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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午至戊戌前议改武科探析

 文化龙乡 2022-10-03 发布于河南
      清代科举分文、武两类,武科举制度起于顺治朝,其规章历经变革,于道光朝完备①。清朝一直把武科作为取士、武人进身一途,主要与军事制度相联系②。自鸦片战争以后,清朝在军事上对列国一直处于下风,时人被迫接纳西方军事知识③。另一方面,内乱频繁,原有军事制度难于招架。因此关于军制的改革意见与政举相继而出。而与之关联的武科制度,也成了改弦更张的对象。      围绕兵制革新,清朝在鸦片战争后已政令频出。然而事关武科改革却鲜有意见,一直未有实质性进展。直至甲午战争才打破僵局。此役战败使国人震动,认识到变革之重要。于是朝野上下将目光聚焦于自强维新。面对新旧问题,时人希冀以变通武科作为解决途径之一。      学界以往对晚清武科的研究,偏重归纳其废止的因素,对改革进程及关联面向则关注不够,尤其是议改武科的阶段性特征与人事脉络,还缺乏梳理④。甲午至戊戌前的武科改制议论,以振兴武备为宗旨。虽然其中方案各异,但皆遭遇现行制度的掣肘。时人对此力求化解却被文科举抽薪止沸。这一过程恰是晚清武科改制承上启下之节点。厘清其中脉络,有助于了解武科举变革问题与纠结,并深入探究清廷最终废除武科举的选择。



      一、甲午之前武科举议改概况      论及武科改制,需明晰其考试规制与制度关联。清朝武科“设科取士文武并重”⑤,因而考试规制皆与文科举对应。层级从下到上有:武童试、乡试、会试、殿试。考生功名依次为:武生员(秀才)、举人、进士(会试录取后进行殿试,按成绩排名赐武进士及第、武进士出身、同武进士出身,皆为进士)。考试内容主要分为外场和内场。其中外场有三场,头两场为步射与骑射,以中靶数目来评定优劣;第三场是技勇,内容为拉弓、舞刀、举石三项。外场合格后才准入内场。内场为默写武经七书中的百余字,无错误即为合格。考试取中标准以外场为重⑥。      清朝设立武科,与其军事制度息息相关。清朝正规军队分为八旗与绿营,其中八旗又分为满洲、蒙古及汉军三类。武科与军队的关系主要体现在:以考生来源论,从武科乡试往下,八旗、绿营出身人员均有资格参加相应层级的考试⑦;以进身而言,八旗除满洲、蒙古未有明确要求职官授予必须武科出身外,汉军武举往往授予步军统领衙门下门千总一职⑧。而武科相应的主要进身之阶还是绿营职官。其中武进士除三甲内挑选若干为侍卫外⑨,其余分授营、卫守备。武举则拣选一、二等授千总,也可以担任兵部差官。此外,不论武进士还是武举,皆可充任提塘⑩。因此士子考取武科一旦得官,便可进入武官系统升转,为朝廷所用,正所谓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值得强调的是,尽管军队是获取武科功名者的重要出路,武科却非军官任职的唯一出身。换言之,并非所有获得武科功名的士子都能谋求到武职(11),相当一部分武科士子仍是布衣。      自鸦片战争开始,清廷内外交困。在内外战争中,清朝于武器、兵制、作战方式等方面暴露出严重问题,原已弊病百出的绿营,更是雪上加霜,不堪一击(12)。不少有识之士为此提出军事改革,武科制度因而受到关注。其中有影响的议论为:两广总督祁在1842年上奏请求武科加试策论(13),魏源在《海国图志》中建议武试增设水师科(14),延平知府徐鼒在1859年上书福建巡抚建议武场加试火器(15),冯桂芬在《校邠庐抗议》中要求停武试(16),两江总督沈葆桢在1878年上奏请停武闱(17)。      上述武科改革方案中,祁主在思变,不过其策问设计依旧老生常谈,未能切中时弊。魏源意在改革海防,欲将西艺引入武试。徐鼒见火器之利,想借武科以推广,为应对内乱而急中求变。冯桂芬痛定思痛,停武试但不废功名,实为化繁为简,增加科名以鼓励应试,以此整顿兵制。至于沈葆桢虽以节省开支为由,根源却在军制变动对武科的冲击。然而善后办法却过于笼统,清廷又斥其“率改旧章,实属不知大体”(18),方案最终夭折。      尽管这几个方案提出的时间有先后,场景亦不同,却反映出鸦片战争后至甲午战争之前武科改制讨论的基本脉络。因武科革新之议,多由战乱而起,其内容五花八门,主要宗旨却集中于两点:一是希望藉考试规制,加入西方军事技术;二是为适应军制变化而改变武科的进身之阶。以历时发展论:道光时期,朝野已认识到武器不如外洋坚利(19),而开始有武科考试使用新式武器的提议;咸同时期则因勇营对兵制的影响,时人开始关注武科与军制的关系。      虽然晚清武科变革的呼声从未间断,星星之火却未能燎原,恐与前述改革的议论时间相对分散、内容多涉枝节,始终未见有一个考虑周详的全面方案不无关联(20)。另一方面,咸同以降,内忧外患已促使清朝在兵制改革与军器更新方面屡有动作(21),由于武科功名在武官出身中所占比例并非主导(22),故而武科改制进程相对滞缓。然而甲午战争的失败,改变了这一现状,武科改革再上议程。      二、武科归并营制      清军在甲午战争中一败涂地,朝野上下如梦初醒。一时间群情激奋,纷纷建言议事。众人论及丧师辱国,无不言及武备废弛,亟需矫正。综观各论,营制败坏、兵不堪用已是普遍认识。以此为嚆矢,改革武科以整顿营制之说成为一时热点。

