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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行政单位干了30年拿低工资的临时工要求增工资,领导说不想干就回家,我该怎么办?

 职场火锅 2022-08-25 发布于北京

我先讲一个类似的案例,不是行政单位,而是国企。十年前,国企一些部门雇了一些临时工,比如,打字员、收发员、服务员、驾驶员。随着时代的发展,这些工种慢慢都没有了。这些人都是国企部门里工作了一二十年,人非草木孰能无情,领导都想办法转成正式工了,不过都是工人身份,很多都去了一线。

联想到你的情况。你干了三十年的临时工,应该是1980年代入职的人,三十年里,在行政机关工作,如果你应该有机遇转成合同工的。也许你是一位太老实巴交的人吧,不知道送礼巴结;也许你干了三十年的临时工,是那种劳务派遣制;也许你是还有其他隐情。分门别类,对症下药,谈谈看法:

第一,猜测你是劳务派遣制员工。你可以向领导提出加薪,但加不加工资,还是单位说了算。

行政单位使用一些临时工(现在已经没有临时工这个概念了),准确加法应该是:劳务工或业务外包工。

劳务工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被劳务公司派遣到行政单位工作。看似与正式工在一起工作,其实,你们有本质区别,你不是行政单位的“家人”。你的工资是由劳务派遣公司发放的,但是工资来源是行政单位给劳务公司的劳务费。这块钱,在劳务公司是工资,在行政单位进福利费科目,不是工资科目。

业务外包工是与业务外包公司签劳动合同,是外包公司整体承包了行政单位的某个项目,比如,行政单位的食堂。行政单位把食堂这块项目整体外包给外包公司,至于外包公司用多少人给多少工资,与行政单位没有任何关系。

以上说的是理论,但现实中,用人单位给劳务公司付钱。给外包公司付钱,是甲方,是大爷,用什么人,给多少工资,行政单位是说了算的,因为羊毛出在羊身上。还是行政单位给钱。所以,你找你们领导要求工资,尽管他名义上是不管你的,但可以干涉劳务公司和外包公司给你涨工资的。但目前看来,你们领导根本瞧不起你的,根本不办事。他不给你加工资,除非你的工资低于最低线,否则他一点毛病没有。你拿他没辙。

第二,猜测你是行政单位非正规用工,你可以理直气壮地打官司了。

假设你是行政单位多年来的非正规用工,比如,把你当做临时工(三十年前有临时工这个概念的),比如烧锅炉等等,你也以为你只是临时工,行政单位也把你当临时工,反正给你发工资,大家都稀里糊涂地过了三十年。

如果是这样,这个单位是欺负你,也是不懂法。过去的劳动法,也不允许在常规岗位上使用临时工(季节工),新劳动法出台后,更是取消了临时工这个说法。单位如果长期在一个岗位上全日制使用工人,就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是这样,你去仲裁,胜算率是很大的。

第三,即使你是劳务工,你就没有办法了吗?错!你从这几方面找问题,你还是有胜算的很多种可能。

假设你是劳务派遣制员工,大家就以为你没有办法了,你与行政单位没有关系啊。但是,这里面的漏洞太多了。

一是,你看你从事什么工作?如果你从事的是行政单位的主体工作,比如,和正式工同样的工作(特别是经营、管理、技术类),那么,行政单位违规使用劳务工。因为2015年出台了规范劳务派遣制的通知,要求劳务工使用不能超过10%,且只能安排在三性岗位(临时、辅助、替代)。你可以申诉,你长期从事主体岗位,要求转为正式工。

二是,你看你单位劳务工用了多少人?如果像你这样的劳务工比例很大,超过10%,你也可以申诉,要求超过10%的劳务工应该规范为合同制员工。

三是,你看你三十年来的贡献,有没有获奖、技能比赛得奖等贡献证明,证明你特别优秀,可以要求单位对特别优秀的劳务工转为合同制。

四是,你看看你的工资,是不是长期低于同行业的价格水平,你可以向劳务公司申诉,要求劳务公司向行政单位追加劳务费,再由劳务公司增加工资。

第四,还有一些非常规的渠道,比如取得行政单位领导的理解和同情,干预劳务公司给你增加工资

你在行政单位三十年,没有功劳还有苦劳呢?有没有一点人脉,有没有大领导同情你。如果你这个工种人员很少,最好只有你一个人,如果像你这样的是一个大群体,你就算了,动你一个人的工资,就动一大片,哪个领导也不敢下决策。找找老领导,关心关心你,找现在的领导说说情,让他干预劳务公司给你涨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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