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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服务违约处罚细则

 阿福根 2022-09-27 发布于上海

长沙市阳光丽城小区

物业服务违约处罚细则

编号

违约细则

分值

备注

1

人员配置未达到合同约定人数,并未按规定时间补足的(每人每日)

2


2

服务窗口不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纪律、收费项目和标准。

1


3

工作时间员工未统一服装,未戴工号牌上岗(每人次)

1


4

管理处每日业务接待时间少于10小时(每次)。

1


5

客服人员没有做好业主来访、投诉记录,对业主和使用人的投诉在24小时内没有回复(每次)


6

不能提供2种以上无偿便民服务。

1


7

工作人员资质不符合要求的(每人次)。

1


8

垃圾箱(桶)有满溢、有污迹,未按要求清洗(每处)

2

随机抽查

9

垃圾站未按期清理、清洁(每次)

5

随机抽查

10

生活、建筑垃圾没有采取围挡集中堆放的,没有及时清理造成环境污染的。

2

随机抽查

11

未做到沟渠每半年清理一次或据实际需要进行不定期清理;公共区域、绿化带、垃圾厢(站)夏天每半月喷洒药水一次(每次)。

2

随机抽查

12

未按要求对园区进行消杀,消杀不到位效果差。

5

随机抽查

13

未对水景点每周二次打捞漂浮杂物,未做到保持水体清洁、水面无漂浮物的。

1

随机抽查

14

未每日清扫并清拖二次大堂、一层、负一层、负二层候梯厅地面,未每周擦拭一次信报箱,未对门厅玻璃每周一次擦拭。未每半月擦拭一次大堂、候梯厅墙面。不干净,有灰尘(每单元每次)。

2

随机抽查

15

楼道、楼梯隔日清扫一次,未每周擦拭一次楼梯扶手、栏杆、窗台、防火门、消火栓、指示牌等公用设施,未每季度除尘一次楼内灯具,未每日巡视保洁一次楼道、楼梯,目视有灰尘、污渍,有蜘蛛网(每单元每次)。

2

随机抽查

16

楼外道路及设施每日清扫一次、巡视保洁一次;未每半月清洁一次楼外公共照明及公用设施;未每季度清洁一次雨棚、门头等。

随机抽查

17

未对园区道路、地面每日清扫一次、巡视保洁一次,绿地未每周清扫一次。

随机抽查

18

未对园区道路及广场地面每季度冲洗一次。

随机抽查

19

天台、屋面每季度清扫一次,雨季期间,未每半月清扫一次;每月未巡查一次天台、内天井,有杂物未及时清扫。

2

随机抽查

20

未每2日擦拭一次电梯轿厢门、面板,未每日拖2次轿厢地面,不锈钢或其他材料装饰的电梯轿厢未每月护理一次,石材装饰的电梯轿厢未每季度养护一次,未每日巡视保洁一次电梯轿厢(每台次

2

随机抽查

21

垃圾分类不符合要求的。

1

随机抽查

22

保安人员抽查不能正确使用各类消防、物防、技防器械和设备(每人次)。

随机抽查

23

保安人员未配备对讲装置和其他必备的安全护卫器械(每人次)。

1

随机抽查

24

出入口无专人24小时值守,未实行住户刷卡进出方式,未对来人来访进行巡查登记,未实行大宗物品搬运进出登记管理。无详细交接班记录和外来车辆、人员的登记记录(每次)。

2

随机抽查

25

未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每4小时巡查一次,巡查未发现明显安全、消防、卫生、设施设备问题以及违规装修或发现后未及时处置。重点部位未设巡更9点,或无巡更记录(每处每次)。