      1894年8月29日,时任翰林院检讨的蒯光典向清廷条陈,提出挽回败局的方案。谈到绿营的整顿,他提出“绿营之兵,当概由武生充补”。依据他所陈理由,武科并入绿营可解决其战斗力低下的几个弊病:营伍“虚额”、“克扣”和营官“虐使”;战时“溃散之忧”;目不识丁,无将才造就。反过来可以改正武科“游惰疲软有嗜好”,“武断乡曲”等问题(23)。

      蒯光典欲整顿绿营以重振军威。但自咸同以来,清廷已试图改造绿营,可是多种努力都收效甚微(24)。想凭借武科毕其功于一役,恐怕难以做到。况且清廷对于将武科归入绿营早有讨论并给予否定,再推行强制入伍势必招致物议(25)。

      改革绿营未行,招募之法却兴。战争之际清廷命令各省督抚置办防务,封疆大吏则募勇以应付(26)。其中便有专招武科者。江西巡抚德馨借武乡试之机,出牌示招募汇聚省城之武生,“有愿意从戎行间效力者,准赴中军衙门报名”,意在“新立一军专练炮队以备缓急”。然武科所习并无炮事,还需重新训练。但德馨以“尔诸生肄习弓矢有年,一旦改用火器,以挽强命中之能,当收事半功倍之效,其事虽异,其用则同”为由回应,略显牵强。媒体评论则一语道破天机,认为此举是为改革兵勇积弊,“化无用为有用”,“较之招市井无赖,仓卒成军,不暇训练者,固有霄壤之殊矣”(27)。

      舆论涉及晚清募勇问题非一时兴起。清朝以绿营作战时,遇抽调不及皆募勇以应对。而咸同时期绿营的溃败更促使募勇专成一军,名噪一时如湘、淮等军(28)。此次办理防务,各省督抚依然行募勇办法,如张之洞便试图招募盐枭入伍(29)。而其中不同则在于招募的对象。

      此次招募武科士子,本为战时策略,报纸却赞赏有加。究其原因,主要是解决了两个问题:一是既往募勇来源太杂,难以整肃军队,士兵素质与作战能力无从提高,甚至有招募乞丐、樵夫为兵丁的情况(30)。而专招武科既可以避免“拉杂成军,四出滋扰”,另一方面又可以避免人力资源的浪费,藉此解决武科士子“不能为国家御患”,反而危害地方安靖的问题(31)。德馨此举可谓无心插柳柳成荫,之后舆论竟然据此发展为改革武科的方案,即以武科士子编成营伍(32),与蒯光典提议相类,只是前者侧重改绿营,后者侧重建新军。

      无论是朝中大臣还是民间舆论,甲午后都有以武科变营制的倾向。但从议论到落实,牵涉甚多,尤其是涉及到绿营、勇营的体制变更,很难一蹴而就,想借武科双管齐下,还欠周全计划。此时主政者更多考虑练新军以救急(33),首倡督抚也无推行之力(34)。武科改制尚未提上议事日程。

      三、改革科目与窒碍

      甲午战争中,西方军事技术应用在战场上的效果非常明显:一是武器装备;二是将领素质。两军对垒,高下立判(35)。因而在战后时人有将西方军事技艺纳入武科考试之议,随之也引出相应问题。

      1894年末,户部主事唐文治奏陈改革方案以求扭转危局。其中认为武科应“改弓矢为枪炮,易刀石以戈矛”。不过他以为仅此一项“诚不如学习洋务之为亟”,又提议“武科与学堂分则二者俱归于虚名,合则二者均裨于实用”,希望广设武备学堂,“无论武生武举均得肄业其中”,“除乡试会试中式外,许以随时保举拨入军营”(36)。

      依唐文治的设想,考选出来的人既能使用新式武器,又能学到西式战法,一举两得。虽然他针对的则是火器不足、招募兵源的问题,立意与变营制之论殊途同归,却多了育才方面的考量,显然用意更深。

