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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明方志编纂教程(八)自然部类

 yzsr273 2022-09-30 发布于山西

自然部类析名及构成

将地方志书记述地情的主体内容横分门类的第一层次称为“部类”,是在新方志编修过程中逐步形成和公认的。[1]这一层次在志书篇目中,或有所标示(通常见于大篇体),或只通过排列分辨。

“自然”是地方志记述内容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1985年中指组颁发《新编地方志工作暂行规定》阐明“新方志应当系统地记载地方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此提法一直为方志界引用。2005年国务院颁发的《地方志工作条例》规定,地方志书“是指全面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表明了“自然”仍是地方志书记述内容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理当是志书记述内容篇目设计第一层面分类的基本组成部分。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都成为部类的情况下,自然理应成为一个部类。中指办所编的《中国方志通鉴》,就采用了“自然部类”的称法。[2]然而,迄今看来,在志书诸部类中,自然作为部类称法之概念范畴不确定性最为突出。“自然”一词,在《辞海》中释为:天然;不造作;犹当然;无意识;指道;指人的本性和自然情感。[3]《现代汉语词典》中释为:自然界;自由发展,不经人力干预。[4]地方志使用的“自然”当然不限于此词义范围。1981年中国地方史志协会提出的新编县志基本篇目中,提出了概述、自然、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社会、人物等编题。“概述”编内容为:历史大事记,建置沿革,区域、区划,县城、乡镇,人口、民族。“自然”编内容,包括地形·地貌,山脉·水系,气候·物候,自然资源,自然灾害。由于有人提出,自然不可单独设篇,应改称地理志或自然环境志,[5]因而这类内容后来更多被称为自然地理志或自然环境志,但是这两个概念的涵义在方志编纂的具体使用中却看不出有什么区别。其后的志书篇目设计,对“概述”编的构成内容,除了将“历史大事记”改为“大事记”之外,多数将其余内容与“自然”编的内容合成分志开头部类。这样一来,所谓“自然”部类,更成为名实不符的一个词汇了。为此,有将之称为“综合”部类,较多是将之称为“地理”部类或“自然环境”部类,但在述及志书记述的基本内容时,说的还是“自然”一词。

《地方志书质量规定》提出“根据各地实际分类,(志书)记述内容大致涵盖以下方面”,第一方面所列的“建置、自然环境、资源、人口”显然对应于自然部类。自然部类的构成,一般包括行政区划建置、自然环境、人口与计划生育。有的加上“民族”、“华侨华人港澳同胞”、“环境保护”等。一些学者的学术专著中,或采用,或回避,或不采用“自然”为部类(篇)冠称的做法。在各地志书中,这一部类位列分类之首,与紧接其后的部类(经济部类或政治部类)的界限是分明的。但名称之争却造成了部类标题多元化。以广东省首轮93部县区志为例,各志中首设之部类,称法有“自然”、“地理”、“自然环境”等。本讲按约定俗成的实际情况,采用自然部类的说法。在两轮修志中,自然部类的设置是大势所趋。第二轮修志开始有的地方出现对自然部类不记少记的做法,很可能是受到所谓“不变不记”(即区划、自然环境不变不记)的论调影响,也与强调突出改革开放、突出“三大国策”以“紧跟形势”的指导思想采取板块化的做法有关。只记述社会不记述自然,影响了志书(即使是续志)的全面性,也破坏了志书篇目设置的基本规范,削弱了志书的存史价值,这一时期的区划、自然环境、人口并非一成不变的,如此处理是不当的。

 建置门类的编写

地方志基本特征之一就是有特定的记述空间,综合志记述的地域空间相应于一定的行政区域。即使在行政区划经历历史演变之后,对后代的影响(包括地名称法、社会风俗及思想观念、以及争夺与地名有关的历史文化资源)仍很深远,准确记述建置有重要意义。因而,行政区划的建置是志书首先应当记述的内容。新方志均设建置志,专述行政区划的建置,排在篇章前列。

