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王安石和苏氏父子三人不是一路人,在政治上,王安石是改革派,而苏轼是保守派。 此时苏老泉已经魂归故里,苏辙也被赶到陈州从事教育工作了,只剩下苏轼还在京城和王安石死扛。 王安石深切地感受到,苏轼非常难缠。他的背后,站着韩琦、欧阳修、张方平、范镇、司马光等一摞保守派大将。而其本人战斗力爆棚,能言善辩,下笔千言。最为致命的是,他在斩获制科考试历史最高成绩三等后,名播四海,甚至赢得了神宗的特别青睐。 面对权势熏天的王安石,苏轼不是避其锋芒,不是防守反击,而是主动出击,一次不行,再来一次,不折不挠,勇往直前。 在1069年十二月的长篇奏章《上神宗论新法》石沉大海后,苏轼于次年三月再度连上两封颇有影响力的奏章,对新法和当前时政发起猛烈攻击。 或许有读者问,为什么选择这个时间呢? 当然有原因。 1070年正月,保守派蠢蠢欲动,酝酿对新法发起攻击。二月初一,帝国重臣韩琦上疏神宗,吹响了围剿青苗法的号角。接着,司马光、范镇、吕公著、文彦博、曾公亮、陈升之、赵抃、李常、孙觉、程颢、张戬、刘攽等人纷纷参与了对青苗法和王安石的群殴。 苏轼的第一封奏章便是这个时候递交上去的。 在这封奏章中,苏轼依然不改秉笔直言的风格,无论皇帝还是宰相,迎头便是一顿猛尅: 陛下自去岁以来所行新法,皆不与治同道。主条例司,遣青苗使,敛助役钱,行均输法,四海骚动,行路嗟怨。自宰相以下,皆知其非而不敢争……陛下以为此法且可试之三路。臣以为此法譬之医者之用毒,以人之死生试其未效之方。三路之民,岂非陛下赤子,而可试以毒乎?今日之政,小用则小败,大用则大败。若力行而不已,则乱亡随之。 意思是,陛下去年以来推行的新法,都不是治国安邦之道。设立制置三司条例司,派遭推行青苗法的常平使者,敛征助役钱,推行均输法,导致全国上下动荡不安,怨声四起。自宰相以下的官员都知道这些举措行不通,却没有人敢于据理力争……陛下认为青苗法可以在京东路、淮南路、河北路试行。我认为这种做法如同医生试用险毒之药,用人的生死测试药效不明的药方。难道那三路的老百姓不是大宋纯洁善良的子民吗?为何试以如此糟糕的青苗法?当下的变法举措,小范围实行则小败,大范围实行则大败。如果不惜代价全面、深入推行,那么祸乱、衰败将随之而来。 这封奏章本身并没有新意,其目的无非是在大家群起而攻之的时候,也紧跟而上,砍上几刀,放几支箭。王安石很快又抓住了神宗的心,迅速化解了危机,苏轼这封奏章的作用极其有限。 第二封奏章与当年的科举考试有关。 1070年三月,殿试结束后,朝廷录取了正奏名进士355人,其中状元为叶祖洽。 苏轼很愤怒。 最初,神宗准备让苏轼担任考官,但王安石以苏轼政治立场有问题为由,予以劝阻。最终,苏轼成为编排官,负责初拟进士名次。 按照编排官确定的名次,第一名是上官均,第二名是叶祖洽。 现在,叶祖洽在神宗的直接干预下,来了一个乾坤大翻转,独占鳌头。苏轼清楚,神宗为何对叶祖洽青眼有加。 叶祖洽在策论中有“祖宗以来至于今,纪纲法度,苟简因循而不举者,诚不为少”“忠智豪杰之臣合谋而鼎新之”等颂扬变法之语,这足以让神宗和王安石心花怒放一阵子。 但在苏轼看来,这是靠阿谀奉承登上更高台阶。他质问道:“叶祖洽靠诋毁祖宗谄媚皇帝而夺得状元,这怎么能促成风清气正的氛围?”。 以现代眼光看,举子在策论中颂扬皇帝、支持变法并没有什么不妥,至少不至于成为不可原谅的错误。而苏轼不这样看,他认为殿试的取舍标准是天下读书人的风向标,不敢指陈朝政阙失已是失职,而让阿谀谄媚之辈高居榜首则更会坏了规矩。 为此,苏轼上奏,要求黜落叶祖洽的状元。同时,他还为天下举子写了篇示范策论——《拟进士对御试策》,指指点点——策论应该这样答,文章应该这样写。 可惜,这只是你苏轼的观点,他人未必认可。 当神宗将这篇策论给王安石看后,王安石说:“苏轼才学出众,可惜所学不正。现在因为不如其愿,说话如此放肆,建议立即将他贬黜。” 当时的宰相曾公亮说:“苏轼只是政见不同,没有什么可以追究的。” 几天后,王安石又对神宗说:“怎么还没有贬黜苏轼?难道是怜惜他的才华吗?这好比驯服烈马,要先减少草料,再予以鞭打,才能让它服服帖帖,此后方可任用。像苏轼这号人,不修理一下,消磨其怨恨之意,怎么能为陛下所用?况且像他这样的人,其才学能为朝廷所用的少,任用不当祸害极大,陛下不能不全面了解、分辨啊!” 这句话道出了王安石对苏轼的基本认识,不加以磨砺、调教,挫其棱角,即使才高八斗,也不能予以重用。 必须承认,刚过而立之年的苏轼的确个性张扬,只认是非对错,不看对象。