      1895年4月21日,江苏布政司邓华熙将郑观应所著《盛世危言》呈给光绪帝。郑氏办理洋务多年,自然希望按西法改造武科。他计划将原来武科的内外二场,改为三场:“一试能明战守之宜,应变之方,深知地理险阻设伏应敌者。二试能施放火器,命中及远,驾驶船舶,深知水道者。三试制造机器,建筑营垒炮台,善造战守攻诸具者。”(37)郑观应的方案较详细地规定了武科考试西艺的内容。然而依照他的计划,武试士子需同时具备作战技能、水陆战法以及军器制造等多种专门知识。就现实而言,这显然有些苛求,考生一时恐难以企及。

      另外一些方案更强调武科考试的武器革新。1895年7月21日,左庶子戴鸿慈条陈改革意见。他认为武科“拟请马、步、射一场谨遵旧制,弓、刀、石一场改用演枪,默武经一场改作武论”(38)。

      无独有偶,1895年7月22日,出使俄国的王之春,亲历外情,向清廷条陈八项改革措施。他建议武科“将步箭一场改试枪炮,马射改试马枪”,“是一邑之中有数百人应试者,即隐寓数百洋枪队也,暗中收效实无涯涘”,“取定之后,即应派入营汛充当弁勇将倅,以次升补,则所用皆其所习,可并收人才之效矣”(39)。王之春的办法实有一石二鸟之效:武科考试枪炮,未取得功名者成为优质兵源;考中功名者则充实军营。随后在11月14日,御史孙赋谦也条陈变通武场考试,要求改弓刀石用枪炮(40)。

      由此可见,虽然使用枪炮考试的大方向一致,但是朝中大臣在具体方案上各执一词。此外,他们之所以未提及增加西方战术、战法等内容,恐怕是预见到改革的困难而选择放弃(41)。另一方面,正当武科改制众说纷纭之际,部分督抚站出来反对武科改用枪炮,引发了改革的争议。

      1895年8月1日,浙江巡抚廖寿丰在回复上谕时表达了自己的担心,认为武科“改试枪炮,然聚各省犷悍之徒蓄军火演习枪炮,岂非隐患”(42)。而甘肃新疆巡抚陶模亦坚决反对。他在同年先上奏说道:“旧有武科得人本少,若辈恃有顶戴往往武断乡曲,转难约束,傥谓弓矢无益而改习火器,则家家可置枪炮,流弊尤甚。”(43)在之后的奏折中又强调:“旧例武科无裨军事,徒害乡闾……断不可改习火器,致滋流弊……今议者欲改试枪炮,势必家置火器,后患更难设想。”(44)

      督抚们的担忧在于倘若枪炮用于武科考试,会导致武器流入民间,成为社会治安的隐患。更为糟糕的是,在当时舆论中武科士子多扰乱社会秩序,是不安定因素和官府治理的难题(45)。这部分人若持有武器会加剧督抚们的担忧。

      随后清廷也对此表态,上谕令兵部讨论孙赋谦的奏折。兵部“引严禁私藏火药之例”将其驳回(46)。清朝确有禁止民间私藏火器的成例(47)。另外武科使用火器的议论可追溯至乾隆年间,当时大臣高晋上奏请将武科舞刀一项改为鸟枪,乾隆皇帝驳斥了这一想法,认为鸟枪“原系制胜要器,而民间断不宜演习多藏”,武科若改用鸟枪,“应禁之火药铅丸,俱难禁民间私相售卖”,并以为鸟枪习者众多,“于事实为有碍”(48)。乾隆皇帝是要防止民间使用火器以保持武力统治的优势,与此相比,武科是否改试也就无足轻重了。这两个则例成为当局否定提议的依据,而督抚们的回应也正中清廷下怀。

      然而时过境迁,成案适用的背景已经发生了变化,再因循守旧显然难以维持。因而孙赋谦在1896年12月8日再次上奏,请求武科停弓刀石,改洋枪、洋炮。针对禁止民间私藏火器,他指出:“今日洋枪盛行,民间处处皆有,名虽禁实不能禁。”又举例广东械斗时使用各种火炮,官员不能管理(49)。而当时民间私有火器的情况确实非常普遍(50)。依孙赋谦的说法,清廷禁止民间私藏火器的法令已成一纸空文,所以不准武科改用枪炮也是自欺欺人。

      即便如此,主政者依然坚持“士子演习火器有干禁例,格不行”(51),无异于否定现有武科改革方案。另一方面,清朝自淮军开始就在逐步推行新式武器并建立了相应的军工厂(52),推行新武器的意愿已不言而喻。因而当权者大概也清楚武科沿用旧制不合时宜,但还是不愿改用枪炮,估计抝于武器还无妥善管理办法。因此这一问题已成为武科改革的窒碍,如何解决还需时人进一步探索。

