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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鲁迅日记》之十一:误会了

 明日大雪飘 2022-09-27 发布于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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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平时事务繁冗,若能偶得闲暇,三五友朋,邀约雅集,聊聊时政,谈谈诗书,分享一番居家生活的愉悦,交流一下赋诗撰文的心得,使紧张的神经得到松弛,让疲惫的身心能够舒缓,信息得以沟通,胸次为之阔达,善言悦耳,雅音清心,涵咏会意,涤滤肺肠,确实是一件令人神往的事情。或谈兴渐浓,不忍终席,便买菜沽酒,再助雅趣,不仅能够得到精神的享受,还可以品尝美味,大快朵颐,则神仙般的日子也不过如此。读《鲁迅日记》,这样的雅集,几乎年年有,月月有,无论是在北京,在广州,还是在上海,时常有友人“招饮”,亲朋“共宴”。每次读到“公园饮茗”、“食蟹剧谭”、“烹鹜沽酒”、“月色极佳”之类的句子,觉得这才像是学者文人的生活状态,雅致极了,诗意极了。
       但是,生活本身原是复杂多样、光怪陆离的,再加上人是最富有情感的动物,其认知水平、思想情感以及价值判断等,则也会随着个人阅历的不同、环境的差异、情绪的波动而随时发生变化。多年的挚友,或许因为一件小事处理得不当,彼此生分起来;知心的兄弟,或许因为各自的志趣有所改变,从此背道而驰;过命的至交,或许因为彼此价值观产生了差异,从而老死不相往来。这样的事例,生活的场景中已屡见不鲜,文字的记载中同样比比皆是。如果随着时间的流逝,或沟通得及时而到位,误会得以消解,矛盾能够缓和,罅隙得到弥补,情感交流无碍,那是最为完美的结局。即便志趣相左,思想各异,分属不同阵营,但彼此尊重人格,激赏学识,守望相助,这也表现出了君子的风范,清贵的品格,人性的美善。
       读《鲁迅日记》,发现鲁迅与林语堂二人从相识、相知、相助,到误会、生分、疏离的过程,就是一个很有趣味的文化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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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林语堂,原名和乐,改名玉堂,后又改作语堂,福建龙溪人,生于1895年,小鲁迅十四岁。他于1912年入上海圣约翰大学读书,毕业后到清华大学任教;1919年在胡适先生的支持和实际帮助下,到美国哈佛大学文学院攻读硕士学位;1922年又转赴德国莱比锡大学,攻读语言学博士学位;1923年获得博士学位后,回国担任北京大学教授;1925年任北京女子师范大学教务长兼英文字系教授。他和鲁迅相识,当在回国后出任北大教授时期,当时鲁迅也在北大任讲师,讲授“中国小说史”课程。在《鲁迅日记》中,第一次出现林语堂的名字是1925年12月5日,当天他曾“寄林语堂信”一封,此后在两个多月的时间里,他和林语堂书信往返共有十二次,有时林语堂随信还寄有给鲁迅的文稿,供鲁迅在编辑《语丝》时刊用。
       《鲁迅日记》中,写二人的第一次见面,是在1926年3月7日。这一天,鲁迅的心情非常愉快,兴致也很高昂。因为是早春时节,大地回暖,春意萌动,天地间早已绿色盎然,又是一个难得的艳阳天。这天下午,北新书局老板李小峰又送来了一百元稿费,腰包一鼓,似乎腰杆也会挺得更直一些,再加上头天晚上许广平到他家里来访,他还亲手为许广平剪去了显得有些过长的头发——此一生活细节,他一高兴也写在了“日记”中:“三月六日,旧历正月二十二日也,夜为害马剪去鬃毛。”戏称许广平为“害马”,称理发为“剪去鬃毛”,说明他和许广平的关系已非同一般,应该是到了交心定情的热恋阶段。美好的心情是能够延续下去的,所以,到了第二天他依然神清气爽,“高兴得弗得了”。于是,这天下午,鲁迅便和《语丝》社同仁,还有好朋友李小峰、王品青等一行九人,骑驴同游钓鱼台,寻芳踏青去了。当天晚上,又应刘半农先生的邀请,到刘府赴宴,同席者十人中就有林语堂。过了一天,即3月9日中午,许寿裳又邀约在西安饭店吃饭,鲁迅欣然前往,另外赴宴者三人中,其中一人正是林语堂。
