴秦”。秦朝严酷的刑罚,极重的赋税与力役,过分苛刻的统治规则,让民众很难再生存下去,而严苛的监视手段又让人无处可逃,所以,民众已经走投无路了,只有造反,只有推翻秦王朝一条路可走。

秦国的三任君王采用了法家理论,坚持“以法治国”,重视对外族进行军事征讨,对内进行暴力统治,秦朝统治者施行严酷刑罚,而这样的强势治理方式确实收效显著,使秦国快速地富国强兵,并巩固了专制皇权,可见,这种治理方式有着很高的治政效率。特别是秦国后期的君王采用法家的法、术、势理论,充分体现了君王的强势管理原则,提高了治理能力和治理效率。

但是,秦国君王们在吸取法家理论,坚持“以法治国”,实行暴力统治和施行严酷刑罚的时候,却忽略了仁义礼乐,忽略了“民惟邦本”“民贵君轻”等基本原则,忽略了“以德配天”“敬天保民”的思想主张,所以,秦王朝的统治者被认为造成了“暴秦”,被民众认为是必须被推翻的。

汉初的统治者,特别是汉文帝刘恒在总结秦朝灭亡的经验时发现,不能再延续秦朝的统治模式了,秦嬴政时期注重暴力统治和严酷刑罚的治理方式再也不能继续采用了。

于是,汉文帝找到了完全不一样的治理方式,实行“无为而治”的重民本的治理方式。这种“无为而治”的治理理念其实是来源于“黄老之学”,是道家以退为进,以柔克刚的哲学方法在治理思想的体现。刘恒把“无为而治”的理论原则推行和落实至治政的活动中,其目的就是为了让民众能够在长期的战乱之后,能有休养生息的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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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文帝剧照

其次,文帝景帝时期,采取“轻徭薄赋”的政策,创造“与民休息”宽松社会经济环境。

汉文帝、汉景帝重视减免税赋,注意减轻人民负担,汉文帝前二年(前178年)和前十二年,曾两次“除田租税之半”,即租率减为三十税一,前十三年还全部免去田租。此后,三十税一便成为汉代定制。在文帝统治时期,随着租率的减免,算赋也由每年120钱减至每人每年40钱;此外,徭役也减至每3年服役一次。

景帝也延续了文帝的轻税赋政策,元年(公元前156年)春正月,景帝下诏曰:“间者岁比不登,民多乏食,夭绝天年,朕甚痛之。郡国或硗狭,无所农桑系畜;或地饶广,荐草莽,水泉利,而不得徙。其议民欲徙广大地者听之。”(白寿彝《中国通史卷·第四卷·中古时代·秦汉时期(下册)》 )景帝准许百姓从贫瘠地区迁往土地肥沃地区,以利发展农业生产。景帝多次下诏申明以农为本的经济政策,强调重本抑末。有诏文曰:“雕文刻镂,伤农事者也;锦绣纂组,害女红者也。农事伤则饥之本也,女红害则寒之原也。”(同上)下诏之后,还下旨令郡县官吏严格执行,对于失职不执行者加以严惩。

除了减免税赋,文帝景帝对周边敌对国家也不轻易出兵,注重维持和平局面,避免耗损国力,因为战争会耗费大量钱粮,会增加民众的负担。

再次,汉文帝重视以民为本的治政策略,劝课农桑,发展生产。

汉朝建立初期,楚汉战争的影响并没有完全消除,经济萎靡,百姓疲敝,汉文帝即位后,太中大夫贾谊上疏曰:“民不足而可治者,自古及今,未之尝闻。今殴民而归之农,皆著于本,使天下各食基力,末技游食之民转而缘南亩,则畜积足而人乐其所矣。可以为富安天下,而直为此廪廪也,窃为陛下惜之”(《汉书·食货志》)。汉文帝接受了贾谊的建议,施行劝课农桑的政策,并率诸侯耕田以为天下表率。

此外,随着农业的发展,粮价不断降低,文帝时每石“粟至十余钱”,而为了保证农民收入稳定,鼓励农民重视农耕,汉文帝推出了提高粮价的政策,以奖励粮食提供者,同时,鼓励有钱人购买农民的粮食,捐献给国家,并对于能捐献粮食并运粮至边境粮库者,国家按捐献数额的不同赐予不同爵位,或者,允许以捐献数额来赎罪。此外,郡县要塞的粮食储备如果足够一年所需的,该郡县便可免收农民田租。这样的政策大大激励了各阶层人对农耕的重视,保证了农民的收入,使国家的粮食储备更充足。

其实,这是一种通过政府的政策干预来激励农耕的导向型管理方式,是文景之治时治理国家经济的重要政策,而这种政策在当时体现了以民为本管理精神。显然,这种治理方式纠正了秦朝时的过分偏激的暴力统治政策,更重视民众的需要。

