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大副 ![]() 6.1 总则 6.1.1 大副在船长、政委和轮机长的领导下,熟悉和执行公司的质量、安全、环境和职 业健康方针,主持甲板部日常工作,主管货物运输,协助船长搞好安全航行,履 行体系文件规定的管理职能。负责货物装卸运输和甲板维修保养,担任航行、停 泊值班。有责任对所属人员的工作实绩、技术和业务管理水平进行考核,提出调 整、奖惩、升降的意见报送船长。其安全管理职能是 监督甲板部质量、安全、环境和职业健康的操作; ![]() 船舶航行和停泊值班,值0400—0800,1600—2000班(船长有权根据额外配 备驾驶员情况、或其它特殊需要进行调整); 靠离泊担任艏部指挥; 无线电通信及设备的使用; 货物和货运业务管理; 垃圾管理; 压载及压载水管理; 船舶及设备(甲板部分管部份)使用和维护管理,即负责船体结构、涂层以 及甲板部、生活区所属设备等;大风浪过后在轮机长的指导下尽早对船体结 构进行检查。负责制定月度和年度的甲板部维修保养计划,经轮机长审核、 船长批准后实施;检查、监督该计划的实施情况;对已实行PMS的船舶,负 责甲板部月度工作指令的下发与录入工作。 ![]() 船舶设备档案管理; 管理体系相关资料管理; 厂、坞修安全和质量管理; 甲板部人员管理(包括熟悉、培训和安全和技术考核); 船舶应急反应; 不设医生岗位的船舶,负责管理病房、药品和医疗器械,全船船员生活安排, 伤病救治; 甲板部安全员,在安全、环境和职业健康方面,监督甲板部人员; 在船舶保安方面,担任公司指定的船舶保安员,协助船长管理。 在应急情况下,履行应急程序所规定的职责 ![]() 6.1.2 相互关系 在船长领导下,对船长负责,是船长的替代; 甲板部部门长,领导甲板部工作; 值班时是船长的代表,指挥班组人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