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为替母亲出口气,女子竟雇人杀后妈弟弟,1997年潍坊雇凶杀人案

 人之意 2022-09-28 发布于陕西

1998年4月15日,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对临朐1997年10月7日雇佣杀人案四名被告人进行了判决:

被告人王传水(男,38岁,临朐县寺头镇王瑞村人)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人史某(女,25岁,临朐县冶源镇冶北村人)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

被告人瞿某(临朐县冶源镇西圈村人)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被告人冯某(临朐县冶源镇冶北村人)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至此,这在临朐轰动一时的雇凶杀人案才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1997年10月8日早晨6时50分,临朐县冶源镇某公司经理史某家的电话铃响了,史某拿起电话,话筒里传来一个女人微弱的声音:“俺家里人的血快要淌完了……”话还未说完,电话就断了。听声音是舅子媳妇程某,史某赶紧对妻子张某说:“快去看看,传杰家里出事了。

张振华家大门从里边关着,张某用力撞开大门,又砸破北屋门玻璃开门进去,只见张振华两口子仍躺在床上,头部被砸伤,昏过去了,鲜血湿透了枕头。张某赶紧打电话找救护车和报警。

公安局110接到报警后,立即由副局长兼刑警大队长石如祥、刑警大队教导员王曰阳带侦技人员赶赴现场,对现场进行认真细致地勘查。凶手系爬墙入院,撕破西边北屋前窗纱入室。室内无明显翻动及搏斗迹象。

据受害人程某讲:7日夜11时,我下夜班回家,丈夫已经睡了。我关了门,吃了点东西也躺下了,大约1点半,我起来解了手又睡了,正迷迷糊糊,听见好像尿盆响了下,当时我没在意就睡着了,直到今天早晨,我觉得头疼、恶心,就像是在做梦,醒来喊丈夫不答应,一看他头上有许多血,我自己也淌了许多血,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张振华仍在昏迷中。

根据现场情况分析,这是一起报复杀人案。那么,凶手是谁呢?

张振华夫妇均30来岁,有一个孩子,发案那晚孩子在爷爷家,据了解,张振华夫妇均系一次恋爱成功,未谈过其他对象,二人婚后感情还可以。张振华在史某的电子厂上班,妻子在县缫丝厂上班。张妻平日为人老实,未得罪什么人,老辈也没有什么仇人。

但是张振华的社会关系却是蛮复杂的。张振华的三姐张某离婚后跟了史某。史某是冶源镇冶北村人,已到了知天命之年。当初办企业发达,财大气粗,之后便有了一些风流韵事。史某的前妻冯某,本镇人氏,看上去与史某似乎也般配,但据史某讲,冯氏是情理不论且很有心计。史某与冯氏生有一男二女,大女儿已经出嫁,儿子20出头。从1992年冯氏撞见史某与张某来往以后,便产生了矛盾,以至于闹离婚。可是离婚一案也未有最终结果,县人民法院判了离婚,市中级人民法院又给撤销发回重审。而史某在1997年县人民法院判决后不久就与张某领了结婚证。

在这场风波中,史某的几个孩子却都向着母亲。史某的儿子曾经发誓要拾掇了老子,并用砖头打破史某的头。派出所出面做了史某儿子的工作,从那以后,史某的儿子一反常态,与老子的关系融洽多了。

10月9日,张振华被送到了青州中心医院。而就在这天上午,史某的儿子开车与其大姐一起到了青州中心医院,恰好被史某撞见。史某的儿子说是姐姐头疼,和她来看看。

会这么巧?是不是来看看张振华的伤势?

传唤冯氏与其儿子,二人坚决否认与上案有关,现场证据也说明不是二人所为,案件陷入僵局。

张振华一家难道就没得罪过人?张振华在医院时,别人问他认识打他的那人不,他说认识,一会儿又自言自语:我以后不去了还不行吗?尽管这是在不清醒的情况下说的,但侦查人员却感到莫大的期望。如果受害人真的认识凶手,那么案子自然迎刃而解,但根据发案时的情形,这又不可能。“以后不去了”是什么意思?会不会是去干某件事被人撞见?看来只有等张振华清醒了才能说明白。

张振华在史某的电子厂担任管理岗位,因为他与史某的特殊关系,其他一些管理人员似乎感到受冷落。原电子厂厂长吕某,一手操办起电子厂,张振华去之后顶替了吕某的位置,吕某肯定有意见,于是他离开厂子后自己另起炉灶。但是经过调查,吕某被排除了。

这时电子厂一名职员向专案组反映了几个重要情况:

1、王某,20多岁,临朐镇西朱封村人,1997年曾给电子厂干过活,工钱一直没给,王某曾要过多次,就在发案的这天早晨,王某还打电话催要过。

2、一个多月前,张振华曾对史某说啤酒厂树上有一次爬上去一个人,当时其妻正在洗澡,那人被张振华痛骂了一顿。

3、张振华曾雇佣人到黄岛要过债,将黄岛一客户打成重伤。

了解到这些线索后,参战人员无比兴奋,工作紧锣密鼓地展开。啤酒厂树上之人因时间不确定,且啤酒厂又曾有建筑工人干过活,一时难以查清。黄岛一事与事实出入甚大,与职员所讲的相去甚远。而王某的家中却发现了带血的鞋子,但王某讲是杀鸭子弄上的,经过化验,也的确不是人血。

10月11日,张振华在医院不治身亡。

线索一个一个被否定,史某前妻这个嫌疑也就越来越大,但是如果与史某的前妻有关,那么就要找别人去干。因为现场证据表明并非冯氏与其儿子本人所为。围绕这一线索,侦查人员从外围开展工作,希望能够有所突破。查冯氏一家存款,没有获得有价值的线索,查他们的交往人员、活动情况,也没有取得有意义的进展;查他们的社会关系,也一一被排除。

10月14日,冶源修理厂一职工向专案组反映:冶北一个叫苗永刚的曾经说“少不了还是那伙人办的,上一次就没办成。”苗永刚曾因打架、偷盗多次被公安机关处理过。

专案组连夜找到了苗永刚,苗永刚讲:1995年,冶北村苗永俊曾找苗永刚帮冯氏贴大字报,苗永刚没干。专案组把苗永俊请来,苗永俊气得浑身发抖,只是承认帮冯氏写信,找苗永刚贴大字报的事实。苗永俊与现场痕迹也不吻合。侦查人员期望技术侦查手段能够有所发现,但结果也令人失望。

案子似乎成了一块啃不动的骨头。张守成局长、石汝祥副局长、王曰阳教导员针对大家畏难发愁的情绪和专案组的同志们一起认真分析研究了案情,总结了前段的工作,认为:前段的工作没有白做,排除了一些可能性,剩余的可能性就更大,要求大家坚定信心。

1、该案是一起雇佣杀人案;2、若是雇佣杀人案,那么冯氏肯定知情;3、冯氏曾有雇人贴大字报的历史,应加强对冯氏的审讯力度;4、制定周密的审讯策略,以审冯氏雇人贴大字报的事实,旁敲侧击,引而不发,以此为突破点、切入口,打开冯氏的心理防线。

10月15日晚上,冯氏又一次被请到了刑警大队三中队的审讯室。这个饱受家庭破碎之苦的女人,对侦察人员同情她的不幸遭遇深表感激。但是一涉及到实质问题,张口就是“反正俺又没干”,要么再就是骂张某几句,完全一副不慌不忙的样子。按照预定的方案,侦查人员轮番与冯氏较量,一连串的带有逻辑性的发问,冯氏被问得哑口无言。16日傍晚,冯氏的精神防线彻底垮了:我跟你们说了吧,是俺大闺女找了个痞子干的。

冯氏的大女儿时年24岁,刚刚姐妹俩还来给母亲送饭。立即传唤史某的大女儿!

当一连串的提问像一颗颗重磅炸弹扔向她时,她急得要哭了。若不是专案组事先掌握,简直就不敢相信眼前这个还带着几分天真的女孩子会干出这种事。原来,家里发生的这些事,给史女的心灵以极大打击。见母亲天天以泪洗面,史女心里难受,她恨张某,她要为母亲出口气。

1995年夏天,史某之女就托瞿某以20000元的酬金雇人杀害张某,但瞿某从青州雇人未成。同年秋天,史女与瞿某找到了王传水,王传水当时未表示同意。后来史女将雇人杀害张某为母亲泄愤的想法告知了冯氏,冯氏表示同意,并愿意承担雇佣费。

1997年春天,王传水又找到史女,两人预谋杀害张某,但因杀害张某目标太明显,易被发现,为逃避打击,两人遂决定对张某之弟下手。

事不宜迟,侦查人员连夜包围了王传水的住处,当侦查人员跳墙而入时,王传水慌了手脚。王传水的两个孩子在地上打滚,哭喊着:“爸爸,爸爸,我要爸爸,爸爸你别走啊!”看到这情景,侦察人员的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可是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当初你只知道害别人,其实,你也是害了你自己,这又能怨谁呢?天作孽,犹可救,自作孽,不可活!

在铁的证据和侦查人员的强大攻势面前,东方吐白的时候,王传水供认了图财行凶的犯罪事实。第二天,根据王传水的交代,从冶北村东的臭水沟里起出了他行凶的凶器——一根长60厘米,粗4厘米的铁管。

经过参战干警整整10天的奋战,这一带着几分传奇色彩的雇佣杀人案件胜利告破。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