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江苏多地接连发布红色高温预警,长江多处水位创汛期新低,出现“汛期反枯”现象,长江提前进入“枯水期”…… 船舶应按规定航路航行,严禁冒险选择航道外水域航行。 船舶应及时掌握水文信息,在浅点易发生水域,谨慎操作驾驶,密切关注水深变化,谨防搁浅。 船舶应严格遵守海事管理机构公布的富余水深要求,严禁谎报、瞒报船舶吃水。 船舶开航前,应加强对操纵设备、应急设备的检查、保养,确保船舶处于适航状态。 码头单位应定期对码头前沿水域进行水深扫测并及时清淤,不得违反规定安排超码头负荷和超吃水船舶靠泊。 有关港航单位应加强对驾引人员教育培训,增强安全意识,规范驾驶操纵船舶。 信息来源 | 镇江海事 图文 | 张 进 编辑 | 王 雯 审核 | 贾亚伯 |
|
来自: 新用户39092096 > 《船长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