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和订金,一字之差,差之千里,它们之间的法律含义却截然不同。 在商品买卖合同中,我们会遇到定金和订金这两个名词,定金和订金的发音是一样的,这样我们就容易混淆,那么定金与订金的区别是什么呢? “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订立、生效或履行等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是违约责任承担的方式之一。 定金作为合同担保的一种形式,它的最主要作用是担保合同能够正常的履行,同时定金还有证明合同成立的作用。 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一般情况视为交付的预付款,不具有与“定金”相同的担保性质,不管是哪一方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给付订金一方都可以主张全额返还。 需要注意的是,订金可以全额主张,不代表不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给付订金一方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对方可以要求承担损害赔偿。 反之,支付订金一方不但可以要求对方返还订金,同时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违约损失。 “定金”和“订金”曾经多次在一些高考模拟试卷中出现,而词典的解释无法区别它们的不同之处,因此要特别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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