行政区划的建置沿革,是属于历史地理学、行政区划学的涉及面很广、学术性很强的课题。历史上建置体制不断演变,行政区划的分合也不断变化,在一些地方更是错综复杂,加上历史记载之不详不准,不少问题至今仍未考证清楚。近代,政局动荡及上层建筑变革直接影响着行政区划的不断变革;改革开放之后,加快农村城市化进程速度,行政区域分拆变制,地市合并、市管区县,撤县建市、撤市建区,甚至还有撤区建县的,行政区划变化情况更趋复杂。要把记述空间的行政区划变化交代清楚不容易,修志者不宜对已有记载不加考证地搬用。

行政区划建置的涵义本来并不复杂,新编地方志的建置志,其内容大致包括:本级行政区划沿革、境域位置;辖属行政区划沿革、县城、乡镇与村(街道与社区)。此外,也有县(地)名由来。在实践中,却出乎意料的多元,以首轮广东省94部县区志统计,竟有4类情况27种模式:

设为一卷(篇或编、章)的,标题有20种:位置及区域、建置和区划、区划建置、政区沿革、建置与行政区划、建置、建置区划、建置区域、县境和行政区划、行政区域、建置沿革、政区建置、政区、政区沿革、县境和行政区划、位置及区域、建置政区、建置沿革与(和)行政区域、建置沿革与行政区划、疆域与行政区划;

设为二编(章)的,标题有4种:建置沿革编、行政区划编;境域区划章、乡镇概况章;区域章、城镇章;建置章、行政区划章;

设为三章的,标题有2种:建置沿革、行政区划、县城乡镇概况章;建制沿革、区域、城镇章;

设为四章的,标题有1种:建置沿革、行政区划、县城、乡镇概况章。

造成如此多元的根本原因,在于对建置沿革及行政区划的定义不清。志书建置志使用的“建置”一词,作为名词,其涵义为行政区划(包括本级及辖属的行政区划)及相应的管理机构。作为动词,其涵义为行政区划及相应管理机构的设置。因此,建置志的标题本来不必再加上“区划”或“沿革”字样,也不应该将“建置”与“区划”并列。然而,新志篇目设计中,建置与区划的关系模式,有辖属式也有并列式:辖属式是将区划作为建置的内容;并列式,“建置沿革”讲的是本级行政区划的沿革,而“行政区划”讲的是辖境内行政区划的沿革。此做法为大多志书所采用,实际操作起来较为清晰可行,只能约定俗成了。此外,还有县志加设县城、乡镇概况,区志加设街道概况的。在此,从较为严格的涵义上,对自成一篇的续志的“建置篇”,提出参考篇目:

建置篇 

第一章  本级区划

第一节  政区概况(包括政区地理位置与相邻关系、地理座标、四至八到、面积)

第二节  建置沿革

第三节  本级境域变迁

第二章  辖属区划(记述辖属行政区划状况,一般为下两级,按实际需要分节,包括属于准行政区划的街道与非行政区划的行政村[6]);

第三章  县城(区志则设城区)

第一节  县城(城区)沿革

第二节  县城(城区)现状

第四章  乡(镇)、街概况(以各乡、镇、街自成为节,如各节内容过详,可移至志末人物之后)

建置的编写,要注意如下主要问题:

一是不要对建置开端不当上溯,照抄照录不实之说记述建置,通志宜从当地纳入行政区划管辖开始,注重从设置本级行政区划开始的情况。续志可从上限写起,也可适当上溯。不少建置志不适当上溯,将当地有人类活动作为开端,或将古籍上各种沿称、传说全部照录。如《增城县志》“建置·历史沿革”记载:“距今4000多年前,在增城县境内金兰寺村有新石器时代居民点。据《禹贡》记载,上古时全国分为九州,增城地区属扬州。春秋时,增城属百越地。战国时,增城境内称扬越地。”[7]《禹贡》所说的九州,并非有实际管属意义的行政区划。百越地、扬越地不是行政区划。

二是不要将古今同名而不同区域、级别的政区混为一谈。如《潮州市志》“行政区域编·建置沿革章”设有“潮州市的演变”节,潮州市曾作为地级市、县级市,行政区域范围不一样。节题“潮州市”之概念在不同时期存在不同涵义。