      四、改武科与停武科

      正当武科考试改革遇到维持朝廷安定的困境时,被时人比附为西方军事体系一部分的武备学堂,再次受到重视并被广泛讨论(53)。于是时人另辟蹊径,绕开改革考试内容的纠结,尝试用武备学堂来解决武科改制。

      1895年3月26日,翰林院侍读文廷式上奏,认为日本在军事上的胜利,是因其将士都出自学校,因此要求“开学校以讲武”,同时提到“武进士、举人、生员,皆年富力强,尤宜教以战阵,以资捍卫”,“似亦国家长养人材之一道也”(54)。文廷式意识到西方兵学需要有相对应的育才机构,因而建议与武科合二为一,达到培养将才的目的。不过此举并未引起清廷重视(55)。

      此外郑观应考虑周全,还准备了一套武科改革方案。他认为武科士子当在学堂考取功名,“县试小学堂,考列上等者为秀才,贡之于省。省试中书院,考列上等者为举人,贡之于京师。京都大书院考列上等者为进士”。而考试标准是“精于制造”、“熟识驾驶”、“能施火器”(56)。郑观应实质上将武科归于学堂之中。

      之后设置武备学堂的呼声与日俱增。1895年6月9日,顺天府尹胡燏棻上奏请求变法自强。在培养军官的问题上,他认为:“先在直省设立武备学堂,行取各州县武生武举考其汉文通顺,年力精壮者,选令入塾,给以养瞻……则将才辈出,不患有兵而无官。”(57)

      起初以武备学堂改武科的方案只是强调其教育功能,然而随着科目改革面临阻碍,时人开始留意到武备学堂的管理功能。反对武科改试枪炮的廖寿丰,注意到武备学堂可以作为约束武科士子的手段。他认为“宜仿西人之制,广设学堂”,让武科人员到学堂学习,“仍由考官按试拔取,庶可以收实效”(58),同时可以避免因武器管理不严造成的社会问题。

      舆论也看到了这点,甚至规划了武备学堂从设立到办学的简易流程。如资金“先自捐廉以为倡始”,学员“择邑中考试武科生童一月两试”,学习“坐作进退之方,步伐止齐之法”,“演放枪炮,打靶射鹄命中及远”。至于设学堂的预期效果“可保卫地方”,“寄干城腹心之选,可收实效,兼可清伏莽之源,而弭无形之患”(59)。

      随后有目光敏锐者点出武备学堂可以解决武科改制的枪炮问题。1897年,唐才常在《兵学馀谭》中,提到孙赋谦改制武科建议被驳回。他肯定清廷的做法谓“枪炮不得私售,五洲通例,部议自是正论”,而又体恤“第孙御史救时苦心,沉痛迫切,不可无法以权衡之”。唐才常的调和办法是:“在各省各府书院,添设武备学堂。由官购枪炮若干,藏之学堂;于学堂附近,另辟隙地为演习所;枪炮火药毋得越学堂一步。有执枪炮火药游行街衢村落者科以罪。”(60)

      纵观讨论,以武备学堂改武科似可一举解决诸多弊端。最重要的是,武器管理问题可以解决,也为引进西方军事技艺提供了一条途径。至此武科改制或有转机,但停武科争议又起。

      不少设立武备学堂的方案刻意排斥武科士子加入,意在停止武科。同样反对武科改试枪炮的陶模,认为武科士子“草野武夫既乏新书奇器,又不便聚徒讲贯,性情椎鲁,难习韬钤”,坚持武科“急当罢行”(61)。陶模希望设立武备学堂及相关的功名,但将武科士子排除在外,实际上是以武备学堂取代武科。但他并没有解决停止考试后的善后问题,方案显得考虑不周。

      舆论亦不乏附议者。汪康年于1896年9月7日在《中国自强策》中建议:“停无用之武试,开水陆学堂,令凡能武事者,不舆齐民齿,则人竞于武矣,精选厚其饷,严教而重于防。”(62)《知新报》撰文言:“夫弓刀石之武科……甚至堂堂主帅,而已之为官衔,尚不能认,然则安能望其读兵法之书,并各国之书哉,故中国宜效西法,各省遍设武备学堂,以培养将才,决不可缓。”(63)其中虽然没有提及停武科,却已点明武科士子无法学习西方武学。而设立武备学堂摒弃武科之意自明。

      康有为的弟子王觉任提出增广同文馆章程,希望同文馆能教授更多西学知识。一方面,他提出同文馆应在行省和州县“推例立学”,并且“以代武科”。另一方面,他认为“枪炮既兴,兵学异古”,“今宜立武备斋”,传授各种西方军事知识(64)。王觉任实质上是把同文馆转变为学堂,并且更为直白地提出同文馆改革后可以取代武科。

