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能够高效调动下属工作主观能动性,或者说下属愿意被领导调用驱使,在于四点:一是下属认为跟着你干有前途、能够预见到希望存在;二是你能给下属正常待遇以外的金钱或资源;三是你能给予下属权力方面照顾;四是你能够处罚或免于处罚下属。 我曾经讲过,职场,你能够提高使用下属的效用,必须是在以上四点要素之内的下属圈层,这通常要求条件,作为直接领导,是没有直接提升权力,所拥有的只是建议权,以及处罚权,但涉及人事方面的处罚权限,往往并不具备。 但升不了,并不代表没有机会,毕竟没有权限,组织工作还得有人去做,所以,还得从内部下功夫,从人事上着手。 毕竟即便没有权力作为诱饵,但下属仍旧存在一大死穴,即下属需要免罚或保位,所以,在内部建立竞争机制,则显得尤为重要。 作为组织或部门领导,对下属工作岗位的调整,以及用人程序机制方面,还是具有一定权力的,都是为了组织利益,为组织服务,即便是领导上级,也不便过多干预,平级调动,不伤尊严,而既然无权提升下属成员,那么,使部分人员下去,从而将空出的职位引入。 有基于此,且对单位所有想要填补空缺的职员,不论级别、不论岗位都可以加入竞争机制,如此,便可以更大范围内调动下属积极性,配合领导工作。 要下属听话做事,配合领导行动,都需要给下属一个充分的理由,否则下属便没有主观能动性,而是被动,则容易产生反感、懈怠以工作。 最为核心的部分,使下属从显意识到潜意识层面,都能够体会到,所有的工作都是在为他自己而做,对此,我也曾经讲过,我们通常以个人为中心的关系主义,只有对自己的事情,或者这件事中涉及你的切身利益,才会更为用心处理。 领导做到,让下属将工作当成个人的事去做,在管理方面,通常可有以下收益。 一是下属会想当然认为此岗位或工作事务,比较适合于他,更为主动积极去做,起到正面激励心理暗示作用; 二是能够激发下属的责任心,也就是说,下属会更认真对待,慎重处理工作,否则有权无责,下属便会偏好冒险主义,最后损害的是领导(组织)利益; 三是面子问题,下属自认为是其私有事务,便想办法干成,如此才有面子、才能再他人面前吹嘘,当然,自己的事,也就不会有过多抱怨问题,领导也省去不少口舌精力来做思想工作,即便确实存在阻碍或失误,亦会选择自我谅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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