三是对一事多说应认真考证,妥善处理。两说以上的,未经科学考证的,宜两说或多说并存处理。

四是不要将区划与机构名称混为一体。历史上有过以机构名称指代区划的情况。省本来是中央机构的名称,明朝为加强对府、县的控制,沿袭元朝做法,设立中央派出机构行省,行省设承宣布政使司,作为承宣布政使的行署,故有全国分为若干承宣布政使司的说法,承宣布政使司便成为分辖区域的指称。行省后来渐而演变为省,成为一级行政区划,机构与区划名称才分离。民国时期,省政府为加强对县的管理,分派出行政专员,其官署为专员公署(简称专署)或行政公署(简称行署),划定督察区域范围,称专区或行政督察区,其行政区划性质渐渐强化。新中国同样存在将本属省政府派出机构的行署、专署分辖区域转化称为行政区、专区及地区的情况。城市区政府的派出机构街道办事处,其辖境是街,经常与镇作为同一序列的行政区划进行记述。镇具有法定一级行政区划地位,设人民政府;而街的地位在法律法规文件上未有明确规定,给志书记述带来了各种问题,如究竟称“街”还是称“街道”,就莫衷一是。在志书记述中,将属于机构名称的行署、专署、街道办事处当成区划名称,将区划行政管理机构变更(实际管辖区域名称不变)当作区划更变进行记述,是一种普遍现象。例如:《始兴县志》“建置沿革”载:“民国3年,省县之间设道,始兴属岭南道。民国9年,属北江善后公署、北江绥靖公署。民国25年,属第二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民国37年,为省直辖。1949年9月25日始兴全境解放,县人民政府成立,属北江临时人民行政委员会。1950年1月27日,属北江人民行政督察专员公署。1952年11月,属粤北行政公署。1956年3月,属韶关专员公署。1958年12月10日,始兴与南雄合并为南雄县城。1960年10月15日,始兴、南雄分县恢复始兴县建制,属韶关地区专员公署。1983年6月,韶关地区与韶关市合并,以市辖县,始兴属韶关市。”[8]所述善后公署、绥靖公署、临时人民行政委员会、人民行政督察专员公署、行政公署、专员公署、地区专员公署,都是机构名称而不是行政区划名称。志书中另设有“政权”(含政权机关)的门类,因此,应只在“建置沿革”中记述行政区划名称的变化,不必记述行政机关的设置情况(包括行政机关名称、内设机构及编制、长官职衔及姓名)。

五是处理好续志记述内容述及的建置范围。建置境域变化较大地区,其记述地域范围,以记述下限的行政区域境域范围为限,贯彻“不越境而书”的编纂原则。记述内容中的一些数据的统计口径及地域与下限地域不符的,应作说明。