      取代武科实际就是停止武科。这类意见的出现,或许和甲午战争后的文科举改革有关。此时众多督抚都在本省推行书院改革,试图仿行西式教育。而在当时对西艺分科模糊的认知之下,不少书院将西方兵学也纳入课程之中(65)。如此设计一方面使得文科囊括了武备学堂,另一方面使得武科改革的必要性受到了质疑。于是停罢武科之议层出不穷。然而论者对武科士子的后续安置问题都未能提及,显然还欠妥当。

      面对武科选择改革还是停止的纠纷,部分督抚采取搁置争议、共同发展的方针来应对。1896年8月9日,张之洞委派王承恩等人筹办湖北武备学堂。他对生源要求是“凡文武生员、贡监、文武候补员弁以及官绅世家子弟”,“惟必须文理明通,身体强壮者”。张之洞认为这样做,“堂内学生将来皆可为科名仕宦中人,无论文武,一登仕途,即可为国家效用,见诸实际”(66)。

      张之洞并未纠结于是否吸收武科士子入学堂,而是提出了新的看法“合文武为一途”(67),吸引各方注意,使之前的争论暂且平息。对于张之洞此举褒贬不一。作为湖北武备学堂委员的姚锡光就指出:“窃谓中国文武分途已久,其文员文生,习气甚深,本不宜于武备,尤不能当学生;而武弁武生,大率粗鄙者流,不堪造就。”(68)他认为现有科举制度下选出的人皆无入学资质。姚锡光曾在北洋武备学堂任事,此评议不失为真知灼见。

      舆论对张之洞文武融合的口号反应良好。报纸评论:“香帅故不分文武,特选精通文理之人入堂肄业,盖欲以文植武之基而思收其速效也,且又知不徒在中学而比于西学相辅相而行”(69)。

      还有言论从制度层面剖析了文武不平衡的原因,鞭辟入里,认为文武两科,“惟考试虽同,而平时教训则异,至教训异而文武微分优绌矣”。由此导致“文者自以为文重而轻视夫武,武者自以为不能与文并重而亦致自轻”,所以“文武分而文教未必日昌,而武备因之日弛”。再指出文武士子平日虽然都有教官管理,但是教官“专为文而设”,武科则无以对应。更不论文科还有书院。武科“国家除考试之外并无培植,一任其乡曲之师承”。结论是“中国人才之少,文与武分”(70)。由此凸显张之洞办学理念之善。不过张之洞此法并未得到一致认同,定为良策还为时尚早。

      从改武科到停武科出现,反映出晚清科举制度以西为师变革中的转型与纠结。正因文、武科举皆需改制,才会有武学堂归属的争论,继而出现改与停两方的博弈。而张之洞的调和办法还处于试验阶段,前途未卜。这导致武科改革方案还不能一锤定音。武科命运何去何从还有待时人询谋谘度。

      甲午战争后,清朝执政方针逐步走向革新,武科改制借此潮流再次发力。类比鸦片战争以来变革武科的声音,甲午至戊戌的讨论更加集中,从官员到舆情都广泛参与,已形成有效驱动力。虽然这一阶段改革的切入点依旧是考试内容与武科进身,但较之前已经拓展并深化。武科纳入兵制,倡议者鼓吹其一石二鸟之效,却忽视晚清军队自身已积重难返,背后盘根错节,非一厢情愿可行。将枪炮等西艺引入武试之说,立意本是大势所趋,怎奈碍于火器管理旧例,一时陷入僵局。化解良策如武科结合武备学堂,不料文科举改革方案,已将办理武备学堂纳入其范畴,颇有釜底抽薪之力,导致武科改制前途未卜。

      甲午至戊戌对武科的议论,已将晚清武科改革推向了一个关节。各种方案的挑选与利弊权衡取舍,显非朝野官绅坐而论道能够解决。惟有清廷中枢的介入,方能引导武科改制进入下一阶段。

      ①樊增祥在光绪八年(1882)湖北武乡试录后叙中记:“历观臣工之章奏,叠经列祖之圣裁,自顺治而科已开,迄道光而法大备。”见樊增祥:《湖北武乡试录叙》(代),《樊山集》第23卷,台北:文海出版社,1978年,第735—737页。

      ②樊增祥在光绪十七年(1891)陕西武乡试录后叙中记:“古今取士非一途,而武居其一,武人进身非一途,而武科居其一。”见樊增祥:《陕西辛卯科武乡录叙》(代),《樊山集》第23卷,第739—740页。

      ③闫俊侠的研究表明,中国吸收西方军事知识并不是从晚清才开始,在明末即出现,但由于清代统治政策的影响,并没有很好发展起来。另外,闫俊侠对晚清西方军事知识的传播情况有详细梳理。参考闫俊侠:《晚清西方兵学译著在中国的传播(1860-1895)》,复旦大学历史系2007年博士学位论文。