       此后,他们不仅书信往来不断,一同为《语丝》杂志撰稿,鲁迅还多次参与了林语堂的“招饮”雅集。同时,在北大和女师大,他们还是同事,关系相当密切。1926年5月,林语堂因在《语丝》上发表的文章,戳痛了北京某些权要的神经,遭到北洋政府的通缉,将返回家乡福建工作,出任厦门大学文科主任兼国学院秘书。鲁迅于当月19日特地赴女师大,参加饯别林语堂的茶话会;24日他又接到了林语堂的辞行信柬和纪念照一帧,这一切均在《鲁迅日记》中有所记述。
       正因为他们二人有着深厚的情谊,林语堂在厦门大学刚一就职,就极力向校方推荐,聘请鲁迅到厦门大学任教,并多次致信鲁迅,鼓励他辞别北京,南下厦门。鲁迅和许广平经过深入讨论之后,觉得离开北京到外地工作一段时间,换换环境和心情,也不失为一个好的策略,于是,在这年的8月26日,鲁迅携许广平一同乘坐火车离开北京,经天津到上海,稍作停留后又分别从上海乘船出发,一回广州老家,一赴厦门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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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鲁迅只身一人,于9月2日一早乘船从上海出发,4日午后就到了厦门。林语堂闻讯,马上赶赴鲁迅暂时寄寓的中和旅馆去慰问,接着又雇船接上他并亲自陪同到厦门大学报到。次日中午,林语堂便在家中设宴为鲁迅接风洗尘,殷勤款待。饭后,鲁迅沿着海边慢慢散步,很悠闲地返回住所,一边观海听涛,一边还捡回了十多枚漂亮的贝壳。此时此地的鲁迅,其心情该是兴奋和喜悦的吧,这有9月4日夜间他写给许广平的书信为证:“此地背山面海,风景佳绝,白天虽暖——约八十七八度——夜却凉。四面几无人家,离市面约有十里,要静养倒好的……因为教员住室尚未造好(据说一月后可完工,但未必确),所以我暂住在一间很大的三层楼上,上下虽不方便,眺望却佳。学校开课是二十日,还有许多日可用。”(《鲁迅全集》第十一卷《两地书》)
       由于林语堂的热情荐举,厦门大学聘任鲁迅为文科教授兼国学院研究教授,月薪400元。这在当时是很不菲的待遇了,并且校方很讲信用,9月10日鲁迅就收到了8月份的薪水,10月1日又及时地收到了9月份的薪水,从不拖欠。9月10日这天夜里,厦门有台风来袭,对于久居内陆的鲁迅来说,哪里见过如此暴雨倾盆、树倒房毁的场景,他在“日记”中写道:“夜大风雨,破窗发屋,盖飓风也。”9月14日又给许广平写信说:“十日之夜发飓风,十分利害,语堂的住宅的房顶也吹破了,门也吹破了,粗如笔管的铜闩也都挤弯,毁东西不少。我住的屋子里只破了一扇外层的百叶窗,此外没有损失。今天学校近旁的海边漂来不少东西,有桌子,有枕头,还有死尸,可见别处还翻了船或漂没了房屋。”(《鲁迅全集》第十一卷《两地书》)信中,除谈了海边漂来的东西外,重点谈的则是自己住室的情况,虽然用墨不多,但字字句句都是远在广州的许广平所最为关切的;另外,还详细地报告了林语堂家受损的惨状,因为这是他自己最所关注的,字里行间浸透着对老友遭受台风之灾的惋惜与同情。
       在同一封书信中,他还向许广平报告了自己准备在厦门大学开设课程的情况:“我的功课,大约每周当有六小时,因为语堂希望我多讲,情不可却。其中两点是小说史,无须豫备;两点是专书研究,须豫备;两点是中国文学史,须编讲义。看看这里旧存的讲义,则我随便讲讲就很够了,但我还想认真一点,编成一本较好的文学史。”(引文同上)读着这一段文字,最让我怦然心动的是“情不可却”四字,这里面饱含着鲁迅对林语堂的理解、认同和感激的心情,也有着二人相互尊重、惺惺相惜、互为知己的默契。
