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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寿夫伏法记:差点被昔日手下救走,被押赴刑场时已吓得不能站立

 新用户31928497 2022-08-28 发布于广东

1946年2月,一队占领军士兵进入谷寿夫家中并将其带走,关押在东京巢鸭监狱。

占领军对谷寿夫实施抓捕时,他被吓得瘫倒在地,事实上,自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以来,谷寿夫便一直惶惶不可终日。

早在1945年9月,占领军刚刚进驻日本时,就对谷寿夫的老上司,南京大屠杀元凶之一的松井石根实施了抓捕,眼看老上司被捕,谷寿夫亦自觉在劫难逃。

面对这些被抓捕的日本战犯,同盟国研究后决定,将战犯分为甲、乙、丙三等,其中甲级战犯继续留在日本,由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理;乙、丙级战犯则由各受害国军事法庭自行审理。

被定为甲级战犯的松井石根继续留在日本,于2年后被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处绞有罪,最终死在绞架之下。

而谷寿夫则被定为乙级战犯,要被押解至中国,接受中国人民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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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寿夫,这个双手沾满中国人民鲜血的刽子手,他在中国的关押、审理到伏法的经历并不平静。

期间,谷寿夫差点被人救走,在庭审期间,谷寿夫一度对所犯罪行百般抵赖,但最终还是在如山的铁证面前认罪伏法,谷寿夫伏法当天,南京城万人空巷,无数南京市民涌上街头,只为见证这个给南京人民带来巨大伤害的刽子手伏法的瞬间。

装死逃生

1946年8月1日,谷寿夫被押解至位于上海警察局的小南门看守所,他不知道的是,此时的看守所外面竟还有几名隐藏在中国的军国主义余孽正密谋将其救走。

谷寿夫的两名昔日部下和一名韩国籍的特务用财色收买了小南门看守所的副所长,后者拿出药丸给谷寿夫服下,待谷寿夫出现发热,心跳加速等症状后,便以就医为名将谷寿夫转移至一家教会医院医治。

在就医期间,又谎称谷寿夫病重不治,将谷寿夫的“尸体”放在太平间中,入夜后,试图营救谷寿夫的两名日本军官和一名韩国女特务背着一具尸体准备与谷寿夫的尸体交换,以瞒天过海的方式将谷寿夫带出。

但当三人潜入太平间时,却发现谷寿夫的“尸体”不见了,原来,当时的国防部军法司特勤组人员对于谷寿夫突然“病逝”一事感到疑惑,于是提前前往太平间“验尸”,发现谷寿夫并未死去后便将其抓走。

三人见计划失败后又实施了一个新的营救方案,他们绑架了一名负责看守谷寿夫的监狱人员,抢走了对方的工作证,准备混入监狱将谷寿夫救出。

但三人在控制这名监狱工作人员时让对方逃脱,后者将有人遇营救谷寿夫之事报告给监狱守卫,后者加强了守卫,当三人准备混入监狱时,立刻被发现,三人想要逃跑结果被当场打死。

这场阴谋营救谷寿夫的行动被扼杀在摇篮中。

压赴南京

谷寿夫被押解至上海后,一度与同样犯下侵略罪行的第十师团师团长矶谷廉介关押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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矶谷廉介也是一名狂热的军国主义分子,其积极鼓吹武力征服中国,七七事变后矶谷廉介率领的第十师团自大沽口登陆,并一路向沧州、保定发起进攻,矶谷师团在中国的军纪极差,是“三光政策”的积极践行者,他与纵容手下屠杀手无寸铁的南京人民的谷寿夫关押在一起,如同让两个魔鬼共处一室。

不久后,当时的国民政府决定将谷寿夫与矶谷廉介由上海转至南京关押,由于经费有限,押解人员只租下了半截车厢,矶谷廉介与谷寿夫被手铐靠在一起,也许是认为被铐上手铐有伤面子,谷寿夫在火车上一直用帽子盖住被与矶谷廉介铐在一起的手,昔日穷凶极恶的谷寿夫因这双沾满鲜血的手被铐住而觉得面上无光,这一切显得那样滑稽可笑。