      ④上世纪80年代开始,张勇坚、许有根、贾学德、龙炳峰等先后对晚清武科举废止进行过研究。其重点在对几位大臣的变革方案进行解读。其中张勇坚与许有根指出武器革新、军事教育近代化与武科为对应关系,从而导致其被废止。参见张勇坚:《武科的存废与军事教育的近代化》,《复旦学报》1988年第1期;许有根:《清末废武科探因》,《盐城师专学报》1997年第1期。贾学德在此基础上肯定了时人改革武科的努力,提出武科因难以收纳西方武器与战术战略而被废除的观点。参见贾学德:《清代武科举制度的影响及废除》,复旦大学历史系1997年硕士学位论文,第19页。许有根之后又从武科士子危害社会管理的角度,补充了武科举停止的原因。参见许有根:《清末废武科原因再探》,《盐城师专学报》1998年第1期。此后的研究开始注意到武科举改废的过程,参见龙炳峰:《清代武举制度之研究(1644-1901)》,国立台东师范大学体育学系2002年硕士学位论文,第164—184页。另外在相关研究中已有涉及戊戌年武科改制的集中讨论,并在史实上有实质性进展,参见李元鹏:《晚清督抚与社会变革——以1895-1898年初督抚的自强活动为中心》,河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2009年博士学位论文,第138—145页。

      ⑤《钦定武场条例》卷1,故宫博物院编:《钦定科场条例》第3册,海口:海南出版社,2000年,第73页。

      ⑥参见贾学德:《清代武科举制度的影响及废除》,复旦大学历史系1997年硕士学位论文,第3—6页。

      ⑦据《钦定武场条例》,八旗与绿营的兵丁可以参加武童试,而八旗官员和绿营千把总可以参加武乡试。参考:《钦定武场条例》卷8,第214—215、218页,卷10,第255—256、258页。

      ⑧“雍正十年议准,内九门千总,照外七门千总之例,均用汉军武举。”《大清会典事例》卷574《兵部·三十三》,北京:中华书局,1991年,第451页。

      ⑨“雍正五年谕,一甲一名,授为一等侍卫;二名、三名,授为二等侍卫;二甲挑选十名,俱授为三等侍卫;三甲挑选十六名,俱授为蓝翎侍卫。嗣后永为定例。”《大清五朝会典》第6册,卷134,北京:线装书局,2006年,第2143页。

      ⑩参考罗尔纲:《绿营兵志》,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第296页。

      (11)罗尔纲总结绿营选官的四种出身:行伍、世职、武科、荫生。参考罗尔纲:《绿营兵志》,第295页。

      (12)茅海建揭示出清军相对西方落后的表现和原因。王尔敏认为,当时认为绿营制度平时弊端有七点,而在战时又衍生出三个弱点。参考茅海建:《天朝的崩溃——鸦片战争再研究》,北京:三联书店,1995年,第33—47页。王尔敏:《清代勇营制度》,《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第4期,1973年,第12—14页。

      (13)祁:《请推广文武科试疏》,贺长龄、盛康辑:《皇朝经世文正续编》第4册卷66,扬州:广陵书社,2011年,第123—124页。祁上奏时间参考关晓红的研究,关晓红:《晚晴议改科举新探》,《史学月刊》2007年第10期。

      (14)参考魏源:《海国图志》卷2,《魏源全集》第4册,长沙:岳麓书社,2011年,第37页。

      (15)参考徐鼒:《上大府请武场添试火器笺》,贺长龄、盛康辑:《皇朝经世文正续编》第4册卷66,第124页。

      (16)参考冯桂芬:《校邠庐抗议·停武试议》,中国史学会主编:《戊戌变法》第1册,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第24—26页。

      (17)参考沈葆桢:《请停止武闱片》,贺长龄、盛康辑:《皇朝经世文正续编》第4册卷66,第124页。

      (18)《钦定武场条例》卷4,第170页。

      (19)王尔敏统计,中英鸦片战争后,清廷从上至下认为西洋武器优于中国者不在少数。参见王尔敏:《清季兵工业的兴起》,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16—17页。

      (20)与武科改革相对应,文科举的改革,前有严修所提方案较全面具体,后有张之洞、刘坤一的全盘谋划提纲挈领。参见关晓红:《晚清议改科举新探》,《史学月刊》2007年第10期;关晓红:《清季科举改章与停废科举》,《近代史研究》2013年第1期。

      (21)咸同之后兵制改革的史实,罗尔纲与王尔敏分别从绿营和勇营的角度进行了梳理。至于军器更新,王尔敏则从晚清兴办兵工业的角度来说明。参见罗尔纲:《绿营兵志》,第74—86页;王尔敏:《清代勇营制度》,第46—50页;王尔敏:《清季兵工业的兴起》,第30—59页。

      (22)清代武职以行伍出身为正途,科目次之。参见刘子扬:《清代地方官制考》,北京:紫禁城出版社,1988年,第38—39页。

      (23)蒯光典:《吏部尚书麟书等据呈代奏检讨蒯光典条陈时务折》,戚其章主编:《中日战争》第1册,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第159—160页。