       事实证明,鲁迅确实没有辜负林语堂的荐贤之举,他以自己丰富的学识、深刻的见解和生动传神的课堂教学艺术,征服了前来听课的每一位人士,也给林语堂挣足了面子。当时听讲的学生俞获曾动情地回忆说:“本来在文科教室里,除了必修的十来个学生之外,老是冷清清的。可是从鲁迅先生来校讲课以后,钟声一响,教室里就挤满了人,后来的只好凭高站着听了,教室里非但有各科学生来听讲,甚至助教和校外的报馆记者也来听讲了。”(《鲁迅年谱》卷二,引俞获《回忆鲁迅先生在厦门大学》)以德报德,以实际的行动和出色的工作绩效来回报知遇之恩,恰是君子风范,大家做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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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后来,鲁迅和林语堂因为对厦门大学的管理体制和某些政客式的学者文人的卑劣做法非常不满,再加上身处此地时常感到文化的饥渴和精神的寂寞,于1927年初他们先后离开了厦门大学,一个前往广州出任中山大学教授兼教务长,一个到武汉出任国民政府外交部秘书。
       关于鲁迅离开厦门大学的经过,林语堂曾专门写有文章,回忆道:

       民(国)十五年秋,我请鲁迅、孙伏园、顾颉刚、沈兼士、陈万里、张星烺、潘家珣诸友人到厦门大学文科及国学院,引起理科院长刘树杞的公开的不择手段的妒忌。刘獐头鼠目,但实在能干。这是大家所知道的。单说鲁迅吃他的亏。刘那时大概是兼总务,三易鲁迅的住房。最后一次,派他住在理学院大厦的地窖。这回真使鲁迅气得目瞪口呆,胡须尽翘起来。这时许女士已先往广州,他一人独宿。居住既不便,吃饭更叫苦,我以为失了地主之谊,但我真不耐烦管杂务。那时记得他在写《小说旧闻钞》,只有孙伏园有时陪他。他们是绍兴同乡。鲁迅只有一人孤住的房间,吸烟,喝绍兴酒,吃火腿当饭。这样鲁迅自然是在厦门大学呆不下去了,要到广州大学去。刘驱鲁迅,学生听见鲁迅要走,起而驱刘,激起大风潮,提前放假。鲁迅何必留厦大,终于走了。我哪有闲气对付这些妒贤忌才的小人。我也走了。(《永远的温情——文化名人忆鲁迅》,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12月第1版)

      林语堂的这则回忆,帮助我们理清了鲁迅离开厦大的主要原因。事实上,文化的渴求、精神的寂寞、宵小的凶险、待遇的不公,再加上对于许广平的思念等,多种因素的交织作用,才促使了鲁迅下决心离开厦大。“梁园虽好,终非久留之地。”但是,哪里又是那个时代知识分子们的桃花源地?半年之后,鲁迅和林语堂二人又分别离开了广州和武汉,先后来到了上海。
       查《鲁迅日记》可知,鲁迅携许广平于1927年10月3日从广州抵达上海后,寓居于共和旅馆,当天晚上林语堂、孙伏园和孙福熙三人一同前来探视,一直谈到夜半时分才依依告别。10月4日,鲁迅、许广平、孙福熙、孙伏园、周建人、林语堂六人,相约在言茂源饭店聚餐;餐后,六人又兴致勃勃地到附近的照相馆里合影留念。可见他们对别后重逢是多么的珍视,对友好情谊是多么的珍重。此后,鲁迅与林语堂时常见面,书信往来尤其频繁。他们或相互拜访,或与众友人一起餐叙,有时还约着一起去看场电影,逛逛书店,品品佳酿,相处得恬静而谐美。有时,几位好友聚餐时,还约好各自带着夫人前往,鲁迅则也毫不顾忌地携带着许广平赴宴,尽管没有点破,大家心照不宣,谁也不说什么,一切顺其自然,朝着美好的方面安静地生活着。
       1927年末的一个晚上,或许是因为辞旧迎新的缘故吧,大家一时高兴,都多喝了几杯,鲁迅竟不胜酒力,结果“饮后大醉,回寓呕吐”,心疼得许广平好几天都没有缓过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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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在上海,鲁迅和林语堂如此和谐相安的日子,直到1929年8月28日的一次晚宴才出现了逆转,虽然是误会所致,据林语堂自己说,后来二人也已解释清楚,彼此得到了谅解,但毕竟酒后失态,场面尴尬,在各自的心底上均曾掠过了一层阴影,再想将各自的那方心田收拾得整洁干净,则也是很难的事情了。
