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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大众汽车金融被罚,监管趋势明确,贷款和租赁要各司其职

 邵冠林的书斋 2022-09-26 发布于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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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日,北京市银保监局发布了一个关于大众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的罚单。罚单显示,大众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众汽车金融)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零售贷款放款比例不符合规定、附加产品贷款管理、贷款审查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不按照规定提供报表。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北京银保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责令大众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改正,并给予合计18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贺伟伟、刘青给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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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银保监局对于大众汽车金融的处罚,让我想起了2020年夏天和某融资租赁公司总经理的对话:

某总:“黄老师,我们觉得汽车融资租赁公司生存太难了,资金成本高,市场接受度低!”

老黄:“您公司主要经营回租业务,回租业务是类信贷业务,面临的竞争对手是汽车金融公司和银行,咱们自然在资金成本和市场接受度方面都是劣势。”

某总:“那我们应该怎么办?”

老黄:“转型直租业务,最近两年的监管趋势很明显,就是鼓励融资租赁公司开展直租业务”

某总:“可是直租业务也就是做一做低首付的黑户客户,风险大、市场小,早说现在汽车金融公司也都可以开展低首付业务,做直租基本没优势”

老黄:“1、直租业务的优势不只是低首付这一点。除了低首付,直租还有灵活、定制化、服务多、节税等等很多优点。2、汽车金融公司和银行开展汽车贷款业务,国家规定最低首付20%,还不包含税费,如果首付加上税费,客户基本要车价的35%-40%的价格才能上路行驶。现在很多汽车金融公司降低首付比例,其实是违规违法行为,这种违规违法行为随着政策监管完善,一定会受到严格监管和处罚政策的”

一语言中!今年已经陆陆续续有汽车金融公司因为贷款比例不符合规定遭到了监管部门的处罚。

那么为什么监管机构要对汽车金融公司的贷款比例设定严格的标准呢?

一、汽车金融公司和银行经营的是贷款业务,汽车只是作为增信的抵押物而已,抵押权不等于所有权。所以,如果客户出现逾期,按照法律规定,任何企业和个人是没有资格收回客户车辆的,尤其是在最近两年扫黑除恶的大社会背景下,汽车贷款业务只能对贷款人进行催收,不能私自收回车辆进行处置。那么,一旦汽车金融公司和银行盲目地变相降低首付比例,在疫情影响客户收入的情况下,很可能造成大面积的系统性金融风险。

二、汽车融资租赁公司直租业务(以租代购)是经营的融资租赁业务,融资租赁业务最显著的特点是使用权和所有权进行了分离,在合同期内融资租赁公司保留车辆所有权。如果客户出现租金交纳逾期的情况,一方面,融资租赁公司作为经营业务,不同于贷款的金融业务,可以在收取一定费用的基础上给客户延期或者缓期处理,不必像汽车贷款一样对于客户的时间限制那么严格。这就给客户留下了解决问题的时间和空间。另一方面,如果客户严重违约,融资租赁公司可以合理合法地收回车辆,进行快速收回和处置车辆,提升处置效率。

三、贷款业务和融资租赁直租业务的特点不同。汽车贷款业务适合信用较好,经济实力较好,首付比较高,收费比较低,产品标准化的客户。而融资租赁直租业务适合信用一般、经济实力一般、首付比例低、收费标准高、产品灵活化的客户。

四、贷款业务盲目降低首付比例,就是在突破界限,抢占不属于自己的客户群体和市场份额。这种行为,短时间内可能会提升业务量,但是到了中后期会面临着严重的贷后管理问题,甚至是严重的金融系统性风险。所以未来很可能会继续受到严格的监管政策来监管。

最后,奉劝汽车金融公司和银行,不要对抗监管政策和社会趋势,为了避免系统性金融风险,一定要合规合法经营。贷款和融资租赁都做到各司其职,我们国家的金融体系才能够健康长久发展,我们的企业也才能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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