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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可以“见肝之病、知肝传脾”? —— 五脏传变规律与治疗大法

 毓秀书童 2022-09-04 发布于广东

导读:今天跟着邹学熹先生学习五脏传变的规律以及《内》《难》《金匮》如何基于五脏传变规律设立理法方药。

01

五脏传变规律

五脏的传变主要是根据五行的生克制化乘侮规律来的,这一传变规律早在《内经》中就有深刻的论述。

《素问·六节脏象论》说:“五气更立,各有所胜。”《至真要大论》说:“有胜有复,无胜则否。”《脏器法时论》说:“合人形以法四时五行而治。”

这就是说,要了解病变发展的关键所在,必须掌握五行胜否的规律,才能执简驭繁地辨别五脏之间的病气传变情况。

因为五脏的生克制化,在正常状态下,反映了机体之间相互的依存制约关系;在病变情况下,则表示五脏之间失去正常协调,发生病气传变。

《难经·五十三难》说:“经言七传者死,间传者生,何谓也

然:七传者,传其所胜也,间传者,传其子也。何以言之?

假令心病传肺,肺传肝,肝传脾,脾传肾,肾传心,一脏不再伤,故言七传者死也。

间传者,传其所生也,假令心病传脾,脾传肺,肺传肾,肾传肝,肝传心,是母子相传,周而复始,如环无端,故曰生也。”

这就指出,传变有相生相克两个方面:一是传其所胜一是母子相传。

《医学源流论》说:“故邪之伤人,或在皮肉,或在筋骨,或在脏腑,或在经络。有相传者,有不相传者,有久而相传者,有久而终不传者。其大端则中于经络者易传;其初不在经络,病甚而流于经络者亦易传;经络之病深入脏腑,则以生克相传;惟皮肉筋骨之病,不归经络者则不传,所谓躯壳之病也。”

综上所述,有关五脏传变的内容,可以概括为如下几方面。

一、五脏之间的“相生传”和“相克传”。

二、脏病传腑,腑病传脏。

三、脏腑病传经络,经络病传脏腑。

四、本脏自病,既未影响他脏,也不受他脏之邪,不存在传变。躯壳疾病,邪在皮肉筋骨,既不归经络,也未入脏腑,不发生传变。

下面主要讨论五脏之间的相生传和相克传,因为它的传变比较复杂,而且又有很大的临床意义。

相生传是因为五脏在相生方面的关联性受到破坏发生五脏依存关系失去平衡所引起的传变,前人提出了母子学说来阐明这一病理关系。

相克传是因为五脏在相克方面的关联性受到破坏发生五脏制约关系失去平衡而引起的病变,《内经》提出了“乘侮规律”来阐述这一关系。

02

 五脏治疗大法

五脏治疗大法,在《内经》、《难经》、《金匮要略》中均有论述。

一、《内经》

《素问·至真要大论》说:“不治五味之属也,夫五味入胃,各归所喜攻,酸先入肝,苦先入心,甘先入脾,辛先入肺,咸先入肾,久而增气,物化之常也,气增而久,夭之由也。”

《内经》通过五味的归经来阐述对五脏病变的治疗。

指出五味对人体五脏各有所归,而且所起作用都有利害两方面,故曰“各有所喜攻”。“喜”就是指对五脏有利的一面;“攻”就是指对五脏不利的一面。

如果五味用之过当,就会伤害五脏而起到相反结果,这便是“不治五脏属也”。从而发生“久而增气”,出现“物化之常也”的极化现象,如黄连苦寒入心清热,若不恰当地、长期地使用,就会引起苦寒化燥。

“久而增气”脏腑受害尚浅,如果发展到气增而久,脏腑受害已深,引起偏盛偏衰,所以就成为“夭之由也”。

二、《难经》

《难经·六十九难》说:“经言:虚者补之,实者泻之,不实不虚,以经取之,何谓也?然:虚者补其母,实者泻其子,当先补之,然后泻之。不实不虚,以经取之者,是正经自生病,不中他邪也,当自取其经,故言以经取之。”

《七十五难》说:“经言:东方实,西方虚,泻南方,补北方,何谓也?

然:金木水火土,当更相平。东方木也,西方金也,木欲实,金当平之;火欲实,水当平之;土欲实,木当平之;金欲实,火当平之,水欲实;土当平之。

东方者肝也,则知肝实;西方者肺也,则知肺虚。泻南方火,补北方水,南方火,火者,木之子也,北方水,水者,木之母也。水胜火,子能令母实,母能令子虚,故泻火补水,欲令金不能平木也”。(不字是衍文,当删去)

《八十一难》说:“经言,无实实,无虚虚,损不足而益有……谓病自有虚实也。假令肝实而肺虚,肝者木也,肺者金也,金木当更相平,当知金平木。假令肺实而肝虚,微少气,用针不补其肝,而反重实其肺。故曰:实实虚虚,损不足而益有余,此者中工之所害也。”

以上《难经》给五脏失衡的病变,提出了一套治疗法则,这些法则可以概括为如下四个方面:

