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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提供集体宿舍,会计竟然计入“职工福利费”?!

 大大中中小小小 2022-09-23 发布于云南



01

案例



关于职工福利费,会计经常弄不明白的4种情况,自查一下你有吗?

情况一、企业为员工提供集体宿舍的支出能否计入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

答案:企业为员工提供集体宿舍的支出,属于企业为员工提供的用于住房方面的非货币性福利,可以作为福利费支出,按照相关规定税前扣除。

会计处理如下:

企业租赁的房屋无偿提供给员工住宿:

借:管理费用

生产成本

制造费用

销售费用

在建工程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费


支付时凭房东收到租金的收据及发票入帐,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库存现金等


根据增值税规定,租入不动产专门用于职工福利,支付的增值税不允许从销项税额扣抵扣,因此,会计处理为:

借:管理费用

生产成本

制造费用

销售费用

在建工程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情况二、公司为员工报销的体检费用,不能计入“职工福利费”?

答案:可以

政策依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 号)第三条第(二)项的规定,职工福利费包括企业为职工卫生保健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企业发生的职工体检费用属于职工卫生保健方面的支出,可以作为职工福利费支出,按照相关规定税前扣除。


会计处理:

计提时的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支付体检费的会计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结转损益时

借:本年利润

贷:管理费用--福利费

情况三、为员工报销的医药费能否计入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

详细内容请看视频:

情况四、公司办公室买的桶装水,会计竟然计入“职工福利费”

案例:今天查看一家公司老会计做的账,发现该家公司的老会计,把平时办公室购买的桶装水计入了“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从而导致公司历年来的福利费一直大大超过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标准,但是老会计从来没有在汇算清缴时进行纳税调增处理,留下了非常大的涉税风险!

殊不知,好多账务风险都是由于会计不懂政策错误的入账人为造成的。

桶装水计入什么科目?

公司办公室购买的桶装水,属于“管理费用-办公费”

为了更好地理解职工福利费,给大家准备了导图~






02

会计做账切不可太任性


上面的案例是大家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遇到的,再提醒大家一下,作为财会人,做账千万不能任性。以下几种情况,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抵扣。

1、增值税抵扣链条中断不能抵扣

这里的抵扣链条中断又有三种情况:

(1)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式,即使拿到专票也不能抵扣;

(2)一般纳税人企业特殊情况下适用简易计税方式,比如适用简易计税的自来水、商品混凝土等特殊产品;再比如适用简易计税的房地产老项目和建筑业老项目、甲供项目和清包工项目;

(3)一般纳税人企业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如农业企业。

增值税链条中断的这三种情况下,企业自身均不能抵扣进项,但对下游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除了第三种情况下的增值税免税政策无法对下游开具专票,另外两种情况下的简易计税均可以向下游开出3%或5%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下游取得发票正常按照政策抵扣进项,增值税抵扣链条得以延续。

2、企业中的消费环节不能抵扣

增值税是对生产经营环节所征的税,所以消费环节增值税是不能抵扣的。企业中两类情况可能涉及到消费环节,增值税一刀切做了界定,不可以抵扣进项:

(1)企业中的集体消费环节

主要是职工福利费用,被增值税认定为集体消费,不能够抵扣进项,如职工福利品发放、员工灶采购等,包括用于职工福利的资产,进项也不能抵扣。

(2)企业中的个人消费环节

包括业务招待费用、餐饮费用、娱乐费用、居民日常生活服务费用,均被认定为个人消费环节,即使企业承担费用并取得专票,进项也不能抵扣。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旅客运输费用,在2016年36号文的规定中也属于个人消费环节,但在2019年39号公告中调整为可抵扣进项,规定只要标注旅客姓名的机票、高铁火车票、公路水路客运票均可直接按照票面金额9%和3%(仅限公路水路)抵扣进项。

3、非正常损失进项不能抵扣

包括因为违法违规造成的损失、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由于责任完全在企业自己,不能抵扣进项,已经抵扣的进项也应当转出。

如企业所盖违章建筑,被政府机关强令拆除,就属于增值税所称的非正常损失,不得抵扣进项,即使已经抵扣也应当转出。

4、贷款服务不能抵扣进项

这是一个比较奇特的规定,至今国税总局未作出官方解释为何不能抵扣,造成很多资金密集型行业和企业增值税税负偏高,取消这个条款的民间呼声很高,预判未来这个限制可能会取消。

需要注意的还有两个问题:

第一,资产的使用用途可能发生变化,如果从可抵扣项目转为不可抵扣项目,或者相反情况,则需要按照资产的净值率乘以已抵扣进项计算需要转出的进项税额;

第二,对于不能够抵扣进项的项目,一般纳税人如果拿到了专用发票,建议认证后转出,避免出现滞留票。

此外,给大家两点建议:

(1)财务做账除了吻合业务、更要必须符合税务,违背税法的做账  方式不可取;


(2)会计做账切记不要只是按照自己的想法想怎么入账就怎么入账,做账切记任性而为。



03

各项费用抵扣指南


业务招待费、差旅费、福利费等各项费用最新官方抵扣指南:

一、各种进项抵扣问题,一次回复

招待费、差旅费、福利费、会议培训费的进项抵扣问题一直困扰着我们会计,来看看官方是怎么说的。

1、招待费

公司约了客户王经理吃饭,这个餐费能不能抵扣啊?