2

随机抽查

26

监控室人员离岗,有睡觉现象。保安岗亭人员有睡觉现象(每人次)。

随机抽查

27

保安未巡查单元门关闭情况(至少早、晚各一次)(每处每次)。

1

随机抽查

28

监控不能清楚显示出入人员的面部特征和车辆的车牌号,录像功能不正常。

5

随机抽查

29

在已设立车辆停放指示牌和地标、行驶有规定路线情况下,对不按顺序停放车辆未采取相关措施的(每处每次)。

1

随机抽查

30

未对配电房每日专人巡查二次。

1

随机抽查

31

梁、板、柱等结构构件以外墙贴饰面或抹灰、屋檐、阳台、雨罩、空调室外机百叶窗等每季度进行巡视并处置。

1

随机抽查

32

每周一次巡视楼内公共部位门窗,围墙、围栏,保持玻璃、门窗配件完好,开闭正常。

1

随机抽查

33

没有每年二次以上对涉及使用安全的部位进行检查并有记录。

1

随机抽查

34

未做到每日二次检查污水泵、提升泵、排出泵,导致设备损坏或者不能正常运行。

1

随机抽查

35

未保证污水处理系统正常运行。

1

随机抽查

36

未及时修复损坏的灯座、灯泡、开关等。

1

随机抽查

37

未每日一次巡查室内、室外公共电气柜。

1

随机抽查

38

未每月检查一次灭火器,临近失效立即更新或充压。

1

随机抽查

39

未每半年检查一次消防水带、阀杆处加注润滑油。

1


40

对各项监控设备不能24小时正常运行,未能在规定时间及时修复的。


41

不按时缴纳公共水电费。

1


42

绿化未按计划养护,如修剪、栽培、打药、清扫树叶等。

随机抽查

43

没有适时中耕除草,未做到基本无杂草,土壤疏松。

1

随机抽查

44

发现缺枝倒伏超过五处,树木有倾斜枯死情况的。

1

随机抽查

45

未做到草地生长正常,斑秃黄萎高于5%。

1

随机抽查

46

未保证电梯24小时运行,轿厢内按钮、灯具等配件未保持完好。(每台每次)

5


47

电梯门无安全关闭装置、无自动称重感应装置或无紧急呼叫装置。(每台每次)

2


48

雨天时,应每日两次对电梯井进行巡检,其他时间每星期两次,并有巡检记录。电梯井有积水、垃圾,未及时处理。(每台每次)

2


49

电梯未按每半月保养一次(每台每次)。

3


50

电梯配件被盗或配件损坏时,拆借其他电梯配件来使用。(每台每次)

1


51

电梯配件被盗时,未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或未提供有关监控记录等证据。(每台每次)

1


52

对可预见的事件(如计划内停水停电)没有按规定通知业主(每次)。

1


53

宣传栏每周清洁一次,非重要公示不得存留3日以上(每项每次)。

1

随机抽查

54

对业主投诉的重大事项未抄送业委会。

1


55

对业委会的授权微信指令或电子邮件在36小时内不进行实质性回复。对业委会的书面文件没有在规定时限内书面回复。

2


56

对业委会书面要求提交技术资料、档案、合同等复印件等拒绝提交的(开发商已移交的)。

2


57

不配合接受业委会和第三方机构对服务质量监管。

1


58

不主动向业委会报送员工异动情况。

1


59

对住户或商铺采取相关禁止措施而不向业委会报备的(每次)。

1


60

未按合同约定公示相关事项或数据。

2


备注:得分在80(含)分以上的算合格,75(含)——80分罚款5000元,65(含)——75分罚款10000元,65分以下限期整改,并罚款30000元,连续3次65分以下,提交业主大会解聘。

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甲方可参考下表标准进行即时专项扣款。

编号

违约细则

首次处罚标准(元)

备注

1

应补交违约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补交,每推迟一日。

500


2

服务电话、监控室没有24小时值班。

200-500


3

丢失或损坏开发商已移交的业主管理档案、有关设备设施、技术档案、资料。

1000-5000


4

在遇到异常情况或住户紧急求助时,未及时赶到现场,并采取相应措施。

200—1000


5

服务人员有谩骂、殴打业主行为【(对殴打业主行为不适用于首次免处罚),如业主无理殴打物业工作人员由派出所进行责任划分、业委会出面调解,业主与物业公司私下和解,不在此范围内。】

500—2000


6

急修半小时内未赶到现场,普通修理未在24小时内完成。

200-500


7

垃圾箱(站)没有及时清理、清洁的。

200-1000


8

消杀不彻底,连续2次无明显效果。

200-1000


9

收到环境卫生方面投诉3次以上。

200-500


10

消防设施未按期进行检查或试验,保证其运行正常,并有记录。

200-1000


11

电梯发生一般故障的,专业维修人员未能在两小时内到达现场修理,按每台每次进行处罚。

200-500


12

发生电梯困人或其它重大事件时,物业管理人员未在十五分钟内到现场应急处理,按每台每次进行处罚。

500-1000


13

电梯未按要求年检的,每台每年进行处罚。

1000-3000


14

物业公司负责人无故缺席合同规定时间与业委会、业主代表举行的座谈会议的。

200-1000


15

合同到期后不按规定交接并退出的。

100000

以甲方决议为准

16

侵占业主公共收益。

10000


17

不配合接受业委会和第三方机构对有关财务的监管。

2000


18

未按约定与业委会核对公共收益及支付款项每延迟一日。

500


19

水电费经监管发现挪作他用。

500-1000



来源:长沙阳光丽城业委会

主编:王梦乐
如侵权,请告知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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