六是把握好乡镇概况记述的度县志建置设镇、街、乡(场)概述(或称简介),为首轮志书普遍做法,乡镇概况应记述状况而不是工作情况。主要记述各镇、街、乡、农(林)场的位置、面积、耕地、人口、物产、交通。对于重要的集镇、关隘、要塞也作简要介绍。第二轮志书的乡镇概况大多偏长,有的近万字。篇幅过长的主要原因还是失之于面面俱到,固然乡镇建设在经济社会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但在分志中从全县角度对相关情况已有系统记述,没有必要对乡镇详细分述。乡镇的一些工作、活动过程的记述更不必要,如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多少场联欢活动、爱国卫生运动组织多少次卫生突击,清扫多少垃圾。总之,确定基本要素要严格,突出本地状况的特点。首轮志书将乡镇概况纳入建置志,主要从建置区划角度记述,也涉及区划之外情况简介。第二轮志书建置志记述乡镇情况,篇幅有扩大的趋势,往往是小而全。建置志位于志书开头,未及本级区划各方面情况就先说下一层级各方面情况,有颠倒主次之感。因此,有的志书将乡镇概况安排在志书结尾,文字可稍长些,但仍然需要处理好与正文的交叉关系。此类概述,应做到精炼扼要,不宜太长,以免喧宾夺主,并要注意突出特色。《揭阳县志》“地理篇·城镇章”:“曲溪镇位于县城东面9公里处,官汕公路横穿过境,又是庵曲、埔曲公路的起点和终点。榕江支流北河自西向东流经南部,水陆交通便利。镇境西邻揭阳糖厂,北连广美村,东接诸美、庵边村,南靠北河,面积0.6平方公里,人口共5643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977人,为曲溪区公所驻地。清代末年,这里只有3庙1祠和几十间低窄房屋,四邻乡民常挑农产品至此买卖。民国4年(1915),当地士绅发起兴建集市,初时沿溪只建一条小街和妈宫前2条小横街,并建有一门,上书'梅溪市’,定农历每旬三、六、九日为圩期,开市初,只有三四十间小店铺及几个地摊,经营一些小日用品、小五金、小农具及山货。当时梅西乡公所于此设址。抗日战争时期,汕头、潮安等地商人相继避难来此,兼营商业,加之当地土特产丰富,制糖业较盛,商业贸易日旺。1949年解放后,成立曲溪市人民政府。1950年,改市为镇,下设居民委员会。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市场日趋繁荣,圩日赶集人数多达1万人左右,成交金额2万多元。随着经济的发展,1985年,市区已扩建、改建商铺楼房300多间,新建营业市亭6座,计800平方米;拓宽溪□(左右结构“土”加“乾”)、东路2条街道,增建新码头一座,可泊300吨货轮。市区聚落呈'吕’字形式。此外,居民还在镇南自建住宅400多间。”[9]用500余字对曲溪镇历史与现状基本情况记述特色鲜明,发展脉络清晰。有的志书设有“历史乡名对照表”、“自然村名、姓氏一览表”,颇具资料价值。

七、属于本志记述时限内的当代建置变更情况,应作为记述重点,变更时间应准确。对于一些准行政区划,例如现在一些地方设置的在很大程度上行使行政管理权而又未经规范程序批准的管理区、开发区,不宜与正式的行政区划并列记述。作为存史,不妨附录。

八、对于有争议或经过勘界的政区边界,应按客观史实予以记述。

 自然环境门类的编写

自然环境门类不仅为各个专志提供环境基础,更是志书记述地情的基本要素之一。这一门类的名称,在首轮修志中曾经有过“自然地理”、“地理环境”、“自然环境”等不同标题,首轮修志后期的志书,大多采用“自然环境”的提法。1993年出版的《方志学》(黄苇等著)采用的是“地理篇”的提法,而2005年出版的《中国现代方志学》(曹子西、朱明德主编)采用的是“自然环境志”的提法,反映了这一变化。这一门类主要包括地质(岩石、地层、构造)、地貌(除了地表形态还有一些地形组合特征如丹霞地貌、喀斯特地貌等内容)、气候(气候区划、气温、地温、降水、湿度、风、日照)、水文(陆地水文、海洋水文)土壤、物候、自然资源、自然灾害等,部份志书还加上环境保护(这一内容有的放在城乡建设中)。

第二轮修志启动时,动议续志不再设自然环境门类者不在少数。其理由是:“自然现象的变化是极其缓慢的,不要说十几二十年,即使百年、千年也少有明显变化。因此,首届志书已有详细记载,续修时亦无必要再作重复,故不再设'自然环境志’,也是可行的。但其中有些自然现象如水、旱、虫、风、震等灾害是经常可能发生的,特别是水、旱二灾更为常见。自然灾害与农业生产关系甚为密切,可在'农业志’中加以记述。还有一些情况如乱砍滥伐森林、破坏植被而带来的土壤变化、气候异常、雨量减少等,可视情况而分别在农业或林业部类下记述”。[10]相反的意见则认为:自然环境是人们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自然环境和区域内经济环境是密不可分的,续志必须全面纪实区域内的自然环境;续志独立成书,要全面记述断限内一方地情之全貌,不可不记区域内自然环境;自然环境是在不断演变的,科学的态度是将断限内的自然环境要素全面真实地收录入志,不要以变化大小定取舍;前志《自然环境》篇的错漏需要续志纠正和补遗。[11]自然环境是“静态”或“变化不大”说的误导,障碍了我们对续志记述自然环境内容的必要性及丰富性的认识。自然环境变化固然有海陆升迁、地壳升降此类不易觉察的,但地貌变化也有明显的,如海岸侵蚀和堆积引起海岸线后退和延伸;河流摆动造成侵蚀、淤积;黄土地貌区疏散岩层崩埸,在局部地区也有剧变的地震、山崩、海啸、山体滑坡、泥石流、洪水、干旱、冰雹等。还有另一类是由于人类生产、生活活动引起的自然环境变化。更不要说填海造田、筑堤拦河之类的大动作。城市志的自然环境属于次生自然环境,应该注重人为影响。《广州市天河区志(1991~2000年)》记述河涌时,重点记述十年中的整治,以及由于城市发展,河涌变窄,河水污浊、支流断流、湖泊缩小、池塘填平的状况。[12]这些变化是续志自然环境的记述重点。改革开放以来,为了适应经济建设高速发展需要而进行的与自然环境各要素密切相关的区域调查研究,诸如各种地质普查、水文地质及工程地质调查、矿产资源调查、断裂带调查与地震区划、区域地貌调查、农业地貌调查、土壤普查、近海海洋调查、海岸带调查、港湾调查等等,续志应充分收集这些资料,以最新的调查研究成果更新首轮志书的内容,以全新的资料反映这一时代断面的时代特色和地域特色。[13]这也是续志自然环境志的记述重点。