当初,谷寿夫所率领的第六师团从金山卫登陆,一路奔袭南京,在遭遇中国守军顽强抵抗后,谷寿夫承诺手下士兵,攻下南京,“放假”三天,被邪恶欲望支配的日军士兵随即对南京发起连番猛攻。

攻入南京后,谷寿夫“兑现”了他的“承诺”,对于日军在随后一周内在南京城内犯下的罪行不闻不问。

由于日军的恶行实在太过残暴,驻南京外国使领馆人员多次向日本军方提出抗议,要求制止恶行,但谷寿夫和其他日本军官对此充耳不闻,仍乐此不疲地残害手无寸铁的中国人民,为了耀武扬威,谷寿夫还特意举办了一次所谓“入城仪式”,期间请来了几名参加过甲午战争和日俄战争的日本老兵,不料这几名老兵在看到日军在南京的罪行后都感到羞愧,痛斥谷寿夫让日军蒙羞。

昔日残害南京的魔头,如今被押解至南京接受审判,冥冥之中,似有天意。

寻证之路

在对谷寿夫进行公审前,南京军事法庭人员便已经开始了搜寻当年日军在南京犯下的罪证。

1946年5月起,法官叶在增便开始在谷寿夫师团进攻的中华门地区寻找证人和证据,当初日华中派遣军8个师团在松井石根的指挥下猛攻南京,谷寿夫率领的第六师团负责进攻中华门,并于12日夜间占领中华门,因畏惧城内有伏兵,第六师团于13日早晨才开始进城,谷寿夫手握马刀,得意地对日军士兵表示:从现在开始,解除军纪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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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杀人比赛的两名日本军官

在随后的一周中,第六师团在南京城内烧杀抢掠无恶不作,由于谷寿夫师团的所作所为实在太过恶劣,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抗议,为了顾及国际影响,日军大本营不得不在一周后将第六师团调离南京。

但谷寿夫师团在一周内给南京人民带来的伤害,即便用几十年也难以完全抹去,叶在增法官来中华门搜寻证人证据时,大量民众表示愿意出庭作证,愤怒的南京市民向叶在增法官展示自己身上的刀伤、枪伤、烧伤,这些都是日军在南京城下犯下罪行的活的证据。

叶在增又在市民的指引下,来到了中华门外花神庙的万人坑处进行挖掘,寻找当年被屠杀同胞的骸骨。

当一块块骸骨被挖出后,所有人都不禁动容,每一块骸骨上几乎都有弹痕或刀砍的痕迹,这些同胞们在死前遭遇了怎样的折磨实在让人不忍想象。

在之后的几个月中,叶在增又前往其他大规模屠杀地点:如汉中门、草鞋峡、燕子矶等地进行现场探查,随着一个个恐怖的屠杀现场被发现,日军当年在南京所犯下的罪行越来越清晰地呈现在叶在增和世人面前。

原本计划几个月就能完成的调查,由于证人证物实在太多,叶在增最终调查了大半年,经过反复调查,叶在增给出了南京大屠杀大致遇难者人数:大规模屠杀遇难者约19余万人,零散屠杀遇难者约15万人,因一些遇难者尸体被焚烧殆尽或扔进河中被河水冲走,已难以找到,实际遇难者人数必定在30万以上。

这个结论被世界各国编写的第二次世界大战历史所采纳,也为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谷寿夫的上司松井石根进行定罪提供了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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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京审判现场的松井石根

经过持续大半年的认真调查取证,叶在增对于谷寿夫和他率领的第六师团在南京犯下的罪行已经了如指掌,1947年2月,南京军事法庭决定对谷寿夫进行公审。

法庭交锋

1947年2月6日下午2点,公审正式开始,审判长石美瑜居中端坐,其余法官和检察官分坐两排,旁听席上座无虚席,为了方便不能进入庭审现场的民众也能了解庭审情况,法庭特意增设几个大喇叭。

