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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四川一上门女婿趁妻子外出,强占岳母,最终引发伦理悲剧

 老黑狗 2022-09-15 发布于山西

韩国有一部电影《老妇人》,讲述了一名69岁的老人被29岁护工性侵后艰难维权的故事;不敢报警,不被信任,即使证据充足也还是受到他人的质疑,没有谁愿意相信她的话。事实上,正因老年人的反抗力弱,许多孤寡老人反而成为了隐秘角落里的完美受害人。

那么,如果老年人被性侵的事情就发生在我们身边,你们是否会相信呢?其实根据弗洛伊德学说,对于部分缺乏母爱的人而言,他们会从恋母发展到恋老心理,2013年四川就发生了这样一起案件,上门女婿趁妻子外出,强占岳母,最终引发伦理悲剧。

张某是西充人,从小就是留守儿童,父母在广安工作。1986年,张某已经27岁到了适婚的年龄,在他人的介绍下,他认识了南部的谢某并与之缔结了婚姻,可能与大多数人有一些不同,他是入赘到谢某家做上门女婿。

谢家其实也只有谢某和她的母亲周某,正因父亲早逝家里又只有她一个孩子,谢某这才招婿上门,好在张某的父母表示理解,并没有拒绝这门亲事。

然而婚后的生活并没有让张某感受到家庭的温暖,反而让他有些不知道如何与家人相处。张某性格敏感、拧巴,有事喜欢憋在心里;而谢某性子火爆刚烈,嘴上也不饶人,有不顺心的地方有话直说,常常忽略丈夫的感受。

就这样,稳重敦厚变成了阴沉冷漠,热情活泼变成了凶悍泼辣,夫妻俩的感情越来越差,常常因为一些小事闹不愉快。而且两人十多年都没有孩子,张某总觉得自己与谢家隔了些什么,就像一个局外人,永远也融不进妻子和岳母的喜乐融融中去。

倒是周某更能理解张某的想法,在两人吵架的时候常常帮着他说话,跟张某表示知道他是个好的,是自己的女儿谢某太要强,希望张某可以多多担待;如果他有什么不满的地方,可以找她这个母亲做主。

1999年,两人终于有了一个孩子,为了一家人更好的生活,张某选择了外出打工,可事实上他始终对谢家没有归属感,认为自己寄人篱下处处要看人脸色很不自在,所以才以务工为由逃了出来。

张某出来后便常年未归,谢某也不受他这份冷落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并争得了孩子的抚养权。自此之后,谢某便与自己的孩子以及母亲周某一起生活,然而在2008年的时候,张某却回到了南部,并提出了复婚。

想到自己不再年轻,孩子也需要父亲的陪伴,最终谢某答应了对方的请求,两人重新在一起生活。夫妻之间并没有什么深厚的感情,重新在一起也只是搭伙过日子,不过两个人并不介意,都认为公事公办的交流还更轻松些。

可有一个人不这么想,那就是谢某的母亲周某。在老一辈人的眼里,夫妻是要一起走到头的,既然如此那必然要互相了解、更亲厚一些才是。周某总是在私底下跟谢某谈心,对张某也表示希望两人能好好过日子。

就这么不紧不慢过了5年,一家人的感情终于是建立起来了,之前的芥蒂和隔阂也消散了许多,此时张某和谢某的父母都已年过七旬,身上大大小小的毛病也露出不少。2013年11月1日,张某的父母身体不适住进了医院,谢某也因此去到了广安照顾两位老人。

11月8日晚上,张某的儿子和岳母都已睡下,此时他才喝完酒回到家中。不知道是被酒精冲昏了头脑还是心中早有念头,张某竟然推门进入了岳母周某的卧室,语出惊人要求与其发生关系,周某被吓得不轻,让张某出去。

但张某确是打定了主意,在遭到拒绝后竟然强行与其发生了关系,还口口声声说是为了寻找“母爱”。周某没想到在自己的老年竟然会受到这样的侮辱,她既痛恨这个施暴的魔鬼又羞于启齿,不敢报警立案。

周某想息事宁人,但张某却变得更加猖狂,在自己变态的欲望得到满足之后竟又寻找机会,在12月的一天晚上再次摸进了周某的卧室。因为张某强行与其发生关系,导致老人下体出血,此事才被谢某得知。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QJ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014年12月中旬,南部县人民法院审理了张某涉嫌QJ一案。法院认为,张某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QJ罪,依法应予惩处;但考虑其存在自首情节,可依法从轻处罚。

综合考虑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性,法院最终判张某犯QJ罪,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电影里老人终于维权成功,而年轻的护工崩溃质问:“你说了什么?你真想让我完蛋是吗?我帮你快活了啊”,老人回答:“人生没有那么容易完蛋,你要为你的行为一一付出代价,但你还是无法彻底解脱,这就人生”。

错就是错,任何冠冕堂皇的理由都无让让它披上合理的外衣。虽然总有人年轻,但我们终将也有老去的一天,希望我们每个人都能保持一颗同理心,对老年人多一分关爱,并为其遭受的不平伸出援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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