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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拒给亲弟买房成被告,从小被寄养需要对生父母赡养吗?

 得一策APP 2022-09-13 发布于北京
父母起诉29岁的女儿张女士索要50万元赡养费,起因是张女士给姑姑家的表弟买了房,张女士的父母认为她也应该给自己的亲弟弟买房,遭到张女士拒绝,原因是张女士自2岁起就一直被寄养在姑姑家,期间父母也很少联系她。此次事件法律如何评价,未受到“养育之恩”是否需要赡养?
无条件付出的扶弟魔?
本次纠纷的起因是亲生父母要求姐姐给亲弟弟买房遭到拒绝,姐姐当然没有给亲弟弟买房的义务,不过如果弟弟未成年而父母无力抚养,那么成年的姐姐是有义务扶养弟弟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未养育能要求赡养吗?
张女士从2岁起就一直被寄养在姑姑家,亲生父母没有对其尽到抚养义务,这种情况下张女士还需要对父母负担赡养义务吗?

关于赡养各类法律是这样规定的:
《宪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改变,也不得附加任何条件进行限制。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五条规定:“赡养老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由以上法条可见,赡养人的赡养义务是由法律明文规定了的,赡养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卸责任。

不止是赡养义务不可推卸,抚养义务也是一样,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从得一策APP的诉讼建议报告中可以看到,有近60%的赡养人未做答辩,而赡养人提出最多的抗辩理由是没有承担能力,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可以不承担赡养义务。但自身没有收入也不是一定可以免除赡养义务的,如已婚子女可以从夫妻共同财产中支付赡养费。

此外即使父母每月能够领取到退休金,也不影响子女向父母支付赡养费,赡养费支付的标准,则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一般都不应该低于当地的最低生活水平,而且赡养费的多少也要根据子女的经济收入水平来看,一般都是以子女总收入的20%到30%来支付赡养费。

在被赡养人起诉的案件中有9.87%为被赡养人败诉,虽然赡养义务不以抚养为条件,但也并非所有子女都对亲生父母负有赡养义务。如父母因对子女的严重犯罪被剥夺了监护权的情况。还有一种情是当子女被他人收养,将消除子女对亲生父母的赡养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张女士虽然是被寄养在姑姑家,但并未成立收养关系,因此对亲生父母仍有赡养义务。关于张女士的纠纷,法院判定,儿子作为成年人,父母不应将买房压力冠以抚养、赡养之名附加给张女士。考虑到张女士父母有退休金收入足以安享晚年,而张女士从小由姑姑收养,原告未尽到父母抚养的义务,被告所需要给付的赡养费应根据被告的实际情况和原告酌情商定。
只生不养将被惩戒
虽然法院判决张女士仍要对父母进行赡养,但是法律不仅严格保障了父母被赡养的权利,也同样对父母的抚养义务做了严格的规定,对于“只生不养”行为法律也将进行相应的惩罚。

1.剥夺监护权
今年上海判决了首例行政部门起诉父母剥夺监护权案件。小女孩朵朵却因无人抚养,被亲生母亲高某遗弃,滞留在医院里长达两年多。民政部门将高某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剥夺她的抚养权,指定儿童福利院为朵朵的监护人。根据法律,法院启动的是特别程序,判决后高某无法上诉,一审终审。

《民法典》第三十六条 【撤销监护人资格】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2.构成犯罪
除了被剥夺抚养权外还可能构成犯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抚养子女和赡养老人不仅仅是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也是人之常情,但不应该成为满足无理要求的筹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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