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1966年文革前的公社,公社是属于行政管理机构,有公社党委、公社管理委员会、公社人民武装部及妇联,团委等组识机构。配有党委书记、副书记,社长、副社长若干名,武装部长、副部长,妇联主任,办公室主任及文书,公安特派员,共青团干事等。这些上述人员属于已转正的国家干部(现在称为公务员),行政级别最低的为26级。他们拿的是国家财政下拨的工资。同时还有一些在公社机关工作的办事人员。例:通讯员,食堂管理员,炊事员等人,数量并不多。文革中,公社机构逐渐增大,人员增多。增设了计划生育办事机构,学大寨办公室、民政所、植保技术员、农机员等等 那么大队呢?文革前的大队,称为大队党支部,大队管理委员会。设支部书记,付书记,大队长,大队会计,民兵营长,妇联主任等职。文革期间,大队称为大队革命委员会,增设贫协主任。 最基层的生产队,文革时的1968年,设立政治队长、生产队长各一名,副队长、会计、保管员、妇女队长各一名。还曾设立过民兵排长及贫协组长。生产队规模大的另设立一名记工员。几年后,因政治队长和生产队长因权力交叉不明,引起权力争端的弊病,逐取消政治队长一职,改由生产队长全面负责制。 这是笔者所经历的所知的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那一段历史,基层政权组织的人员配置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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