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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离子》-86 第六卷 大人不为不情

 sy0406 2022-09-09 发布于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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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离子》-86 第六卷  大人不为不情


大人不为不情

【原文】

郁离子曰:“膏粱①可以易豆羹②,狐貉可以夺缊絮,民情之常也。是故膏梁不足,豆羹可也;狐貉不足,缊絮③可也。野鸟系于笼中而驯者食也,笼中之不如山薮,入其笼者知之。有童子侧木檠④而设食以诱鼠,多获鼠。一夕,逸其一,遂不复获鼠。今使持槲⑤叶之衣。麦麸⑥之饼,而招于市曰:'舍尔室,捐⑦而服,而来与我共此。’则虽其子亦走而避矣。是故不情之事,大人不为之。

【注解】

①     膏粱:指肥美的食品。

②     豆羹:豆汤。

③     缊(yun)絮:乱麻旧絮。

④     檠(qing,又读jing):原指矫正弓弩的器具,这里指捕鼠装置。

⑤     槲(hu):木名。

⑥     麸(fu):即麦麸。

⑦     捐:舍弃。

【译文】

郁离子说:“有了肥美的食品可以轻视豆汤,有了上等皮衣可以脱去麻棉,这是民之常情啊。所以肥美的食品不足,豆汤也可以;皮衣不足,麻棉也可以。野鸟被关在笼中,只有驯服了的才肯用食。在笼中不如在山上、沼泽里自由,进到笼中的才知道。有个小孩支起鼠夹并放了食饵来诱捕老鼠,捕获了很多老鼠。一天晚上,其中有一只老鼠逃跑了,于是就再也没有捕获到老鼠。如今倘使有人拿着槲叶做的衣服,提着麦麸烙的饼,并有集市上招呼说:'丢掉你的房屋,舍弃你的衣服,而来和我共同这样生活。’那么即使是他的儿子也要逃跑躲避了。所以不合情理的事,大人是不做的。”

【评语】

舍弃美食而吃麸皮,舍弃轻裘而衣树叶,这是傻子也不会干的事,故做事一定要合乎情理,逆情悖理,必然不得人心。故做事要于情于理,否则,人心不服,又怎能得到人心而干成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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