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单位2021年年底财政收回一笔资金10万元,这笔资金是2020年已经申请的计划结余资金10万元,2020年年底会计分录为:财务会计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授权支付10万元 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10万元 ,预算会计借记资金结存-财政应返还额度10万元 贷记资金结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10万元,2021年年初额度恢复做了相反分录,这笔10万元直至2021年年底都没有使用,年末财政直接收回,单位会计处理为:财务会计借记累计盈余10万元贷 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10万元 预算会计借记财政拨款结转-归集上缴10万元 贷记资金结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10万元。 今年巡察时指出说我们这笔分录有误,说不能用“财政拨款结转一归集上缴”科目,理由是财政没有出具指标收回单。我们这笔指标是财政收回2020年已经申请出来的零余额指标计划;2021年财政一体化年底自动收回的,没有指标单。 回复: 一、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的概念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部门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6]18号)(原财预[2010]7号)第三条对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定义为:“本办法所称结转结余资金是指按照财政部批复的部门预算,在年度预算执行结束时,未列支出的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二、一体化系统中财政资金结转结余的计算与确认 《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试行)》(财办[2020]13号)第六大点“预算执行”之“6.2部门支出预算执行/6.2.3结转结余/6.2.3.1财政资金结转结余”规定:“ 预算年度结束后,各部门、各单位对财政资金结转结余资金进行清理,对形成结转和结余的原因进行分析说明,并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对财政资金结转结余进行确认。 ★1.预算年度结束后,系统按项目自动计算财政资金结转结余,生成财政资金结转结余核批表。 ★2.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计算口径为“当年预算指标数减去当年实际支出数”,由系统自动生成,有关信息要素与预算指标保持一致。 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际收入大于或等于支出预算的,结转结余计算口径为“当年预算指标数减去当年实际支出数”,由系统自动生成,有关信息要素与预算指标保持一致。实际收入小于支出预算的,根据实际收入和支出情况核定结转结余。 ★3.单位在系统中对财政资金结转结余核批表进行核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新旧科目转换表进行新年度科目调整。 4.单位确认无误后将核批表报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审核后,汇总报送至财政部门。 5.财政部门审核主管部门报送的财政资金结转结余核批表。 ★6.系统按照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的财政资金结转结余核批表,生成财政资金结转指标和财政资金结余指标,并登记预算指标账。 7.财政部门发文对财政资金结余指标进行收回,系统根据发文注销财政资金结余指标,并登记预算指标账。” 三、财政拨款结转结余的会计核算 (一)《政府会计制度》(财会[2017]25号) 1、8101 财政拨款结转 “一、本科目核算单位取得的同级财政拨款结转资金的调整、结转和滚存情况。 二、本科目应当设置下列明细科目: (一)与会计差错更正、以前年度支出收回相关的明细科目 “年初余额调整”:本明细科目核算因发生会计差错更正、以前年度支出收回等原因,需要调整财政拨款结转的金额。 (二)与财政拨款调拨业务相关的明细科目 3.“归集上缴”:本明细科目核算按照规定上缴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时,实际核销的额度数额或上缴的资金数额。年末结账后,本明细科目应无余额。” 2、8102 财政拨款结余 一、本科目核算单位取得的同级财政拨款项目支出结余资金的调整、结转和滚存情况。 二、本科目应当设置下列明细科目: (一)与会计差错更正、以前年度支出收回相关的明细科目 “年初余额调整”:本明细科目核算因发生会计差错更正、以前年度支出收回等原因,需要调整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年末结账后,本明细科目应无余额。 (二)与财政拨款结余资金调整业务相关的明细科目 1.“归集上缴”:本明细科目核算按照规定上缴财政拨款结余资金时,实际核销的额度数额或上缴的资金数额。年末结账后,本明细科目应无余额。 (二)市县级国库集中支付结余不再按权责发生制列支 《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 4 号》“五、关于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结余不再按权责发生制列支的相关会计处理:根据《政府会计制度》规定,单位在年末需要做如下账务处理:财政直接支付方式下,根据本年度财政直接支付预算指标数大于当年财政直接支付实际支付数的差额,在财务会计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直接支付”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科目;在预算会计借记“资金结存—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贷记“财政拨款预算收入”科目。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根据本年度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大于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下达数的差额,在财务会计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科目;在预算会计借记“资金结存—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贷记“财政拨款预算收入”科目。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 (国发〔2021〕5 号)规定,市县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结余不再按权责发生制列支,相关单位年末不再进行上述账务处理。中央级和省级单位根据同级财政部门规范国库集中支付结余权责发生制列支的规定,相应进行会计处理。” 四、问题回复 (一)你单位在2020年末,根据《政府会计制度》的规定,在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根据本年度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大于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下达数的差额 财务会计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 10万元 贷:财政拨款收入 10万元 预算会计 借:资金结存—财政应返还额度 10万元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10万元 注意:此笔分录正确,此处10万元形成了2020年末的财政拨款结转。 (二)你单位在2021年初,根据《政府会计制度》的规定,单位收到财政部门批复的上年末未下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的相关账务处理 财务会计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10万元 贷: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 10万元 预算会计 借:资金结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10万元 贷:资金结存—财政应返还额度 10万元 (三)至2021年末,你单位这10万元到还没有用,2021年一体化系统中财政直接收回上年(2020年)的结转指标额度。 1、根据《政府会计制度》规定:按照规定上缴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或注销财政拨款结转资金额度的,按照实际上缴资金数额或注销的资金额度数额 财务会计 借:累计盈余 10万元 贷:财政应返还额度/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10万元 预算会计 借:财政拨款结转一归集上缴 10万元 贷:资金结存一财政应返还额度/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10万元 2、根据《政府会计制度》规定:按照规定上缴财政拨款结余资金或注销财政拨款结余资金额度的,按照实际上缴资金数额或注销的资金额度数额 财务会计 借:累计盈余 10万元 贷:财政应返还额度/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10万元 预算会计 借:财政拨款结余一归集上缴 10万元 贷:资金结存一财政应返还额度/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10万元 综上,财政注销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额度,用“归集上缴”是正确的,而“年初余额调整”明细科目是核算因发生会计差错更正、以前年度支出收回等原因,需要调整财政拨款结转的金额,显然你单位并非这种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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