自然环境门类的记述,记述是否全面与详略不同,对篇幅有很大影响,以“气候”为例。《佛山市志》《潮州市志》两志的全志篇幅接近,[14]《佛山市志》“气候”节不设目,仅记述四季气候特点,不到2页。《潮州市志》“气候”章包括日照、热量、雨量、风力风向、蒸发量、雷暴、雾霜冰七节,节以下还有年日照时数及百分率、月日照时数及百分率、年太阳总辐射量、月太阳总辐射量、年月太阳生理辐射量、气温、无霜期、年降雨量及其变率、月降雨量、年月降雨日、年月相对湿度、雨季、年月平均风速、各月最大风速及其风向、各风向最大风速、各月最多风向及频率、四季风向频率、全年各风向平均频率、各月大于或等于8级风出现日数等目,共36页。自然环境门类的谋篇布局,必须熟悉本地区基本概况和主要特点,全面记述,突出重点,重视对地方特种资源记述地处新丰江水电站的河源县,县志地质章加大对当地地震趋势及地震影响的记述,这些记述具有更高的存史价值和使用价值。

自然环境门类是志书各门类中涉及自然科学学科最多的部类,地理、地质、地貌、地震、气象、气候、物候、水文、海洋、植物、动物、矿物、土壤、植被、环境保护等等,要注意两个现象。一是分类不当的现象。分法不科学会造成不当交叉。如《信宜县志》将植物分为食用植物、工业原料植物、树木、竹类、药用植物、观赏植物、草类、珍优稀品种,[15]列于树木中的橡胶更是工业原料植物。《紫金县志》将野生动物分为兽类、禽类、鱼类、爬行类、两栖类、环节动物、节肢动物,[16]分类标准不一。寻求较为科学而又适合修志实践的分类模式规范很有必要。二是教科书式的现象。《广州市白云区志》地质设“地壳演化特征”目,记述从上元古界震旦系(距今约6.27亿年)至第三纪时期南海海盆、珠江口大陆斜坡的形成,[17]记述面过广。以史入志是体裁不当的一种表现,如有的志书在“地质”章设“地质发展史”、“地质发展史概况”、“地质史”,均应改为“地质发育概况”。自然环境门类的设置及记述,既要注意吸收各学科的分类模式及新的分类成果,又必须分析修志实践的自身分类特点,修志专业人员与专业科技人员要共同合作,规范对自然环境门类的记述要素、称法,从用志角度考虑记述的详略取舍。

人口门类的编写

自古至今,人口均是志书的重要组成部分。旧志设有户口志,记述一地人口历史与现状。“户”与“口”的统计数字,是官方征收赋税、摊派徭役、征集兵源的基础统计,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民国修志,也将记述户口盛衰列为记述民事之首位。新中国对户口加强了管理,后来又将人口管理与计划生育管理联为一体。人口是地情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人口统计关系到对地方资源的分配、就业安排、文化教育卫生各项社会事业的配套决策的科学性、可持续性,至关重要。