所以,当李定追服之争热闹开场时,他也掺和进去了——当然,此时他还不知道,若干年后,李定会因此把他往死里整。 前文已叙,李定追服之争恰好发生在大孝子朱寿昌寻母成功的故事四处传扬之时。为此,文人骚客纷纷吟诗抒怀,苏轼同志当仁不让,也写了一首题目特别长的诗——《朱寿昌郎中,少不知母所在,刺血写经,求之五十年,去岁得之蜀中,以诗贺之》在这首长达二十句的七言诗中,苏轼用了四个典故来称颂朱寿昌的“弃官寻母之孝”。而在这首诗的结尾,苏轼这样写: 西河郡守谁复讥,颍谷封人羞自荐。 此处的西河郡守指战国时期的名将吴起,此人虽然名齐孙子,却在母亲去世后没有奔丧守孝,为世人耻笑。颍谷封人指春秋时期的颖考叔,著名的孝子贤臣。在这里是说朱寿昌与世无争,自己是郎中的官阶,却宁愿担任岗级较低的河中府通判,以便养母。 这两句用了两个典故,形成了强烈对比,暗讽李定,附带影射王安石,而赞颂朱寿昌。 此时,苏轼粉丝无数,他的诗文万众瞩目。这首诗当然也不例外,问题是,诗无达诂,各人有各人的理解。李定自然没有勇气找上门来,怨恨只能压在心底。 1070年6月,范镇推荐苏轼出任谏官。 王安石怎么可能让苏轼到台谏官的位子上?绝不可能。 王安石被彻底搞烦了!为了阻止任用你苏轼,我费了多少气力。 1069年5月,神宗想任用苏轼编修中书条例,王安石阻止。 同年六月和十月,张方平、司马光先后举荐苏轼担任谏官,王安石阻止。 同年十月,神宗想拔擢苏轼任同修起居注,王安石阻止。 现在,你范镇又举荐苏轼担任谏官,还没完没了啊!必须给你们当头一棒! 1070年8月5日,谢景温弹动苏轼,说他1066年为父亲苏洵服丧,扶枢回乡时,利用官船贩运私盐、陶瓷、木材等。 谢景温是谁?他是王安礼的大舅子,时任侍御史知杂事。所以,地球人都知道,他只是一柄刀——王安石手中的刀。 突然翻出四年前的旧事,意欲何为? 目的很简单,第一,搞臭苏轼,阻止其担任谏官;第二,如果查实苏轼的问题,就可以顺带把举荐人范镇拉下马。 这一招够狠! 于是,一场声势浩大的行动拉开大幕,直接下派七路调查人员。 这是典型的杀鸡用牛刀,小小的苏轼值得花费这么多人力物力吗?答案是:值得! 苏轼官阶不高,却在士林之中拥有巨大影响力,甚至俘获了宋神宗这样的顶级粉丝,已然成为保守势力少壮派的代表,在与变法派的斗争中,屡屡充当先锋角色。这样的对手岂能听之任之?必须一矢中的! 几个月调查下来,谢景温等人最终没有获得苏轼严重违法违规的证据,而司马光、范镇等人全力为苏轼辩诬。结果,这桩热热闹闹开场的反腐败行动草草收场。 当然,王安石也不是一无所得。 至少有两点收获。第一,神宗对苏轼的印象大打折扣,神宗甚至直接对司马光说:“苏轼非佳士,卿误知之。”第二,苏轼的个人声誉受到一定程度影响,锐气已挫。 虽然躲过一劫,但苏轼清醒地认识到,自己已成为变法派的眼中钉、肉中刺,处于危险境地。你在明处,人家在暗处,什么时候找准你的破绽,从后而来一闷棍,你就OVER了。再说,朝堂之上哪里还有知音?韩琦、欧阳修、张方平、范镇、司马光、李常、孙觉、滕甫、刘攽、苏辙统统走了。走吧,走吧,人生难免经历苦痛挣扎! 主意拿定后,苏轼向朝廷请求出任地方官。 对于大才子苏轼的请求,神宗虽然有点不舍,却清楚这是当下最合适的安排。于是,他批示:“与知州差遣”,意思是,安排苏轼担任知州。 而王安石不愿意看到保守派增加一个独当面的人物,尽管苏轼的资历足以担任知州。所以,宰相衙门提出的建议是:“通判颍州。” 神宗也不多说,直接改了个字:“通判杭州。” 北宋的府、州、军行政级别不尽相同。一般,府比州高,州比军高,而同为府州又各有分别。譬如,开封府高于其他三个京府,而京府又高于次府。州分为都督州、节度州、观察州、防御州、团练州、军事州,以大都督州的州格最高,依次递减。杭州是东南第一大都会,系都督州,通判的资序相当于其他州的知州,而颍州当时只是防御州。这也和现在的情况差不多,有正省级的直辖市,也有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县级市,甚至有镇级市。副省级城市副市长和一般设区市市长实为同级别。也就是说,尽管谢景温弹劾苏轼贩运私盐,尽管王安石指斥苏轼政治立场错误,但神宗依然对苏轼高看一等,厚爱一分,修改了宰相衙门的提议。 1071年6月,尘埃落定,苏轼被任命为杭州通判。 (本文选自邹晓春新著《王安石突围》,原题为“干掉苏轼的N个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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