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盗成“主人”主人成“海盗” 走私规模更大的是在海上。 1935年春,在冀东留守营的海滩。距离岸边十几米处的海水里,停泊着几艘满载货物的渔船,几十辆马车,正在忙碌地运送着从渔船上卸下的货物。这批货物,又是从停泊在几百米外的海中的机帆船上卸下来的。货物品种繁多,有人造丝、布匹、白糖、火柴、卷烟纸、煤油、润滑油、颜料、车胎、罐头食物……等等。因为全是走私货,机帆船不敢公然停靠码头,只得远远地停泊在吃水较浅的海滩外,搞起“马车、渔船、机帆船”这样的接力运输来,然后再偷偷地发往天津等地转运内陆。 到1936年春,走私的规模大大升级了。 北戴河海湾 在北戴河海湾里,大小船只密密麻麻,往来频繁,全都是走私船只。这些船只,载重有数吨数十吨的,更有数百上千吨的;船主有日本人、朝鲜人、汉奸商人的,更有日本三菱、三井等大财阀系统的;走私货物,应有尽有。可谓无货不私,无私不走。所有船只,都有朝鲜浪人或日本浪人武装护卫着,就是看不到中国缉私船只和人员。 这些船只,大都是从大连开来的。除了北戴河,在秦皇岛、南大寺、留守营、昌黎等北、东沿海各口岸,无不都是这样。最多时,各地口岸停靠的走私船,曾达15000艘之多,各个码头上,走私货物堆积如山。 日本方面诡称,根据日本法律,向中国走私是正常的“特殊贸易”。为了使这种“特殊贸易”通行无阻,他们自1935年起,即操纵冀东伪政权在唐山设立了“检查所”,在秦皇岛、北戴河等地,设置了“检查分所”,从而完全剥夺了中国在华北的海关行政权。同时叫嚷如果中国海关对走私船只进行检查,日本将视作“海盗”行为。因而中国缉私船只,不但不能执行缉私,反经常遭到日军炮击,被日军堵截,任日军上船检查,被迫将船上武器卸掉……受尽日军的侮辱。 “走私”不但合法,而且是有组织地进行的。他们公开成立了一个石河转运公司,雇有中国搬运工千余人,专事搬运走私物品。在山海关和秦皇岛等地,也有走私的专业组织。在天津成立的专营或兼营走私的“公司”或“洋行”,更是多如牛毛,足有二、三百家之多。日本还成立了海上运输保险公司,收取高额保险费用,使走私者更有恃无恐。 华北走私活动至1937年抗战爆发,历时长达3年有余,给中国财贸海关、金融工商及人民生活造成了巨大灾难。白银走私数额,最高时曾以每月1500万元的速度被偷运出境,致使不少银行、钱庄倒闭、停业,加深了金融危机。关税收入大幅度下降,走私期间累计减少2亿元。致使中国主要民族工商业如纺织、巢丝、火柴、卷烟、面粉、食糖等都先后因抵挡不住走私突袭而陷入绝境,倒闭者不胜枚举。 走私的恶果,大大加深了中国的民族危机,激发了愈益高涨的全国人民抗日救亡浪潮。1935年底,北平爆发的“一·二九”爱国学生运动,“反对武装走私”就是当时斗争口号之一。继而天津、上海以及其他各大城市的学生也群起响应,反对华北武装走私的斗争,一直延续至抗战爆发。 (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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