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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体启用百则(91-95)

 素蔡 2022-09-07 发布于广东

乙、下座时:

九十一、学人所修,每随环境而异,其进功亦有不同。如富贵者未经过困苦,贫穷者不知享受,未入其境难以会耳,是当方便引导之。

九十二、修此法前,普通教理不可不明,但切勿执著,以法无定法,佛法不许执取也。正修法时,一切诵经等功课暂停止,无碍也,一俟心地明白,开具只眼,则经经可读,以不为经所转耳。

九十三、心地既明,方可参阅宗下语录但取其意不必定取其方式,因学人心有所得,必然欢喜,卖弄示能,在所不免,如对方不明所以必生嫌怨。此即禅习气也。

九十四、《论语》一书,乃我修证后最实用之书。盖弘法时,必得通达世故人情,克尽“忠”“恕”之道,方启大机大用耳。

九十五、凡诸喇嘛所传之大法,如六法,如抛哇法,如弥陀大法,及诸双身气功等法,皆不可轻慢,但不必再学;已学者,可以温故知新与此对照。盖彼法最后印入心地门,正与心中心法之结论,完全相合也,不必再回头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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