人口志的归属,大致有几种模式。一是归属自然部类(或称地理环境部类),主要理由出于人口在地情中的重要性;二是归属社会部类,其理由在考虑人的基本属性是社会属性,人口状况体现出社会发展变化的状态;三是将人口的自然属性内容归入自然部类,社会属性内容归入社会部类。这三种模式各有其合理性,各地处理不一。

人口基本情况是人口志的基本内容,大体包括概述、人口规模、人口构成、人口素质、人口管理及政策、计划生育等。具体内容可以为:

概述。纵述一地历代人口数量(包括户数、人口总量等)增减历程及变化较大的重要时期的变化数量及增长率,人口分布及人口结构(以婴儿死亡率和人口期望寿命为体现的身体素质、以文化程度为体现的文化素质、以民族数及民族人口为内容的民族成分)的变化趋势、较大变化及背景原因;地方人口管理政策及重大措施。

人口规模。记人口数量总量及各年度总数;人口变动,其中自然变动含人口出生状况、死亡状况、自然增长人数及自然增长率等,注意记述人口出生与死亡较大变化的背景原因;机械变动指人口在空间位置的移动,反映人口的迁入、迁出,对于大的人口迁移活动,应详细记载;应记述流动人口的总量变动以及相关的社会、经济构成(流动人口滞留时间、居住地分布、性别比例、文化程度构成、年龄构成、原来职业成分、流动后从事工作)的抽样调查结果;人口分布与密度,按照一地自然区域、行政区划、城市和农村的不同情况,记述人口的分布和密度,以展示由于自然环境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地区差异性而形成的人口分布的不平衡状况。

人口构成。记性别构成,包括各个年度的总人口性别比、出生及死亡人口性别比、分年龄性别比、职业与文化程度人口性别比。其中有的项目如分年龄性别比、职业与文化程度人口性别比难以掌握每年数字,可采用人口普查数字;年龄构成,按老年人口(65岁以上)、少儿人口(0~14岁)、及两者之间的人口(15~64岁)分类记述各年度各占人口总数百分比统计数,此外,还按年度记人口年龄中位数(也称“中位年龄”)以显示老年化进程;城乡人口构成;农业与非农业人口构成;民族构成,记民族成分构成及个数、各族人数的变化及分布情况。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自治地区及人数较多、影响较大地区的少数民族状况,另设民族志记述。

人口素质。记述身体素质,包括婴儿体重、幼儿身高体重,青少年身高体重数字;人口膳食营养,对不同工种、不同年龄人群的膳食构成和营养状况即在全年不同季节里人均每天摄取的蛋白质(日//克)和热量(日//千卡)调查,通常由卫生、教育等相关部门组织进行;文化素质,文盲与半文盲人口占总人口比重,历年学龄儿童入学率、每万人拥有在校学生总人数及其中大、中、小学生人数,大、中、小学程度人口人数,每万人中拥有大、中、小学文化程度人数结构比例;期望寿命,记人口平均预期寿命和婴儿死亡率;劳动力人口构成,包括职业构成、产业构成、负担系数。不同时期有不同的统计分类,只能按各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记述;残疾人口,记述人口“先天异形”人数、成因调查情况及病残人口的人数成因调查情况。

人口管理及政策,包括户籍管理(户籍制度、户口登记管理、户口迁移管理、实施居民身份证制度等的制度内容及涉及情况);流动管理(对外来流动人口管理政策及相关措施及落实情况)。

人口普查记开展普查的时间表、做法、普查项目及成果汇总情况。

计划生育应记机构(领导机构、办事机构和基层工作机构等管理机构,计划生育指导所、药具管理站、生育服务站所等事业单位,计划生育协会、人口学会等群众团体等的基本情况);政策(相关政策法规的制定及内容、奖罚措施的制定及实施情况);措施(开展节育手术、节育技术管理,避孕药具生产及供应品种、使用和管理,节育和避孕科研情况和成果);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宣传活动,专兼职干部培训、各种形式的基础知识教育情况);计划统计(人口自然增长计划制订、管理及完成情况,统计制度及管理情况)。

