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准则其实蛮有意思的,同样一件事情,收益和损失就偏偏要采用不同的处理方式。 我们可以简单地称之为会计中的“不对称性”。 就比如固定资产盘亏和盘盈,处理方式就完全不同。 1.盘亏 发现盘亏时,
这里的“待处理财产损溢”是个中转项目,和上篇文章承上启下的中转站中讲的“固定资产清理”本质上是一样的,先归集后核销。 这一步体现的是归集,将盘亏的固定资产先“净身”进入“待处理财产损溢”,表明这个固定资产已经丢了,之后再慢慢查明原因。 查明原因并报经管理层批准后:
这一步体现的是核销,看看盘亏的固定资产能换回点什么。 如果当时买了保险,会有一定的赔款,也就是 “其他应收款-某保险机构”; 如果查明了过失人(背锅侠),过失人要赔款,毕竟弄坏了公司的东西,不赔点钱怎么可以,也就是“其他应收款-某某某”。 如果各种赔款还是弥补不了公司的损失,那弥补不了的部分只能认栽,作为盘亏损失入账了。 逻辑非常顺是不是? 我们用同样的逻辑看看盘盈。 2.盘盈 发现盘盈时,
这里的“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仍然是个中转项目,暂且将盘盈的固定资产安置在这里。 此时跟盘亏还是如出一辙的。 调整所得税
盘盈的固定资产一般有两种可能: (1)以前年度不懂事的会计将固定资产一把做成了费用 (2)别人赠送的固定资产忘记入账了 但无论哪种原因,盘盈都意味着企业以前的利润少计了,利润少计就意味着税少交了,那此时就要补交所得税了。 结转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这笔分录就是不对称性的核心了! 按照上面盘亏固定资产的思路,归集在过渡科目之后,下一步就是转入营业外支出了,让利润哗啦啦减少了。 然而盘盈的固定资产是不一样的烟火,在归集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后,下一步并没有转入到营业外收入,让当期的利润哗啦啦增加,而是进入到了一个奇奇怪怪的“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的科目。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是干嘛的? 这是个权益类科目,是企业多年经营累积下来的利润总计。 在不考虑提取盈余公积和分红的情况下, 有个简单的公式是这样的:期初的未分配利润+本期实现的净利润=期末的未分配利润 这就是个利润累加的概念。 就好比人的存款,如果一个人去年年底存款100万(期初的未分配利润),今年又存了100万(本期实现的净利润),请问他年底存款(期末的未分配利润)多少? 回到盘盈的固定资产上, 如果说盘盈的固定资产计入了营业外收入,那么就会增加本期利润,从而增加期末的未分配利润。 而会计准则的要求显然不是这样,盘盈的固定资产不需要通过先计入营业外收入来增加本年利润的方式去增加期末的未分配利润,而是直接跳过营业外收入和本年利润,直接计入期末的未分配利润。 像不像小时候的跳级生? 别人都还在一步一个脚印,一级一级地升级打怪,跳级生直接连跳三级,从一年级跳到三年级念书去了。 这样记录的目的是什么? 为了不影响当期的净利润。 大家可以试想一下,如果盘盈的固定资产可以随意计入营业外收入,那一家企业某个年度的亏损是不是非常容易被挽救? 亏损了多少,用盘盈的固定资产直接补回来就成。 盘盈的固定资产哪里来? 嘿嘿嘿,只要能让利润由亏变正,盘盈的固定资产怎样都能变出来。 |
|
来自: 徐甘木finance > 《待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