1. 本经本脏自病,未受他经他脏邪气影响,只治本经本脏,不必补母泻子。

2. 指出如果发生五脏的母子关系破坏而引起的病变,在治疗上,则釆取“虚则补其母,实则泻其子”的治疗方法。

3. 指出如果出现五脏互相乘侮,如肝实肺虚,金反不能平木,肺受肝之反侮,在治疗上,可以不直接泻肝补肺,而间接采取泻南补北的方法,来达到扶植肺金以抑制肝木的目的。

因为水居北方为肝木之母,火居南方为肝木之子,以木之母水去克木之子火,则水势益旺,故曰“子能令母实”;水克火而夺火之气,则火势日衰,故曰“母能令子虚”。

(此处的母子只借以说明肝木之母脏和子脏,不同于补母泻子的方法)利用水来克火,火衰不能克金,则肺金之气旺而肝木自平。余脏的病变,照此类推。

4. 五脏之气,此虚则彼实,彼旺则此弱,在治疗上不能犯虚虚实实,损不足而益有余之戒。

如肝实肺虚,则当补水泻火,以助肺金而平肝木;肝虚肺实,又当补肝木而泻肺金,两种治法性质迥然不同。

三、《金匮要略》

《金匮要略》:“问曰:上工治未病,何也?师曰:夫治未病者,见肝之病,知肝传脾,当先实脾,四季脾旺不受邪,即勿补之。中工不晓相传,见肝之病,不解实脾,惟治肝也。”

“夫肝之病,补用酸,助用焦苦,益用甘味之药调之……肝虚则用此法,实则不再用之。”

“夫诸病在脏,欲攻之,当随其所得而攻之。如渴者,与猪苓汤。”

“五脏病各有所得者愈,五脏病各有所恶,各随其所不喜者为病。病者素不应食,而反暴思之,必发热也。”

在《金匮要略》中,对五脏病的治法,强调了如下一些原则。

1. 指出五脏之病虚实异治,因脏病惟虚者受之,实者不受;脏邪惟实者能传,虚者不传。这是按乘侮规律进行的。

2. 实证当辨五脏孰先病,孰后病,并按五行相克的规律,预安将受邪的脏腑,以堵塞邪气之蔓延,不单纯去治已病的脏腑。

如见肝之病,就应知道肝应木而胜脾土,按《素问·脏气法时论》“邪气之客于身也,以胜相加”的道理,知肝传脾,即先充实脾气,脾气既旺则不受邪。脾气素旺自能不受邪侵,就不需再去实脾。

3. 虚证则需直补本脏,兼扶邻脏,双方兼顾,从直接和间接两个方面来进行治疗,以期达到正气平复的目的。

如肝虚之证,虚者不传,所以就可直补肝脏,兼扶心脾,故“补用酸,助用焦苦,益以甘味之药以调之。”

补用酸,即本《素问·阴阳应象大论》“酸生甘”之意,所以用酸味直补肝脏;助用焦苦,因为焦苦之类药物能入心助心气。

《千金方》说:“心旺则气感于肝,子能令母实。”益以甘味之药,《素问·脏气法时论》说:“肝苦急,急食甘以缓之。”《阴阳应象大论》说:“甘生脾。”

甘能补脾,脾强则能制约肾,使水不妄行而心气旺盛,心气旺盛则肺受制约,不敢侵凌肝木,肝虚自愈。

焦苦既入心助气,水又不致制火,则心得双方之助以制约肺金,故能调平脏气之偏。

至于补土可以生金助肺,但泻肾只制约其水气凌心的一面,未制约其水能涵木的一面,彼此仍可抵消。如果肝是实之证,则当泻肝实脾,或釆用泻南补北的方法。

4. 以肝脏为例,把五脏邪实、正虚的规律推而论之。

邪实则脾应土而胜肾水,脾病必传肾;肾应水而胜心火,肾病必传心;心应火必胜肺金,心病必传肺;肺应金而胜肝木,肺病必传肝,这条以胜相传的规律,五脏相同。

《素问·玉机真脏论》说:“五脏相通,移皆有次,五脏有病,则各传其所胜。”此即五脏以胜相传,先病后病的论述。

正虚则不论肺虚、心虚、脾虚、肝虚、肾虚则均不传。

《素问·玉机真脏论》有“或其传化有不以次入者,忧恐悲喜怒,令不得以其次,故令人有大病矣”之论,即言脏气虚则只能受邪而不传变。

总而言之,五脏传变及其治法,当以肝病为例类推之。

5. 提出脏病治腑的方法。

病在脏,欲治之,当随其所合(原文“得”即合的意思)之腑而治(原文“攻”即治的意思)之,便可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如渴者与猪苓汤即是实例。

盖渴为肾脏之病,因肾主五液,以布五脏,肾如有热,其液不能上布,热与水结而渴证作。用猪苓汤利膀胱之水,水去而热自除,渴亦随之而解。

仲景举猪苓汤为例,又言余脏仿此,则心病治所合之小肠,如导赤散之类;肺病治所合之大肠,如承气汤之类;肝病治所合之胆,如龙胆泻肝汤之类;脾病治所合之胃,如清胃汤之类,均可引以为法。

盖脏病治脏,为治疗之常法,脏病治腑,为治疗之活法,要既知其定法,也知其活法,才能通权达变,万举万当。

6. 指出五脏病各有特性,所悦所恶,医者必须掌握,才能正确对待病人的服食宜忌。

如果暴思平素不喜之物,乃脏气为邪气所改变,食后可能助长病气而引起发热,临证者不可不加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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