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系管理-开始阅读 1.目的 为了规范和获取外部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信息,并做好内部信息沟通。确保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关信息接收、处理和反馈。保证员工充分参与公司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事务的协商与管理。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事务的协商和内、外部信息交流的管理。 3.术语及定义 无 4.职责 4.1 EHS管理者代表负责重大环境、安全信息处置的审批,并与EHS管理领导小组进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信息交流。 4.2 EHS管理部为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信息交流的职能部门,负责外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信息的受理、协调、沟通和传达及合理建议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并负责向管理者代表报告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相关信息。 4.3 各部门负责作好本部门有关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信息(公司内、外部)的收集、筛选、确认、报EHS管理部汇总。 5.内容 5.1 信息分类 5.1.1 内部需要交流的信息 A.公司的方针、目标及相应的管理方案信息; B.公司的环境因素识别、危险源辨识、控制的信息; C.公司获取、识别的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类的信息; D.政府主管部门对公司的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要求; E.公司管理组织机构、各职能及层次的职责、权限的信息; F.教育培训信息; G.相关方的要求、投诉及处理信息; H.公司涉及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管理变化信息; I.公司内、外部监控信息(包括日常测量、内审、管理评审、外审等); J.员工的合理化建议与协商结果; K.公司EHS体系取得的绩效信息; L.应急准备与响应相关信息; M.其他与EHS体系运行有关但不涉及公司机密的信息。 5.1.2 外部需要交流的信息 A.公司需要向政府报告的涉及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事项; B.发生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事故及处理结果事项; C.涉及公司对供方、服务方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要求(基于重要环境因素与显著危险源); D.涉及公司使用的供方、服务方有关的法律法规信息; E.相关方的投诉处理结果; F.其他外部个人或团体希望了解且不涉及公司机密的信息。 5.2 协商、沟通和交流的方式 5.2.1内部协商、沟通和交流的方式: A.各种会议,如(半)年度工作会、职工代表大会、工作例会、月周例会等(由会议召集部门起草会议纪要); B.口头传达、汇报、协商; C.文件、报表、通知等; D.电话、宣传栏、内部网络、简报等; E.职代会提案、员工合理化建议等; F.公司EHS管理学习微信群、中层干部微信群等。 5.2.2外部协商、沟通和交流的方式 A.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 B.走访; C.招投标文件、公司对外宣传资料等; D.集团、医药公司EHS微信群。 5.3 内部协商、沟通与信息交流 5.3.1 EHS管理部负责按规定要求将所要传达的企业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的上述各种信息及时、准确地传达至各部门部门长和各部门的EHS管理员。 5.3.2工会作为员工代表机构,负责组织员工积极参与管理体系的有关事务,负责收集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并在员工与EHS管理部之间建立沟通、协商交流的桥梁和渠道。 5.3.3部门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信息由各部门主管按规定要求负责将其汇总至EHS管理部,各部门之间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信息交流由各部门间相互传达。 5.3.4内部信息的接收和处理 5.3.4.1体系运行信息,包括企业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指标、管理方案等,由总经理公布或授权管理者代表公布,EHS管理部向各部门发布,再由各部门传达。 5.3.4.2由下往上传递的信息,包括员工的意见、建议及投诉等,接收和处理的方式为: A.有关人员向各部门的主管汇报,将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信息转交至EHS管理部,员工的建议与意见经研讨后,由EHS管理部通过所在部门给予答复; B.员工向工会反映或工会召开员工座谈会,收集有关意见、建议信息,向EHS管理部或其他相关部门反映。 5.3.4.3 横向传递的信息,包括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危险源和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与更改、监测测量的结果、不符合纠正措施等,由各部门与EHS管理部之间进行信息传递。 5.3.4.4 对信息交流中涉及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重要问题要采取对策并及时传达到员工。 5.3.4.5 全体员工应参与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的制定、评审,工会作为员工代表,参与制定决策。 5.3.4.6全体员工应接受适宜的培训,了解掌握相应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技术、方法。 5.3.5 公司EHS管理重要信息及决策由EHS管理领导小组内沟通,EHS领导小组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公司每月召开一次EHS管理例会,在例会上通报当月的EHS日常运行信息。 5.4 外部沟通与信息交流 5.4.1 外部信息内容包括: 5.4.1.1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的公开; 5.4.1.2与相关方沟通的信息,对合同方施加影响、控制、管理或进行调查的信息; 5.4.1.3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法律法规获取或变更的信息; 5.4.1.4应急准备与响应的信息; 5.4.1.5相关方的投诉,包括周围居民、上级主管部门、新闻媒体及质量监督、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5.4.2 外部信息的传达方式: 5.4.2.1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由EHS管理部负责提供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样稿、登记备案并对外公布,同时作好发放记录; 5.4.2.2 与相关方建立联络: 各职能部门负责各自职能范围内的与相关方联络。 5.5 协商、沟通信息交流的接收与处理 5.5.1 当外部信息涉及对公司的重大环境事故、职业健康安全投诉时、或政府部门通过现场检查而提出的强制性要求,直接向公司投诉的,由EHS管理部填写《EHS体系信息交流单》(EHSP-012-RC-01),并调查核实,由管理者代表提出处理意见,责成责任部门或相关供方采取相应缓解措施,以削减由于事故而造成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影响,并由责任部门向外部相关方就投诉的处理实施情况进行书面回复。 5.5.2EHS管理部可视情况的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向最高管理者报告。管理者代表负责投诉实施过程中的协调工作。 5.5.3对于因技术、资金等问题一时无法落实措施的,由整改部门提出书面意见,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并根据情况将其转化为目标与指标。 5.5.4 有关内部信息由发出信息部门填写在《EHS体系信息交流单》(EHSP-012-RC-01)上进行传递。 5.5.5 各类信息也可由各部门通过文件、记录、电话、电于邮件等各种形式及时进行相互传递和沟通,但应确保信息传达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在必要的情况下,应能够出示信息传递的可追溯性证据。 5.6 工作会议 5.6.1公司每月召开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例会,通过例会协商、交流、通报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动态和要求。 5.6.2在特殊或必要的情况下,应及时召集会议。对发生重大环境、职业健康安全问题时,由管理者代表或总经理召集召开工作会议。 5.6.3公司相关部门和工会的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工作会议,应形成和保持记录。 6 相关文件 6.1 EHS管理相关文件 无 6.2 GMP相关文件 无 7 相关记录 8 变更历史
EHS体系信息交流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