答:根据财税[2016]36号文,餐饮服务适用6%的税率,购进餐饮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所以交际应酬的餐费、娱乐不能抵扣,如果招待个人住宿的话,所发生的住宿费属于个人消费,同样无法抵扣。

2、差旅费

公司员工下个月要去商务出差,机票,酒店,取得发票可以抵扣吗?

答:我们知道,按照财税2016年36号文的规定,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而目前新政策允许旅客运输服务抵扣了,这对纳税人来说是一个利好消息,虽然这部分支出在企业日常支出占比也不大,主要是差旅费中核算,但是苍蝇腿腿也是肉,吃到点算点。

那旅客运输服务具体操作呢?不要急!

3月21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便明确了,旅游运输服务的抵扣细节。

如果取得专用发票当然按专用发票抵扣规则抵扣,勾选确认,但是我们很清楚,日常取得旅客运输服务的发票基本很少有专用发票的。可能有些大型企业集中为职工订购机票,集中结算,可以要求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他的基本无法取得专用发票。

未取得专用发票又如何抵扣呢?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图片

这张滴滴的出租车电子发票,我们可以直接按照票面税额53.59进行抵扣。为什么这里是3%呢?因为采用了简易计税。

财税2016年36号文附件2规定,一般纳税人发生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

财税2016年36号文附件1注释就清楚了。出租汽车客运服务属于陆路旅客运输服务-道路旅客运输服务下面的项目。

图片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 燃油附加费)÷(1 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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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张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可以抵扣的税额

=(670 80)/1.09*0.09=61.93

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 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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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张铁路车票,可以抵扣的税额

=263/1.09*0.09=21.72

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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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这张发票可以抵扣的税额=30/1.03*0.03=0.87

营改增后,住宿服务适用6%税率,如果购入的住宿服务是用于员工因公出差,若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公司是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

3、福利费

端午的粽子,中秋的月饼,过年大礼包,这些为员工准备的福利,如果能取得专票,可以抵扣吗?

答:作为集体福利支出的东西全都是无法抵扣的。

4、会议培训费

培训新员工的培训费,包含餐费和会议服务费,这些都可以抵扣吗?

答:会议费专票的税款是可以抵扣的。不过,注明了餐费的部分,得要另外开具,不能抵扣的。

二、进项抵扣要点

对一般纳税人而言,进项税抵扣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增值税少缴税或多缴税,多是因为进项税抵扣造成的。营改增全面后,企业衣食住行上的项目抵扣范围更大了,但细节上有哪些注意事项呢?为了让大伙能够轻松报税,整理了一些进项抵扣要点,一起看过来吧!

1、前置条件

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

2、必需取得合法有效抵扣凭证

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的票据凭证:那么不同凭证的抵扣方法是什么呢?


1增值税专用发票

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从销售方取得的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注意了,机动车发票又有新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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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7月1日起,机动车销售启用新版增值税专用发票:

相比传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发票中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时会自动打印“机动车”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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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销售机动车开具蓝字发票后,该车辆的车辆电子信息将自动流转并归属受票方,因此销售方对同一辆车不能同时开具多张蓝字发票

3、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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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代扣代缴税收完税凭证

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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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行费发票

以下两种通行费发票可以抵扣:

1)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指的是征税发票,左上角显示“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适用税率或征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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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如果左上角无“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不征税,则此类通行费发票不允许抵扣。

2)桥、闸通行费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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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报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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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国内旅客运输的普通发票

以下4类票据可以抵扣进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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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报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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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财政部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文规定,以上票据可以抵扣,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2019年4月1日之后取得;

2)报销人员: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或本单位作为用工单位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为非雇员人员报销的不允许抵扣。

3)属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国际的(包括港澳台)不可以;

4)用于生产经营所需,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不允许抵扣。

7、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

1农产品收购发票

农产品收购发票是指收购单位向农业生产者个人(不包括从事农产品收购的个体经营者)收购自产免税农业产品,由收购方向农业生产者开具的发票。发票左上角会打上“收购”两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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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报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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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农产品销售发票

农产品销售发票是指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而开具的普通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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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纳税人在开具时税率应当选择“免税”,而不是“0%”,虽然免税和零税率都不征增值税,但两者的意义不同,纳税人要注意两者的区别。


4、必须在规定期限申请专票认证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办理认证或申请稽核比对,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即:当月认证当月抵扣。

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中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将原来的认证期限由180日延长至360日。同时请大家注意,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6月30日前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仍按(国税函〔2009〕617号)执行,即在180日内认证抵扣。

(备注:2020年3月已取消专票认证期限)

历史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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