      (24)罗尔纲认为清廷在太平天国后努力重建绿营旧制,但效果不佳。参考罗尔纲:《绿营兵志》,第74—86页。

      (25)乾隆朝关于武生是否强制入伍进行约束有过反复讨论,最后以乾隆六十年上谕为定例“朕思武生应科目,是其正途,若令改归营伍,恐非所愿。且伊等居住偏僻,距省会镇营遥远,守候挑补,亦未便强以所难。若谓武生等多致恃符滋事,以之挑补兵丁,方可藉资约束。则文生内亦有恃符滋事之人,断无亦令入伍食粮充当字识之理……嗣后各省武生,如情愿入伍食粮,自应仍旧各听其便。其不愿入伍者,亦不必稍加勉强,以示体恤。”《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311(嘉庆朝),台北:文海出版社,1991年,第3761—3762页。

      (26)光绪二十年七月初一日(1894年8月1日),上谕“倭人渝盟肇衅,无理已极,势难再予以姑容……并著沿江沿海各将军督抚及统兵大臣,整饬戎行”。朱寿朋编,张静庐等校点:《光绪朝东华录》第3册,北京:中华书局,1958年,第3441页。关于布防情况,参考张之洞:《筹备江防折》,赵德馨主编:《张之洞全集》第3册,武汉:武汉出版社,2008年,第195—196页。

      (27)《破格招军》,《申报》1894年12月8日,第2版。

      (28)王尔敏概括了晚清勇营的渊源。参考王尔敏:《清代勇营制度》,第9—15页。

      (29)张之洞与江苏巡抚奎俊商议:“招私枭充营勇,极是救急良策。近日屡有人献此策,正拟电商,今承来示,正与鄙意相合。”张之洞:《致苏州奎抚台》,赵德馨主编:《张之洞全集》第8册,第195页。刘坤一对此做法颇为赞许:“香帅谟猷远大,布置井然,至私贩入伍一层,使千百犷悍之徒,顿归钳制,伏莽既靖,内患自消,在今日最为良策。”刘坤一:《复奎乐峰》,欧阳辅之编:《刘忠诚公(坤一)遗集·书牍》卷11,台北:文海出版社,1968年,第6928页。

      (30)以报道为例:“杭垣每逢新正,丐者之沿门求乞者络绎不绝,今正稀若晨星,仅有老弱妇女以及残疾者,或谓去冬募勇时,少壮都投效所致。”见《乞丐投军》,《申报》1895年2月10日,第2版;“去年因各处招勇巡防,业樵采者大半皆充当勇丁……是以柴价顿涨。”见《苏堤春晓》,《申报》1895年2月13日,第2版。

      (31)《论德中丞破格招军事》,《申报》1894年12月9日,第1版。

      (32)参考《各直省武举武生宜拨充军士议》,《申报》1895年3月12日,第1版。

      (33)1894年11月15日,上谕从汉纳根条陈用西法练军办法,令胡燏棻和其共同筹办,“赶速教练成军”,《军机处电寄胡燏棻谕旨》,中国史学会主编:《中日战争》第3册,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第211页。

      (34)“时江西抚宪特募武生六十名充当亲军护卫小队,上年和议已成,奉部给撤以节饷需,本年又奉部饬裁兵勇,已有成议。抚宪饬小队一并裁撤。”见《丰城剑气》,《申报》1896年5月21日,第1—2版。

      (35)1894年吴汝纶复函陈静潭,比较中日军力,认为日本“切实讲求西人兵法,兵轮多于我,其统领水师将帅皆深明西学”。见《答陈静潭》,吴汝纶:《桐城吴先生全书》,中国史学会主编:《中日战争》第5册,第298页。

      (36)唐文治:《请挽大局以维国运折》,《茹经堂奏疏》卷1,台北:文海出版社,1967年,第36—39页。

      (37)郑观应:《考试上》,夏东元编:《郑观应年谱长编》上卷,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217—219页。此处引用《郑观应年谱长编》,主要因为《盛世危言》编写时间较长,前后版次较多。此时光绪帝收到的可能是1894年宏道堂刻本,或者1895年上海古香阁铅印本,而无论哪个版本,在武科改制内容上并无差别。参考夏东元:《郑观应年谱长编》下卷,第843—844页。

      (38)戴鸿慈:《左庶子戴鸿慈奏为条陈审敌情以固邦交等十二事折》,戚其章主编:《中日战争》第3册,第501页。

      (39)《<使俄草>附录》,王之春著,赵春晨等校:《王之春集》第2册,长沙:岳麓书社,2010年,第836—837页。

      (40)参考朱寿朋编,张静庐等校:《光绪朝东华录》第4册,第3976页。

      (41)鸦片战争后至甲午战争前,朝中屡次讨论文科举引入西学皆未行,可见其施行之难,何况武科举。参见关晓红:《晚清议改科举新探》,《史学月刊》2007年第10期。

      (42)廖寿丰:《时局艰危亟应力图补救敬陈管见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光绪朝朱批奏折》第120辑,北京:中华书局,1996年,第641页。

