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互变定律 1.质:是一事物成为其自身并区别于其他事物的内在规定性 认识质是认识和实践的起点和基础。只有认识质,才能区别事物 2.量:是事物的规模、程度、速度以及它的构成成分在空间上的排列组合等可以用数量关系表示的规定性 量的意义: (1)认识事物的量是认识的深化和精确化 (2)只有正确了解事物的量,才能正确估计事物在实践中的地位和作用 3.度:是保持事物质的稳定性的数量界限,即事物的限度、幅度和范围 4.关节点/临界点:度的两端叫关节点或临界点 5.量变:是事物数量的增减和次序的变动,是保持事物的质的相对稳定性的不显著变化,体现了事物渐进过程的连续性 6.质变:是事物性质的根本变化,是事物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体现了事物渐进过程和连续性的中断 7.相互区别:略 8.相互联系: (1)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 (2)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3)量变和质变是相互渗透的。 一方面,在总的量变过程中有阶段性和局部性的部分质变 另一方面,在质变过程中也要旧质在量上的收缩和新质在量上的扩张 9.质量互变定律 (1)理论上的方法论(×) 夸大质变导致:激变论 夸大量变导致:庸俗进化论 (2)实践中的方法论(√) 适度原则 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认识 改革、发展和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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