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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失业补助金受理期限延长 三类人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 申领有三种渠道

 九州好人 2022-09-08 发布于辽宁

1月11日,记者从市社保中心获悉,2021年失业补助金受理期限延长至2022年3月31日。

据了解,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阶段性扩围政策受理期限延长至2022年3月31日,按《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29号)规定审核,对2021年符合申领条件的失业人员及时发放失业补助金或临时生活补助。

据了解,三类人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一类是在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参保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第二类是2021年1月1日之后的参保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第三类是2021年1月1日之前的参保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且2021年领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以上人员均需前期已依法参加失业保险,且2020年未享受过失业补助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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