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 #上海不再全面禁止路边摊# 冲上热搜第一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相关内容包括: 户外店招不再千篇一律 “第三卫生间”将成公厕标配 摊贩可在夜市合法摆摊 …… 其中最受人关注的一条 莫过于“留住烟火气,优化设摊经营” 夜市中的一个个摊位,是城市烟火气的生动注脚,却也是城市治理的难题。附近居民觉得被打扰,消费者又有需求,是一刀切杜绝,还是给予一定空间? 为助力恢复城市“烟火气”,立法修订对“设摊经营”作了优化,允许符合限定条件的设摊经营。 《条例》则在规定不得擅自占用道路、桥梁等公共场所、兜售物品的同时,明确区政府、乡镇政府可以划定一定公共区域用于从事设摊经营、销售自产农副产品等经营活动,这就较好平衡了市容管理需要与关注民生需求的关系。 同样,对散发商业性宣传品的行为,以前是全面禁止,《条例》则修改为在主要道路、景观区域、商业集中区域、交通集散点、轨道交通站点以及市绿化市容部门确定的其他公共场所进行禁止,由全面禁止变成了重点区域的禁止。 ![]() ![]() ![]() ![]() 将来上海人 逛摊头、夜市的地方会更多 周末出行可以吃吃逛逛 的地方也会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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