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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上交所会计监管动态,浅聊科创板IPO研发费用

 易水小寒 2022-08-21 发布于湖南

近期查看《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计监管动态(2021年合辑)》,结合其中科创板申报企业研发费用主要存在的问题与诸位浅聊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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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社:研发费用涉及的内控一是立项,二是料工费的审批与归集控制。对于领料的区分,通常在领料单上记载有领料部门、领料用途、领料人签字,以此区分研发领料还是生产领料,核查关注领料人是否系研发部门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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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社:参与研发人员工时表是研发薪酬费用归集和分配的重要依据,据此一是可以将该人的工资按研发工时与非研发工时比例分配;二是如果某人参与多个研发项目,可以根据不同研发项目工时记录分配研发薪酬费用。注意,研发工时表需要经部门负责人审批。

案例中提到的工时信息即为工时表,提到的打卡记录即为考勤记录,可以结合考勤记录看该人当天是否上班,与工时表核对,是否存在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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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社:人员兼职问题,如前述,通过记录工时表进行分配。企业为取得较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会倾向于多计研发费用,核查时应重点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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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社:研发样机涉及核算和内控两个问题。

1、核算方面主要是两个问题,一是何时结转入存货,二是结转多少进存货。对于何时结转,区分研发开始前是否有订单,如有,则一开始其成本就在存货归集,如无,则先在研发费用归集,待取得销售订单时,再转入存货。具体结转多少存货,由于发生的支出既有研发性质也有生产性质,很难准确区分,实务中,简便起见,通常是仅将材料款从研发费用转入存货,只有材料才是最明确的属于样机生产成本。

2、内控方面。如案例所属各个环节的内控。样机应和存货一样,做好出入库管理。在某企业IPO现场督导案例中,也涉及样机内控问题,

“(1)保荐机构未提供研发中试和大试投入产出、试验参数等相关资料,未提供试制品管理相关资料。保荐机构说明,发行人未保存关于试制品的数量、批号记录、试验参数等相关信息;试制品的客户反馈主要为电话形式,发行人未保留相关反馈记录

(2)保荐机构未提供试制品赠送相关的出入库记录、物流信息等资料,此外发行人销售发货量与物流整体承运重量间的差异较小,即试制品的运输未见物流记录;

(3)督导发现,研发形成的有形物品数量和价值可能较大,可以用于后续研发,也可以通过回炉等方式用于生产,保荐机构未提供相关有形物品的数量和使用资料;……。”

根据督导要求,核查时应当关注试制品的使用记录,并获取有关领用出库记录,物流信息等资料;对于试制品的数量和价值较大的,了解其后续用途,并获取数量记录及使用资料。

【会计监管动态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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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社:产研共线比较常见的,研发过程需要用到生产设备。涉及料工费的分配,案例所述的是料工分配,未提到的是生产线折旧以及水电等费用的分配。其核心就是设备使用前做好预计、使用过程做好记录,包括用料记录、工时记录。然后依据这些记录进行金额分配。

综上

研发费用料工费的归集与分配,实际用途去向,比如领料是否严格区分、人员是否真的参与研发属于事后事项,很难核实,就如同事务所经常存在“打黑工”,工时表显示是在这个项目,实际干的是那个项目的活。因此,IPO中比较注重过程内控执行的留痕记录,依此作为分配和归集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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