       作为当事人的鲁迅,在这天的“日记”中写道:“晚霁。小峰来,并送来纸版,由达夫、矛尘作证,计算收回费用五百四十八元五角。同赴南云楼晚餐,席上又有杨骚、语堂及其夫人、衣萍、曙天。席将终,林语堂语含讥刺,直斥之,彼亦争持,鄙相悉现。”在鲁迅当天所写的这则“日记”中,对多年老友直呼其名,已与他的行文风格迥异;又说老友“鄙相悉现”,用词极重,从中可以看出鲁迅的愤怒程度何等之深,简直不顾情面,和破口大骂差不多了。
       那么,到底是何原因,惹得鲁迅如此愤怒呢?再看看当事人之一的林语堂是如何解释的吧。他曾在《忆鲁迅》一文中回忆道:

       有一回我几乎跟他闹翻了。事情是小之又小,是鲁迅神经过敏所致。那时有一位青年作家,名张友松。张请吃饭,在北四川路那一家小店楼上。在座记得有郁达夫、王映霞、许女士及内人。张友松要出来自己办书店或杂志,所以拉我们一些人。他是大不满于北新书店的李小峰,说他对作者欠账不还等等,他自己要好好地做。我也说两句附和的话。不想鲁迅疑心我在说他。真是奇事!大概他多喝一杯酒,忽然咆哮起来,我内子也在场。怎么一回事?原来李小峰也欠了鲁迅不少的账,也与李小峰办过什么交涉,我实不知情,而且我所说的并非迥护李小峰的话。那时李小峰因北新书店发了一点财,在外养女人,与新潮时代的李小峰不同了。这样,他是多心,我是无猜,两人对视像一对雄鸡一样,对了足足一两分钟。幸亏郁达夫作和事老,几位在座女人都觉得“无趣”。这样一场小风波,也就安然渡过了。(《永远的温情——文化名人忆鲁迅》,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12月第1版)

       原来,鲁迅与林语堂当晚餐聚时发生的不愉快,是和鲁迅一桩著作版权的纠纷有关。
       再看看当晚一起就餐且充当了“和事老”的郁达夫,对这件事是怎么看待的。他在《回忆鲁迅》一文中写得更为详细,道:

       鲁迅的著作的出版,谁也知道是北新书局。北新书局的创始人李小峰本是北大鲁迅的学生;因为孙伏园从《晨报副刊》出来之后,和鲁迅、启明及语堂等,开始经营《语丝》之发行,当时还没有毕业的李小峰,就做了《语丝》的发行兼管理印刷的出版业者。
       北新书局从北平分到上海,大事扩张的同时,所靠的也是鲁迅的几本著作。后来一年一年的过去,鲁迅的著作也就一年一年的多起来了,北新和鲁迅之间的版税交涉,当然成了一个很大的问题。
       北新对著作者,平时总含混地说,每月致送几百元版税,到了三节,便开一清单来报账的。但一则他的每月致送的款项,老要拖欠,再则所报之账,往往不十分清爽。后来,北新对鲁迅及其他的著作人,简直连月款也不提,节账也不算了。靠版税在上海维持生活的鲁迅,一时当然也破除了情面,请律师和北新提起了清算版税的诉讼。
       照北新开始给鲁迅的旧账单等来计算,在鲁迅去世的前六七年,早该积欠有两三万了。这诉讼,当然是鲁迅的胜利,因为欠债还钱,是古今中外一定不易的自然规律。北新看到了这一点,就四处的托人向鲁迅讲情,要请他不必提起诉讼,大家设法谈判。
       当时我在杭州小住,打算把一部不曾写了的《蜃楼》写它出来。但住不上几天,北新就有电报来了,催我速回上海,为这事尽一点力。后来经过几次的交涉,鲁迅答应把诉讼暂时不提,而北新亦愿意按月摊还积欠两万余元,分十个月还了;新欠则每月致送四百元,决不食言。
       这一场事情,总算是这样的解决了;但在事情解决,北新请大家吃饭的那一天晚上,鲁迅和林语堂两人,却因误解而起了正面的冲突。
       冲突的原因,是在一个不在场的第三者,也是鲁迅的学生,当时也在经营出版事业的某君。北新方面,满以为这一次鲁迅的提起诉讼,完全是系出于这同行第三者的挑拨。而忠厚诚实的林语堂,于席间偶尔提起了这一个人的名字。鲁迅那时大约也有了一点酒意,一半也疑心语堂在责备这第三者的话,是对鲁迅的讽刺;所以脸色发青,从坐位上站了起来,大声的说:“我要声明!我要声明!”
