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裁判:裁判文书两年后法院才送达当事人,属于送达问题,不构成再审理由! 裁判要旨 1.原告的诉讼请求经实体审理后,如认为不应支持,则应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而非驳回其起诉。法院以不具备起诉条件为由驳回原告的起诉错误。 2.法院作出的裁判文书在两年后才送达当事人,显属不当,但送达问题不属于再审审查范围,法院不予以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2018最高法民再19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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