所有参与庭审人员均到齐后,审判长石美瑜宣布:带被告谷寿夫。

谷寿夫身材矮胖,长方脸,留着标准日式小胡子,身着黑色外衣,头戴灰色帽子,还夹了一个黑色小包,进入法庭后,谷寿夫故作镇定,似乎即将发生的一切都与他无关。

审判长石美瑜高声提问:被告人性命、年龄、籍贯。

谷寿夫回答:谷寿夫、66岁、日本东京都人。

接下来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起诉书将谷寿夫本人及其所率领的第六师团在中国,尤其是在南京期间所犯下的破坏和平、侵犯我国领土、滥杀平民、奸淫妇女、抢劫财物、烧毁房屋等罪行一一做详尽叙述。因谷寿夫及其手下所犯的罪行实在太多,公诉人用了近四十分钟才读完起诉书。

起诉书宣读完毕后,审判长问谷寿夫对于起诉书中内容有何话说?是否承认起诉书的各项罪行。

谷寿夫狡辩道: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自己并非战争的发起者,只是战争的执行者,在战争中难免会有伤亡,在某些特点条件下,平民被误伤也在所难免,对于战争中死去的平民他表示遗憾和惋惜,但这并非他蓄意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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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谷寿夫颠倒黑白的说辞,旁听席上一片哗然,甚至有人欲冲上审判台痛打谷寿夫,在法警的劝阻下方才作罢。

公诉人对于谷寿夫的说辞进行了一一驳斥:首先,公诉人拿出谷寿夫在日本公共媒体上发表的言论,证明谷寿夫并非如他所说的那样只是战争的被动执行者,他侵略中国、奴役中国人民之心早已有之。

而后公诉人表示:谷寿夫所在的第六师团在进入南京后的一周时间里,对南京城内的平民和已经放下武器的战俘进行了大规模屠杀,这与他口中的战争中误伤平民有本质区别。

面对公诉人的驳斥,谷寿夫竟大言不惭地表示,自己的军队军纪很好,即便南京城破后确有屠杀平民的情况,也绝不会发生在自己的军队中,谷寿夫甚至反问公诉人,说自己的军队屠杀平民,可有确切证据?

看着百般抵抗的谷寿夫,审判长石美瑜强忍怒火,宣布公诉人出示证物,并请出证人。

铁证如山

法警将一具具被日军残杀的南京同胞的骸骨拿到法庭之上,这些骸骨上到处都是刀砍、枪打、火烧的痕迹。

谷寿夫还辩解到:这些骸骨只能证明这些人死于战争,并不能证明他们是被屠杀的平民,更不能证明这些人是死于自己所率领的第六师团之手。

审判长又要求证人出庭作证,国际红十字会南京分会会长许传音首先出庭作证,他表示,日军进城后,毫无军纪,随便杀人放火、奸淫妇女、抢劫财物,日军屠杀后,因街上尸体实在太多,日军要求红十字会南京分会负责掩埋尸体,一周内他们仅在中华门附近就掩埋了尸体4313具,且有大量尸体来不及或无法掩埋,实际被屠杀人数比这个数字要多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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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的受害者代表也走上法庭揭露日军罪行,市民姚加隆表示:日军进城后,无缘无故杀死了其家人三名,并烧毁了他的家。

市民陈二姑娘表示,两名日本兵将其轮奸后又疯狂折磨她。

面对这些证人指控,谷寿夫竟称这些言论是一面之词,是不真实不客观的。

审判长接着要求金陵大学美籍教授史密斯出庭作证,史密斯表示,日军进城后不但随意杀人,而且完全不顾国际准则,跑到各国使领馆抓人,杀人,各国领事向日本领事馆提出抗议后,后者却选择不闻不问,包庇日军兽性。