       他的声明,大约是声明并非由这第三者的某君挑拨的。语堂当然也要声辩他所讲的话,并非是对鲁迅的讽刺;两人针锋相对,形势真弄得非常的险恶。在这期间,当然只有我起来做和事老,一面按住鲁迅坐下,一面我就拉了语堂和他的夫人,走下了楼。
       这事当然是两方面的误解,后来鲁迅原也明白了;他和语堂之间,是有过一次和解的。(《永远的温情——文化名人忆鲁迅》,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12月第1版)

       综合鲁迅、林语堂、郁达夫三人以上的记述来分析,事情的来龙去脉是很清楚的,区别在于鲁迅是当晚所记,可资凭证;林语堂是事后回忆,有所舛误。当晚做东请客者,应是北新书局的老板李小峰,席间所议论的人物是张友松,即郁达夫所说的“某君”,当晚他并没有在场,更不是请客的主人。郁达夫这个和事老不仅是见证者,而且和双方的关系均至融洽,不会有所偏袒,并且也说明白了这次冲突发生的具体背景、当时的状况和事后的和解等,是可以采信的文字。
       阅读着以上三人的文字,不禁在心里默然念道:鲁迅不愧是学者出身,杂文大家,文字功夫深厚至极,一句“鄙相悉现”,字约意丰,力重千斤,令人产生无限遐想;林语堂则是小说巨匠,幽默大师,写二人争吵相持场面,则说“两人对视像一对雄鸡”,形象生动,惟妙惟肖,如临三步;郁达夫亦不失为文章高手,且具有菩萨般的仁厚心肠,叙述要言不烦,分析中肯,令人信服,真正称得上是一位极其称职的“和事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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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
       据《鲁迅日记》所载,鲁迅与北新书局老板李小峰之间,确实有过关于版税问题的争议的,鲁迅也确实聘请了一位名叫杨铿的律师,如果双方协商未果,随时即向法院提起诉讼,而始终参与其事者,就是张友松、党家斌(字修甫)二人。
       张友松,湖南醴陵人,1903年出生,1927年北京大学英文系肄业后赴上海任北新书局编辑,不久即辞职;1928年在鲁迅支持下与友人合办春潮书局,出版《春潮》杂志。党家斌则是张友松的中学同学。他们二人之所以积极地张罗着为鲁迅找律师,向北新书局提起诉讼,一是出于义愤,即对北新书局屡次拖欠著作者的版税表示不满,二是如林语堂所述,因张友松刚与朋友合办了春潮书局,并创刊《春潮》杂志,也有主动示好于鲁迅,想让鲁迅多为他们的杂志撰稿,以后撰述或结集的著作在他们书局出版之意,是有着功利主义色彩的。
       参与调解鲁迅与北新书局老板李小峰之间关于版税纠纷问题,出力较多的是郁达夫,还有李小峰的兄长李志云,他当时担任着上海北新书局经理一职。调停的结果是双方各自退让一步:即鲁迅不再提起诉讼,北新书局则按照约定逐月送还拖欠的版税,以后按时将当月应付的版税送达,决不再拖欠。其实,胜利的一方应是鲁迅,北新书局一方则也履行了他们应该担负的经济责任。此事载于1929年8月25日的《鲁迅日记》中,云:“午后同修甫(即党家斌)往杨律师寓,下午即在其寓开会,商议版税事,大体俱定,列席者李志云、小峰、郁达夫,共五人。”总算有了一个圆满的结果,这对双方来说均是一件高兴的事情,三天之后的一个晚上,李小峰在南云楼宴请鲁迅、郁达夫时,同席的还有作家杨骚、章以萍及夫人吴曙天、林语堂及夫人廖翠凤等。
