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打这样做,才是正当防卫!赶快学起来~! 被打了,还手还是不还手?怎么做才是正当防卫?想必这些问题也困扰你,今天我就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满足正当防卫的5个要素,至于正当防卫的案例讲解,我会放到下一期内容!在社会上难免发生意外,赶快学起来呀~! 条件一:起因条件 事件起因必须是有人为的不法侵害构成的(比如说抢劫),这个时候对方正在打劫你,你都可以采取措施保护自己。 条件二:时间条件 只能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时实行,不能实行事前防卫和事后防卫。 举例子: 对方只是口头表达了要伤害你的意思,但没有真正的对你实施伤害。而你幻想对方要伤害你,将对方打倒在地!实施所谓“正当防卫”。这种行为就属于“假想防卫”属于故意伤害,是要坐牢的!这一点简单说就是对方必须是已经开始实施犯罪了,你反击才算正当防卫。 条件三:针对实际侵害人防卫 正当防卫只能针对正在违法实际人采取措施,不能殃及他人。 举例子:假如有两个人同时对你构成伤害,一个人正在与你打斗,另一人没进行实际的参与(比如说只是望风),这个时候你要实行防卫的时候,就只能针对实际和你正在打斗的这一个人身上,而不能去伤害这个“望风”的人,否则就构成了故意犯罪,这是需要坐牢的! 条件四:具有防卫意识 你作为防卫者,主观上必须出于正当防卫的目的,是为了国家或者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不是出于上述目的,不能成立正当防卫。 举例子:比如你对别人有怨恨,恶意殴打就不属于正当防卫。或者为了侵害对方,故意挑逗别人向自己进攻,激起别人的愤怒,然后借口正当防卫加害对方。这都不属于正当防卫! 条件五:限度条件(有一个界限) 根据我国《刑法》第20条第2款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举例子:对你实施抢劫的过程中,已经被你打到丧失了对你或者是别人实际的人身伤害威胁,又或者对方已经求饶逃跑,但是你依旧将对方打死打伤。这就是超过了必要的限度,同样你要承担法律责任!(涉嫌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等罪名) 各位小伙伴,对于正当防卫的实际判决,还要综合案件当时的实际情况,但以上五个要素,是最基本的,是法律上优先考虑的,所以遇见不平之事的时候该出手的时候也不用犹豫,保护好自己,也尽量帮助对方欢迎大家来聊一聊对于正当防卫这件事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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