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佳答案 根据您的问题,华律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 法律上水泥地面不算建筑物或构筑物。通常情况下,所谓构筑物就是不具有、不包含或不提供人类寓居功效的人工建筑物,比如水塔、水池、过滤池、澄清池、沼气池等。通常具有、包含或提供人类寓居功效的人工建筑物称为“狭义的建筑物”。构筑物主要是指除了通常有明确定义的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和乡下建筑等之外的,对主体建筑有辅助作用的,有肯定功效性的结构建筑的统称。通常是不适合人员直接寓居的。建筑物是人工建造的供人们进行各种生产或者生活等活动的场所。广义的建筑物既包括建筑物,也包括构筑物。构筑物通常是指人们不直接在内进行生产和生活的建筑物。如:桥梁,堤坝,隧道,(纪念)碑,围墙,招牌框架、水泥杆等。 本回答由工程建筑法律团队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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