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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大明鲁王檀公称谓浅识

 日月存心 2022-08-24 发布于山东

有关大明鲁王檀公称谓浅识


郭景华
在今人一些文章里,称谓“大明鲁王檀公”的这一说词,有不敢苟同的看法。可能是自己才疏学浅、井底之蛙的见识,妄敢提出如此想法,让别人评说,贻笑大方。
明朝洪武皇帝封其子为王,到各地就藩,以藩屏王室,保江山以永固,并制定了严格制度,以便施行。鲁王朱檀是太祖皇帝之十子,受封为鲁郡之王。在这里称“大明鲁王檀公”,用“公”不可,怎么“王”变成了“公”,是大错。
“王”的称谓,只有帝王级别人物才能享有此称呼,名符其实。鲁王朱檀出生两月就被洪武帝封为鲁王。他是首批被封王子之一,长于南京,十六岁到兖州之国上位就藩,二十岁时病逝,葬于邹县九龙山之荒王陵。
鲁王朱檀依据明制,皇子封亲王,受金册金宝,岁禄万石,府置官属。他是实实在在、名符其实的鲁藩之王,可此处书序言里称其为“檀公”,如果细想一下的话,是否就会降低了鲁王的身份及王的身价。到处称公的世俗用法,放在鲁王的身份上不妥当,是谬论。试想谁给你的底气,敢降低鲁王的王位身份,不是王位变公位?“公”的用法,如果用在其他人身上,就是高看了某人的等级、戴个高帽子,这有其一是的合理性,这也许是习惯用法不当造成的。
历代被封王的人是极少的,如果是封异姓王就更是凤毛麟角了,说明王位的重要。
唐朝的大将郭子仪,历四朝,保三代皇帝,“再造唐室”功劳巨大,被封为“汾阳王”。
他战时挂帅出征平敌,战胜班师回朝,回京交还皇帝兵权,居家休息。他家的院墙都推倒拆除,什么样的人都能出入,沒有私庇,光明正大,功高不震主被封为王,这是个特例,历史上有几人能像他一样。“汾阳王”活到八十八岁寿终正寝,他七子八婿受皇封个个高官厚禄,安然一生,让皇帝放心,不是什么人都能被封为“王”的。战乱年代割据称王,或者落草占山为王者,他们的王都沒有皇室权威,都不是真正意义的朝廷王权。再是,近代一般百姓家立墓碑,把某人称为某“公”,这纯粹乱用,对“公”的不敬。
“公”的称谓,是从“三公、九卿制”中而来的。秦朝秦始皇设专制封建主义集权制,即秦朝中央官制。秦王嬴政按受李斯的建议,国家以皇帝为尊,下设了“三公、九卿”。
“三公”,对皇帝负责。一是太尉,即管理军事;二是丞相,协助皇帝处理全国政事;三是御使大夫,执掌群臣奏章、下达皇帝诏令并办理国家监督事务。
“九卿”,对丞相负责,九部门按其职能行使权力。一奉常,掌管宗庙祭祀和国家之礼;二郎中令,负责皇帝禁卫;三卫尉,负责皇宫守卫;四太仆,负责皇帝的车马;五廷尉,负责司法;六典客,负责外交和其内部事务;七宗正,掌管皇帝亲族或外戚贵族等有关事务;八治粟内史,负责农桑;九少府,负责皇帝的财政。后世的“三公、九卿制度”随朝代更叠发生了很大变化,但是“公”的官阶都低于“王”,对皇帝负责,自称为臣,低王一级,这是不争之事实。
明朝时,朝廷官阶级别更是等级森严,明确分别任用,“官大一级压死人”,“王”与“公”更是经纬分明,不容混淆。洪武帝的皇子都封为了亲王,不是皇子者不能被封王,特例只有二人。大将常遇春,战死早,追封为“开平王”;外甥曹国公李文忠,病逝后追封为“岐阳王”。朱元璋皇帝的盟二弟魏国公徐达,三弟江夏候周德兴,四弟信国公汤和,不能说他们之间关系不硬,铁哥们也没有被封王。
鲁王朱檀的大舅父郭兴,获赠陕国公。他元末先投郭子兴的义军,后归为太祖朱元璋的义军,其南征北战,多立战功,在鄱阳湖水战时建议用火攻,大破了陈友谅水军,洪武三年(1370)其获封“巩昌侯”,十七年(1384)去逝,获赠“陕国公”,谥号“宣武”。郭兴的后代一支居住在连云岗和曲阜大柳村,有家谱为证。鲁王朱檀的二舅父郭英,开国名将、战功卓著,被封为“武定侯”,保鲁王朱檀来兖州就藩。郭英的老家住安徽五河县的郭府、候府,其长子支今在山西大同的左云县羊八井,次支在贵州。
从这里可以说明,皇亲国威、开国名将、战功卓著者,也没有资格被封为“王”者。
“王”与“公”的等级差别,是不允许混淆与乱用的。还有类似的,如鲁王朱檀的王墓地称荒王陵,孔子的墓地称孔林,百姓的墓地称坟地,这里有规矩不可混用;再如皇帝的死称崩,公侯的死称薨,大臣的死称卒,庶人的去逝称为死,里面有玄机,也不得乱用。
如果有人在封建社会里,自主自封为王,那是大逆不道,会被国家政权消灭,是灭九族大罪。很多穷苦人揭竿而起,都被朝廷镇压下去,立王不成,不得善终。王和公的称谓不是一个等级,如把王与公字用错地方,也是不庄重的,影响形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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