史密斯同时拿出一本名为《日军暴行记录》的书表示:这本书系当时身在南京的英国记者田伯烈所写,书中所描述日军罪行全部属实。

按照程序,接下来应该是法庭指定的律师为被告人做辩护,两名被告律师明知谷寿夫罪孽深重,且铁证如山,遂不对其所犯罪行进行辩护,只是表示希望各位法官不要受民族情绪影响,公正判决,并表示希望判决顾及到中国民族宽宏大量的传统美德。

控辩双方结束发言后,审判长宣布休庭,随后法庭上播放了记录电影,这部纪录电影是美国牧师马吉冒死所拍,片中日军士兵到处杀人、放火,有人用枪随意射杀中国平民,有人将中国平民抓到一起砍头取乐,有人将中国平民绑在树上练习刺杀,有人正在奸淫中国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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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自己部队当初的罪行,谷寿夫明显蔫了下去,旁听席上的众人却群情激奋,高喊:枪毙谷寿夫。

谷寿夫面对种种铁证终于不再狡辩没有屠杀过平民,只是辩解称这些暴行并不是发生在自己防区。

检察官陈光虞忍无可忍,大声斥责谷寿夫狡辩,他说:谷寿夫部进入南京城后有组织屠杀中国平民一事事实清楚,不容抵赖,谷寿夫部的兽性世所罕见,给中国人民带来的伤痛极深,中华民族自然以宽大为怀,但谷寿夫所犯罪行枪毙一千次一万次也不足以弥补其对中国人民的伤害,建议审判长判处谷寿夫死刑。

1947年3月10日,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公开宣判:谷寿夫破坏和平、屠杀平民罪名成立,判处死刑。

谷寿夫不服,提出上诉,国民政府总参谋部审核后认定,判决公正合理,并无不妥,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恶魔末日

1947年4月26日上午9点,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公开宣布复审结果,并执行判决。

10点整,谷寿夫被带到法庭,审判长向谷寿夫宣布,他的上诉被驳回,维持死刑判决,并将于随后执行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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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长问谷寿夫还有什么话要说,有什么要求要提,谷寿夫表示自己要写遗书,审判长石美瑜当即命令法警拿来纸笔要谷寿夫在现场写。

写完遗书后,谷寿夫又表示要跟狱友告别,审判长看出他是想拖延时间,没有准许他这个要求,谷寿夫又说有东西落在牢房,要求取出后再执行死刑,审判长命人将谷寿夫所有东西全部拿来,要他尽快找出所谓“有需要”的东西然后赶紧前往刑场,谷寿夫随意翻出一副手套,带上后被押解至刑场。

谷寿夫被押往刑场当天,南京城里万人空巷,无数市民站在道路两边,要亲眼目睹这个杀人恶魔伏法的景象。

押解谷寿夫的刑车行驶过程中,不断有人跟着车跑,很多人喊着口号,痛骂谷寿夫罪有应得,路两边围观的人实在太多,影响交通,刑车只能以很慢的速度行驶。

刑车来到雨花台刑场,周围早已被前来围观的南京市民围得里三层外三层,而此时的谷寿夫竟因恐惧而瘫软在地,不能站立,两名法警将其夹至刑场。

事实证明,这名在杀人时胆大妄为的刽子手,轮到自己被杀时,并没有多少“勇气”可言。

谷寿夫在两名法警的夹持下勉强跪下,执行法警举枪行刑,子弹自谷寿夫后脑射入,打落其两颗门牙而出,谷寿夫当场毙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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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在南京疯狂屠戮战俘、平民的刽子手,今日在自己的逞凶之地伏法,因果轮回,报应不爽。

参考文献:

[1]金光群.公审南京大屠杀罪魁谷寿夫目击记[J].炎黄春秋,1998(03):41-44.

[2]江河.对南京大屠杀案主犯谷寿夫暴行的查证、审判经过[J].南京大屠杀史研究,2012,4(04):

[3]郑炜 ,李玉芹.审判前的惊险搏斗——战犯谷寿夫被押始末[J].党史纵横,1997(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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