       版税问题虽然解决了,但双方走到这一步,总是感到于情面上不大自在,内心深处也不是多么畅快。从李小峰的角度来看,他怀疑鲁迅之所以态度如此坚决,就是张友松、党家斌二人在背后挑拨离间的结果,所以,晚宴就没有邀请他们二人,这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林语堂则不明就里,哪把壶不开专提哪把壶,宴席临终时又说起了此事,还直接点了张友松的名字;鲁迅在酒后则一时没能控制住情感,一怒之下,直斥对方,结果双方剑拔弩张,闹得场面极为“尴尬”,在座的几位淑静的女士尤其觉得难堪。这样的场面,幸亏郁达夫及时地充当了“和事老”的角色,先按住鲁迅坐下,消消火,别生气;又拉着林语堂夫妇走下楼去,好言劝慰,请其先行离开,这才避免了冲突升级。否则,中国现代文学史上,将会有着不堪回首的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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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
       可以想象得出,此次晚宴的结局应该是不欢而散的。虽然如此,它还是产生了一些积极的影响,那就是让北新书局老板李小峰真切地感受到了鲁迅坚决果敢的态度,毫不妥协的决心。于是,他再也不敢怠慢,抓紧时间把拖欠的版税如数奉还给了鲁迅。《鲁迅日记》中写道:
       1929年9月21日,“午杨律师来,交还诉讼费一百五十,并交北新书局版税二千二百元。”
       1929年10月4日,“午杨律师来,交北新书局第二期版税二千二百,即付以手续费百十。”
       1929年11月22日,“杨律师来,并交北新书局第三期版税千九百二十八元四角一分七厘。”
       1929年12月23日,“下午杨律师来,并交北新书局第四期版税千九百二十八元四角一分七厘。至此旧欠俱讫。”

       现在看来,鲁迅采取法律的手段向北新书局催讨欠款,是捍卫自己经济权利的正当之举,值得尊重,无可厚非;而他在南云楼宴席上因为误会与林语堂发生的口角冲突,也确实不该,双方既伤了和气,也使得多年凝聚而成的友情,产生了一丝不易察觉的罅隙,尽管细微,但也很难弥合,甚至终其一生也不能够完全修复。从此以后,二人虽然也通信,也交往,也餐聚,也雅集,但次数已逐渐稀少下来,并且双方还都有些客气了起来。这客气的背后,则是双方关系的疏远,情感的生分,兴趣的迥异。
       后来,林语堂不断地从创作实践和理论研究两个方面,去追求他所标榜的“性灵”文学和“幽默”格调,以至荣膺了“幽默大师”的桂冠;而鲁迅则始终关注着社会的发展变化,向着一切黑暗、腐朽、怯懦、虚伪、丑恶的东西,抨击、揭露、批判、鞭挞,热切如故,深刻如故,披坚执锐如故,凌厉直前如故,毫不退让,毫不妥协。
       对于林语堂这位老友,鲁迅总认为他国学功底深厚,西学知识渊博,是哈佛大学文学院的硕士,又荣获德国莱比锡大学的语言学博士,足踏欧亚,学贯中西,仅在“性灵”“幽默”的小胡同里钻来钻去,实在有负韶华,便写信劝告林语堂说,请不要在那些闲适小品方面耗费太多的时间和精力,应该多用些功夫如翻译一些英国名著。对于这样的善意劝告,林语堂回信道“等老了再说”,让鲁迅觉得碰了一个不软不硬的钉子。后来,林语堂解释说,当时自己确有此意,想在年富力强时多写些文章,年老以后再去从事翻译,绝无嘲笑鲁迅年老而有暮气的意思。但在鲁迅看来,林语堂就是在嘲讽自己。
       对此,鲁迅于1934年8月13日致好友曹聚仁的信中说:“语堂是我的老朋友,我应以朋友待之,当《人世间》还未出世,《论语》已经很无聊时,曾经竭了我的诚意,写一封信,劝他放弃这玩意儿,我并不主张他去革命,拼死,只劝他译些英国文学名作,以他的英文程度,不但译本于今有用,在将来恐怕也有用的。他回我的信是说,这些事等他老了再说。这时我才悟到我的意见,在语堂看来是暮气,但我至今还自信是良言,要他于中国有益,要他在中国存留,并非要他消灭。他能更急进,那当然很好,但我看是决不会的,我决不出难题给别人做。不过另外也无话可说。”(《鲁迅全集》第十二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第1版)应该说,鲁迅的这封信写得平实而质朴,没有强人所难,更没有说教或指责对方之意,显示出了鲁迅敦厚仁爱的一面。只是“另外也无话可说”一句,也委婉地道出了他的无奈与落寞。究其原因,还是南云楼那次令人不愉快的餐聚落下的后遗症。
