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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下的轮机管理(二): 主机失控、机舱失电

 毋忘在莒 2022-10-02 发布于江苏

一、主机失灵时的应急措施

主机发生突然故障时,要采取正确的操作和安全措施,以保证船舶、主机和人身安全。

1,当机械设备发生故障不能执行驾驶台命令时,轮机长应立即通知驾驶员报告船长,并将故障情况记载于轮机日志。如需停车,应先征得船长同意,但是发生人身事故及重要机件损坏等严重威胁主机安全的紧急情况时,轮机长可先停车,然后报告船长。

2,在接到船长命令时,如发现执行该项命令,将引起机电设备损坏,轮机长应将可能引起的后果告之船长,然后按照船长经过考虑后的指示进行。轮机长应将上述情况详细记入轮机日志。船长也应将经过情况记入航海日志。

3,在柴油机运转中,出现下列情况应立即停车:

柴油机运转已危机人身安全时;

滑油、燃油管系破裂,大量油类外泄,造成严重污染及危机柴油机安全时;

曲拐箱、扫气箱爆炸时;

确认柴油机运转将引起重大事故时;

4,主机停车后应合上转车机进行转车,冷却与滑油系统继续运转进行冷却。

5,停车后15分钟,待曲拐箱温度下降后方可小心的打开曲拐箱道门,认真进行检查。


二、机舱突然失电

在航行中,突然发生发电机跳电故障时,造成全船失电,船舶将因此失去控制,因此必须根据不同情况采取正确果断的措施以避免由此产生的其他重大事故。

1,船舶在海上航行,副机发生故障或跳电时,应立即电告驾驶台,然后迅速启动备用发电机,尽快恢复供电。如果备用发电机不能启动,应急发电机启动后,首先给导航设备和舵机供电。在恢复正常供电后,再启动为主机服务的各电动泵,然后再启动主机。

2,船舶在狭窄水道或进、出港航行,副机发生故障或跳电时,应迅速启动备用发电机尽快恢复供电,同时通知驾驶台。在应急处理过程中必须有人坚守主机操纵台,随时与驾驶台联系。在狭窄水道或进、出港时为了尽量避免紧张局面,确保安全,必须应增开一台发电机并联运行。如果单机跳电,应迅速调整负荷,保证主机安全运行。

3,船舶处在系泊状态,副机发生故障跳电时,应先启动备用发电机,恢复正常供电后,再分析检查故障原因并予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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