编写人口基本状况应注意的问题:一是应掌握和借重人口学的基本知识,包括人口统计学、人口社会学、人口经济学、人口地理学等分支学科,提高人口志记述的科学性;二是记述方式重在采用数据,尽量通过量化反映人口变化,不必顾虑统计表格占篇幅比例与志书其他部分不同,并注意文表尽可能不重复;三是应采用人口普查统计方法和按统计口径规范编写,为人口研究提供科学数据;四是要详独略同,突出本地人口的地方特点;六是要注意志书和人口普查报告的分析不同,坚持述而不议的原则,不宜对未来作预测或建议。

由于社会学学科发展的影响,使得人口记述趋向复杂性,首轮志书对人口布局以及人口中的婚姻、家庭、人口素质、民族、姓氏、宗族等问题的具体记述,都有多种模式。姓氏、婚姻与家庭都是社会的重要组成因素,其内容相当丰富,也有志书独立设志。少数民族聚居人数众多的地方,也可以设民族志。首轮修志,有的志书将计划生育置于卫生门类之中,从计划生育对人口增长控制的关系看,还是放在人口志为宜。一般而言,人口志的主要内容为人口情况、婚姻家庭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氏族。记民族情况,简者仅在人口构成中记述,详者独立设志,置于社会部类中。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以婚姻关系为基础,以血缘关系(包括收养关系)为纽带,共同生活的最为普遍的社会组织形式。婚姻关系、家庭结构、家庭生活涉及到社会制度、伦理意识、经济水平、生活方式、社会风气、老人赡养、儿童教育、邻里关系、社区建设以及社会的许多热点、难点问题(未婚同居与试婚、家庭暴力、离婚率上升与单亲家庭、再婚家庭问题、独生子女教育、人口结构老龄化),因此,志书记述社会的现状,应该记述本地区居民的婚姻状况、家庭人口规模及经济、文化生活,婚姻、家庭观念与状态的变化,反映出婚姻、家庭随着社会的演进而出现的变化,这不仅有助于研究者了解这一时期的社会变化,而且有助于各级领导部门了解家庭生活状况,调适婚姻、家庭法规制度,指导家庭文明建设。

姓氏与家族渊源有着直接的关系,是中国宗族血统关系的特种徽标。姓氏是研究中华民族的源头、迁徙、流变,研究民族分化、融合的重要依据,是人类学、社会学、民俗学、历史学研究的一个重要领域。姓氏群体遗传学对姓氏基因的研究成果,可以为医疗提供有价值的线索。在现代中国社会,姓氏仍继续延续着,并且在社会生活中起着一定的作用,例如姓氏、宗族在农村的观念形态及社会制度中仍有着不同程度的影响。志书记述姓氏,有着重要的地情价值。


注释:

[1]陈泽泓:《关于志书部类的思考——以广东省首轮93部县区志为例》,《中国地方志》2010年第10期。

[2]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编:《中国方志通鉴》980页,方志出版社2010年版。

[3]《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5年版5364页。

[4]《现代汉语词典》(第五版),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1870页。

[5]黄苇主编:《中国地方志辞典》,黄山书社1986年版第408页。

[6]依据1998114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治组织,因此,行政村不属于行政区划单位。

[7]《增城县志》“建置区划”卷(广东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48页。

[8]《始兴县志》“地理卷·建置与行政区划章”(广东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3738页。

[9]《揭阳县志》(广东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74页。

[10]孔令士:《关于续修县(市)志的体裁变革与专志的设置问题》,《中国地方志》1997年第二期。

[11]胡浩泉、唐雅芝:《续修市县志应设〈自然环境〉篇》,《中国地方志》2001年第1~2期。

[12]天河区志办:《天河区续志与前志关系的编写原则和实例》,《中国地方志》2005年第5期。

[13]苗丰麟:《关于续修自然地理志编纂的几个问题》,《中国地方志》2004年第1期。

[14]《佛山市志》,1995年广东人民出版社版;《潮州市志》,1995年广东人民出版社版。

[15]《信宜县志》第206207页,广东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

[16]《紫金县志》第137138页,广东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17]《广州市白云区志》广东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6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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