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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C模式有效控制投资,发包人可以这么做!

 千美于飞 2022-09-26 发布于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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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合同管理,在EPC合同中约定,除发生功能需求调整事件外,一律不得增加工程变更费用。对功能需求调整进行分类,除因增加工程需调整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建设方案外,不增加工程变更费用,例如,发包人有权在既定建设内容、标准、功能的基础上进一步具体细化,但不向承包人额外增加费用;承包人出具的设计图纸存在缺陷产生的工程变更,发包人不向承包人额外增加费用;发生功能需求调整时,同时关注调增和调减两种情况,对于有调减功能需求的,通过工程变更减少费用。同时,为避免工程变更报批严重滞后、未审批已实施的情况,及时依据国家计量计价规范、相关计价依据和信息价格,结合承包人所报下浮率审核工程变更费用,避免等到完成预算评审后才审核工程变更费用。

实行项目全过程投资控制

遵循概算不超估算,最高投标限价和签约合同价不超概算建安工程费、项目实际总投资不超概算的原则,实行建设工程全过程投资控制,可引进稳定且专业的团队实施项目全过程投资控制管理,提升工程投资控制质量,有效规避投资风险。在初步设计阶段,结合使用功能和技术标准,按照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进行限额设计分级控制,做好设计方案技术经济比选和优化工作,从源头上控制工程投资;在施工图设计阶段,要求总承包人提前做好投资预测和限额目标分解,在各分项或分部工程施工之前务必做好施工图设计阶段的技术经济比选,避免由于工程已实施无法进行优化的情况发生,确保投资控制落到实处。为避免投资失控,并确保实现发包人在工程实施过程完善功能需求和建设标准,支付工程款时,地基及基础工程、基坑支护及地下室工程、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措施项目等费用,原则上以审定的概算相应金额为控制数,当计量支付的产值超过概算相应金额时,按照概算相应金额结合合同约定的比例支付,但当支付工程进度款且按照上述原则计算的支付额度低于当期完成工程量的60%时,则按照当期完成工程量的60%支付,确保支付符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要求,并保障工程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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