最后,文帝严于律己,谦和节廉。

据史书记载,文帝在位22年未建一座大型建筑物,其中,《汉书·文帝纪》记载一个很有代表性的事例:有一次,刘恒想搭个露台,让工匠预算,需用百金,刘恒认为“百金,中人十家之产也”,虽放弃搭建露台。还有一个例子,为了避免浪费大,文帝规定国丧的时间最多只能三天,不能超过,而且,国丧期间朝廷允许百姓婚嫁、祭祀、饮酒、吃肉;文帝下旨送葬时不仅不要布衣车和兵器随送,而且,还下令将夫人以下的姬妾遣散回家,随她们得到意愿出嫁。这种节廉和对人的爱惜,恐怕很少帝王能做到。

汉文帝采用“无为而治”的治理模式,其思想是来源于“黄老之学”,其核心策略是轻徭薄赋、“与民休息”,而这正是吸取“暴秦”的极端治理方式的失败经验而采用的有效的治理策略,当时,这“无为而治”并非真的是“无为”,不是无所作为,而是减少朝廷的暴力统治和严酷刑罚,采取各种政策让民众积极有为,鼓励民众做事,鼓励农耕;朝廷以减免税赋,减少服役时间的方式来鼓励民众勤劳做事,使民众生活能好起来。

显然,文帝看似“无为”,其实是更“有为”,让汉王朝在经历了战乱之后,能够富强起来,能避免了秦朝快速败亡的失败教训。文景之治后,汉朝出现汉武帝的盛世,这与文景时期的“无为而治”政策的实行是分不开的。

第四,汉武帝“独尊儒术”、积极有为的治理方式。

文帝、景帝推行“无为而治”政策的积极意义在于让民众能休养生息,能发展生产,为汉王朝积累了财富,使汉王朝富强起来,使汉王朝的专制统治有了物质基础,可是,在政治方面,汉初所预留下来的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到了汉武帝时期,由于后宫势力干政的现象越来越严重,外戚干政的潜在威胁也越来越大,而且,老臣把持朝政对于年轻皇帝的制约也越来越明显,而汉武帝又是一个有雄才大略的帝王,为了强化皇权,为了独揽朝中大权,同时,也是为了削弱诸侯王的权力,汉武帝再也不能顺着“文景之治”的统治路向走了。“无为而治”对汉武帝来说,已经不是他所能接受的治理方式了,于是,汉武帝在治理方式上实行了根本变革,在治理思想上,他放弃了文帝景帝时的“黄老之学”,采用董仲舒所倡议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理论,以新儒学的理念来取代道家理念,变“无为而治”为积极进取,做出了一系列轰轰烈烈的大事,把汉王朝的治理方式推向了新的高度。

首先,汉武帝接受了董仲舒的建议,采用了新儒家的积极进取思想。

如果说汉武帝刘彻还有对文帝景帝政策的延续的话,那就是继续鼓励大家检举皇亲国戚的不法行为,以倡导法制,而其实际目的是将留在京城的王侯都派遣回封地,进而消除他们对于皇权的威胁。

刘彻在遣送王侯回封地的同时,却重用有才学有谋略的儒臣,一方面,他利用儒生的力量来兴利除弊;另一方面,他利用儒生的学说来消除“黄老之学”的影响。

在当时,是否继续尊奉“黄老之学”已经不仅仅是学术论争,而是汉王朝统治阶层内部在意识形态方面的激烈较量。

虽然在刘彻的支持下,儒学思想逐步盛行,但却遭到了以窦太后和淮南王刘安等守旧派保守势力的强烈反对。窦太后是四朝老太后,其地位和威望非同寻常,她不但有丰富的权力斗争经验,而且她的侄子窦婴曾在景帝时曾任大将军,在武帝初期任丞相,同时,她还得到了一些藩王的支持。窦太后喜好“黄老之术”,想维持现状,继续保持干政的权力,所以,她极力反对刘彻、董仲舒所推崇的儒学学说。

窦太后势力强大,对刘彻推崇儒术非常恼火,加上一些守旧和腐败的大臣在她那里告状,窦太后于是怒斥孙子刘彻,逼迫他废除新政,刘彻迫于形势,他权轻而无法与太后抗衡,只好听从太后的意愿。公元前135年,窦太后死了,刘彻放开手脚,逐步废除窦太后的势力,重用被窦太后压制的大臣,特别是重用儒学学者。开始推行董仲舒的新儒学策略。

在董仲舒等学者的倡议下,刘彻推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策略,尊奉儒家的“仁学”学说,推行“仁政”,以“天人感应”论和“君权神授”的政治哲学取代“黄老之学”,为汉武帝的政治统一追求提供了思想大一统的理论根据。

汉武帝一改文帝、景帝的“无为而治”治理方略,采用积极进取的治理方式,他逐步树立其儒学的权威,消除道家的影响。为了推动儒学的发展,汉武帝支持经学,促进经学传统的普及,设五经博士,明经取士,形成经学思潮。而当时帮助汉武帝推动治理方式的革新的思想家董仲舒便成了“儒者宗”。