       从《鲁迅日记》中可知,1934年5月10日晚上,是林语堂最后一次邀请鲁迅到他寓所聚餐,同桌者共有十人。鲁迅去时还特意带了一件礼物相馈——“赠以磁制日本'舞子’一枚”。与从前的交往相比,这显得多少有些客套了,已迥别于鲁迅随意而率性的风格。此后,只有书信往还,再也没有“招饮”“剧谭”之类的雅集了。到了1934年8月份之后,他们连书信往来这样的事情也几乎中断了,至少鲁迅在其“日记”中没有留下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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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
      鲁迅逝世之后,林语堂写过几篇文章,致以悲切悼念之情。阅读林语堂的悼文,感觉到他与鲁迅之间确是有着一些隔膜的。比如,他在《忆鲁迅》一文中写道:“他(指鲁迅)机警的短评,一针见血,谁也写不过他。平常身穿白短衫,布鞋,头发剪平,浓厚的黑胡子,粗硬盖满了上唇。一口牙齿,给香烟熏得暗黄。衣冠是不整的,永远没看过他穿西装。颧高,脸瘦,一头黑发黑胡子,看来就像望平街一位平常烟客。许广平女士爱他,是爱他的思想文字,绝不会爱他那副骨相。”(《永远的温情——文化名人忆鲁迅》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12月第1版)文字虽然写得极为精彩,却给人以刻薄之嫌,有着某些欧美留洋生们的一贯陋习——以居高临下之姿来显示自己出身的优越,在对别人品头论足的过程中突出自己修养的高雅——但心胸毕竟促狭窄短了一些。再说了,他凭什么就一口断定许广平只爱鲁迅的“思想文字”,而不会爱鲁迅这幅“骨相”呢?殊不知在真正相爱的两个人那里,”思想文字”和“骨相”是连在一起,很难剥离开来的啊。
       但是,林语堂到底不失为思想深邃的文学大家,他凭借自己几十年来和鲁迅的交往与认知,对鲁迅的评价总的来说是中肯的,也是深刻的。他在另一篇《悼鲁迅》的文章中又写道:

       鲁迅与其称为文人,无如号为战士。战士者何?顶盔披甲,持矛把盾交锋以为乐。不交锋则不乐,不披甲则不乐,即使无锋可交,无矛可持,拾一石子投狗,偶中,亦快然于胸中。此鲁迅之一副活形也。德国诗人海涅语人曰:“我死时,棺中放一剑,勿放笔。”是足以语鲁迅。
       鲁迅所持非丈二长矛,亦非青龙大刀,乃炼钢宝剑,名宇宙锋。是剑也,斩石如棉,其锋不挫,刺人杀狗,骨骼尽解。于是鲁迅把玩不释,以为喜乐,东砍西刨,情不自已,于绍兴学童得一把洋刀戏刻书案情形,正复相同。故鲁迅有时或类鲁智深。故鲁迅所杀,猛士劲敌有之,僧丐无赖、鸡狗牛蛇亦有之。鲁迅终不以天下英雄死尽,宝剑无用武之地而悲。路见疯犬,癞犬,及守家犬,挥剑一砍,提狗头归,而饮绍兴,名为下酒。此又一副活形也……

       这样的文字,何等深刻、沉着、简劲、警策、痛快。只有林语堂能够写得出,也只有鲁迅足以当之。林语堂还说:“吾始终敬鲁迅,鲁迅顾我,我喜其相知,鲁迅弃我,我亦无悔。大凡以所见相左相同,而为离合之迹,绝无私人意气存焉。”(《悼鲁迅》)
       这是两位真正的男人的情怀与世界,无论身前或死后,始终相向面对。他们相识相知,相惜相助,同时也有过误会,有过争吵,但不躲闪,不掩饰,有识见,有担当,显得从容且洒脱,磊落而坦诚。
       这两位真正的男人,一为持剑披甲的战士,一为风雅迷人的绅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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