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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能否与员工约定超过30天的辞职通知期?

 蒋克俊 2022-08-25 发布于安徽

工作中,有的小伙伴离职时才发现,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辞职通知期是60天而不是30天。那么,公司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超过30天的辞职通知期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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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该条规定具有两层含义:一方面,保障了劳动者单方辞职的权利,即劳动者只要作出辞职的意思表示,无需得到用人单位的批准或同意,通知期满后劳动关系即解除。另一方面,为劳动者的单方解除权设置了三十日的预告期,约束劳动者的辞职权,给予用人单位一定的时间以寻找替代的候选人,保障用人单位的正常用工秩序。

而有些用人单位将辞职通知期设置为60天的做法,加重了劳动者的义务,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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