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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寒论》中方药剂量问题

 记住我的好413 2022-08-27 发布于天津
  本来我把《伤寒论》中的剂量(如一两、一合等)问题在文章“中医类方 之 桂枝汤类方(三)”作出介绍。但许多中医同仁们没有看到,故而单独把剂量问题列为一篇,方便大家查阅。

  《伤寒论》中剂量以汉代度量衡为准,汉代度量衡与现代标准不一。如《伤寒论》中柴胡一药用量,若按照汉代度量“小柴胡汤”中柴胡为半斤(一斤等于十六两),换算为现代剂量便是120g,临床少有人遵从原方剂量来处方。且柴胡不同剂量有不同的功效。《中国药典》柴胡用量为3-9g,保护自己的前提下如附子等有毒药物多遵从药典,除非临床辨证准确,否则别轻易用大剂量药物。我在急诊科遇见过私人诊所医生给病人一张处方开三十味药,且每一味药30g,最后吃出重度肝肾损害,进了ICU。

  来看一篇文献:
  “柴胡始载于《神农本草经》,具有疏散退热、疏肝解郁、升举阳气的功效,其用功用的发挥,与用量密切相关,一般解热用量最大,疏肝解郁用量次之,升阳用量最少。此外,其不同功效的发挥,还与其在方剂中的君臣佐使地位息息相关。柴胡不同剂量总结如下:1、疏肝解郁宜10~20g;2、解热宜大于20g;3、升阳宜小于10g。”
   ——【杨秀娟.柴胡用量浅谈[J].山西中医,2018,(08):5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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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代度量衡与现代剂量换算总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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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量

  《汉书·律历志第一》:“权者,铢、两、斤、钧、石也,所以称物平施,知轻重也。本起于黄钟之重,一龠容千二百黍,重十二铢,两之为两。二十四铢为两。十六两为斤。三十斤为钧。四钧为石。”

   一千二百颗黍为一龠,一龠有十二铢重,二龠即二千四百颗黍为一两。

  《唐六典》中才正式明文规定“凡度以在北方秬黍中者,一黍之广为分,十分为寸,十寸为尺,十尺为丈;凡量以秬黍中者,容一千二百黍为龠,二龠为合,十合为升,十升为斗,三斗为大斗,十斗为斛;凡权衡,以秬黍中者,百黍之重为铢,二十四铢为两,三两为大两,十六两为斤。凡积秬黍为度量权衡,调钟律,测晷景,合汤药及冠冕之制则用之,内外官私悉用大者。”

  是以秬黍为初始参照物,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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