      (43)陶模:《培养人才勉图补救折》,陶葆廉辑,陆洪涛校:《陶勤肃公(模)奏议》卷3,台北:文海出版社,1970年,第38—39页。

      (44)陶模:《遵旨复奏自强大计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光绪朝朱批奏折》第32辑,北京:中华书局,1995年,第550—552页。

      (45)1895年,江西考试武童,当时报纸对武科人员评价:“近年各属讲武者较昔多至十倍,往往成群结队于临试滋生事端,即能悻博一衿……谋生乏术,窝聚赌娼,扰害市肆,包揽词讼,甚至藐法横行,罪恶多端,不堪指数。”虽然无具体事例所指,但可见武科士子在一些人眼中形象不佳。《豫章试事》,《申报》1895年9月17日,第2版。

      (46)兵部的回复,参考孙赋谦在1897年的奏折。孙赋谦:《御史孙赋谦请武场考试变通旧制折》,毛佩之辑:《变法自强奏议汇编》卷4,台北:文海出版社,1977年,第142页。

      (47)邱捷的研究反映了清朝控制民间火器的情况,参见邱捷:《近代中国民间武器》,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年,第201—202页。

      (48)《清实录》第21册,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977—978页。

      (49)孙赋谦:《御史孙赋谦请武场考试变通旧制折》,毛佩之辑:《变法自强奏议汇编》卷4,第142—143页。时间考订根据《光绪朝东华录》,见朱寿朋编,张静庐等校:《光绪朝东华录》第4册,第3918页。

      (50)邱捷的研究表明,清代自乾隆开始民间就开始私藏、私造火器,并成规模;晚清因社会动荡更加普遍。参考邱捷:《近代中国民间武器》,第7—10、199—207页。

      (51)朱寿朋编,张静庐等校:《光绪朝东华录》第4册,第3995页。

      (52)参考王尔敏:《清季兵工业的兴起》,第105—106页。

      (53)甲午战争之前就有督抚创办武备学堂,不过当时只是为督抚所需而立,并未作为定制推行。参见罗尔纲:《晚清兵志》卷5《军事教育志》,北京:中华书局,1999年,第3—9页。

      (54)文廷式:《请开学校讲习武事片》,汪叔子编:《文廷式集》上册,北京:中华书局,1993年,第57—58页。

      (55)“文廷式封奏……练洋队、练武举、武进士,皆未办。”翁同龢:《随手记》,谢俊美编:《翁同龢集》下册,北京:中华书局,2005年,第1147页。

      (56)这一方案实际是郑观应在之后附加,后在《盛世危言》14卷本可见。郑观应:《考试上》,夏东元编:《郑观应年谱长编》上卷,第218页。

      (57)胡燏棻:《因时变法力图自强谨条陈善后事宜折》,毛佩之辑:《变法自强奏议汇编》卷1,台北:文海出版社,1977年,第27—28页。其中奏折时间参考张海荣:《甲午战后改革大讨论考述》,《历史研究》2010年第4期。

      (58)廖寿丰:《时局艰危亟应力图补救敬陈管见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光绪朝朱批奏折》第120辑,第641页。

      (59)《论各县宜设武备学堂》,《申报》1895年10月7日,第1版。

      (60)唐才常撰,王佩良校:《唐才常集》,长沙:岳麓书社,2010年,第54页。论著时间根据,陈善伟:《唐才常年谱长编》上册,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1990年,第249页。原文连载《湘学报》第416号。

      (61)陶模:《遵旨复奏自强大计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光绪朝朱批奏折》第32辑,第550—552页。

      (62)汪康年:《中国自强策》下,《时务报》第4册,台北:文海出版社,1987年,第209页。

      (63)《日人狂论》,《知新报》第35册,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澳门:澳门基金会,1996年,第398页。

      (64)王觉任:《增广同文馆章程议》,《知新报》第35、36册,第394—395、411—413页。

      (65)此处参考关晓红对甲午战争后的书院改革的梳理,见氏著:《科举停废与近代中国社会》,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第29—34页。

      (66)张之洞:《札道员王承恩等筹办武备学堂》,赵德馨主编:《张之洞全集》第3册,第256—262页。

      (67)张之洞:《设立武备学堂折》,赵德馨主编:《张之洞全集》第3册,第412—413页。

      (68)姚锡光:《江鄂日记》卷4,王凡、汪叔子编:《姚锡光江鄂日记》(外二种),北京:中华书局,2010年,第141页。

      (69)《阅本报纪张香帅武备学堂招考章程示率书其后》,《申报》1896年11月3日,第1版。

      (70)《书鄂督张香帅创设武备学堂续示后》,《申报》1896年12月1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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