其次,汉武帝积极抑制和削弱相权,强化皇权的专制集权统治。

为了强化皇权专制,汉武帝积极采取政治措施来削弱相权,把皇权专制推到一个新的高度。

汉武帝执政之后,面临着皇帝与丞相的激化了的矛盾,而作为多疑而又强势的君王,汉武帝是绝不能容许相权变强大的,于是,他积极采取措施抑制相权。

(一)汉武帝频繁撤换丞相,在他执政时期,丞相成了非常危险的职业。汉武帝在位五十四年,共任命了十三位丞相,而丞相频繁更换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汉武帝不让丞相真正掌控朝中的权力,多数的丞相下场都不妙:第一任丞相建陵侯卫绾,勤奋处理政事,守道而不革新,被勒令提前告老还乡;窦婴继任为丞相后,得罪了窦太后,被罢相,后因替老将灌夫求情,欺骗了汉武帝而被处死;之后,汉武帝的舅舅田蚡,自以为是,娇横跋扈,因陷害窦婴被罢了官,发疯而死;窦太后扶持的许昌,任相不久因窦太后死而被汉武帝免去丞相之职。其他如庄青翟被连坐下狱,饮药自尽;李蔡、赵周自杀身亡;刘屈氂被腰斩;薛泽任职期间碌碌为被免职;公孙弘老死在职位等等。汉武帝时期丞相的频繁更换,特别是丞相多数没有能善终,这不是偶然的,而是反映了汉武帝为了强化专制集权,正想方设法地在限制丞相的权力。

(二)与频繁换相抑制相权相应的,汉武帝还通过提升“尚书台”的权力来削弱相权。原本,在秦汉时,尚书只是少府的属官,掌管殿内文书,地位很低。汉武帝时,设尚书五人,开始分曹治事,而尚书官署便提升为尚书台,尚书台成了辅佐皇帝的决策机构。汉武帝通过提升尚书台的权力来掌控朝中权力,因为尚书台官员只对皇帝一人负责,而且,这些官员原本就是从皇帝身边的亲近之人中选拔的,皇帝用起来更得心应手,且很容易掌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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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武帝画像

(三)汉武帝设立了“中朝”,用以剥夺“外朝”的权力。《汉书·刘辅传》注引孟康之语曰:“中朝,内朝也。大司马、左右前后将军、侍中、常侍、散骑、诸吏为中朝。丞相以下至百石为外朝也。”“外朝”是指由丞相领导的原本的中央政府机构,其官制主要由三公(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和九卿以及其所属的官署组成。是中央政府常设的行政、司法和监察机构,是政体的核心行政系统。而“内朝”原来是皇宫内皇帝的私人随从所组成的侍从服务机构。后来“中朝”地位越来越高,原本属于皇帝的私人秘书性质的“尚书”,被移到了内廷,而成了尚书台的官员,内廷的尚书台由大司马领导,后来,“三公”也成了大司马、大司徒、大司空。尚书台设立之后,实际上便成了替代丞相府的“内朝”机构,这使得“外朝”的相权不断被削弱,以大司马为首的“内朝”权力机构,直接向皇帝负责,成了皇帝身边最信任的机构,有权处理几乎所以的朝政,如此一来,丞相为首的“外朝”行政机构实际上变成了有职无权,后来甚至是名存实亡了。汉武帝便是以此来强化皇权专制。所以,在汉武帝时期,权力由“外”转向“内”,皇帝身边的亲信们的权力比丞相府官员的权力更大,大司马成了没有丞相名称的“宰相”。

再次,推行新政,实行彻底的改革,削弱藩国力量,打破等级制。

刘彻在大力加强皇权专制中央集权的同时,采取重要的措施削弱藩国的权力,推行“推恩令”,督促各地诸侯王在去世的时候,将自己的土地分封给自己的所有子弟,名义上是让所有诸侯的后代都能享受他们的父亲去世之后的优厚资源,其实,其真正意图是防止因诸侯王单人世袭而继续做大。刘彻的“推恩令”实际上是分化诸侯王的权力。同时,刘彻还建立了监察区,每个区派一名刺史,专门整治那些地方的贪污官吏。这一措施的限制了地方豪强的势力,得到了百姓的拥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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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武帝剧照

此外,刘彻推行教育改革,建立五经博士,明经取士,打破传统的出身等级限制,让很多贤能比才能得以重用,重新构建官吏的人才机构,削弱旧官僚的权力,重要新官吏,强化皇权。

在刘彻的一系列革新之后,西汉王朝的经济达到了最鼎盛繁荣的时期,一跃成为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令外邦臣服。

当然,刘彻强化了专制皇权虽然在当时利于他独揽大权,对于削藩和限制后宫干政,以及避免守旧老臣的干政是有积极意义的,但专制集权的建立也是有很大的隐患的,倘若遇到昏庸无能的皇帝,那将会使国家陷入衰败之中,甚至毁于一旦。还好,汉武帝是一位有雄才大略的君王,他使汉王朝继“文景之治”后创造了又一个繁荣盛世。

汉武帝的治理方式反映了中国古代帝王治理方式达到了一定的高峰,武帝时期,强权与儒学结合,官吏与儒生有一定的统一性,君权神授,皇权专制达到了相当的高度,相权被削弱了,诸侯王的权力被压制,边疆安全了,刘彻比汉朝的其他皇帝更积极有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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