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TV“少爷”有偿陪侍女客人期间,强行摸女客人胸部;领班经理也趁机揩油,结果双双被判刑。(案例来源于中国裁判文书网,人名为化名) ——————————————— 20岁的陈帅在北京市朝阳区某KTV做“有偿陪侍”,俗称“少爷”;25岁的张强系该KTV“领班经理”。 2021年7月7日凌晨4时许,从甘肃到北京出差的黄丽(女,31岁)在朋友苗某(女)、冯某(女)的招待下,来到该KTV唱歌喝酒。 期间,冯某叫来三名“少爷”陪她们三人,其中就有陈帅,陪侍的价格是400元每人。 在包房内,陈帅负责陪黄丽唱歌、玩游戏、喝酒。 众人一直玩到早上8时许,苗某、冯某以及陪她们的“少爷”都离开了,只剩下黄丽和陈帅在包房。 两人玩的过程中,陈帅突然强行控制住黄丽的双手,把其按在沙发上,骑到她身上,并用手将她的上衣扒开,用手摸她的胸部,还把她的乳贴也撕了下来。 此时,冯某结完账回到包房,看到两人在撕扯,以为两人闹着玩,就离开了。 这个时候,路过包房门口的张强看到黄丽的胸部露了出来,于是走进包房,说了句“你们玩的挺嗨啊”,然后顺手摸了一下黄丽的胸部,然后就离开了。 过了一会儿,冯某再次进入包房,把黄丽和陈帅拉开了。 黄丽觉得自己受到了猥亵,于是打电话报警。 报警的过程中,张强进行阻止,表示可以谈。黄丽索要10万元赔偿,张强觉得太高,无法接受。 之后,民警将陈帅、张强带至派出所。当天,两人即被派出所羁押,次日被刑事拘留,8月7日,经检察院批准,两人被执行逮捕。 案发后,陈帅、张强的家属各赔偿黄丽人民币1万元,黄丽对二人表示谅解。 ——————————————— 庭审过程中,陈帅当庭认罪认罚,希望从轻处罚。 但张强拒不认罪,辩称,其没有摸黄丽的胸,是听到包房内有人吵架,进去拉架的;其辩护人也认为,张强没有实施猥亵行为,也没有采取强制手段,建议对其宣告无罪。 法院审理后认为,陈帅、张强二人法制观念淡薄,以强制手段猥亵他人,其行为触犯了刑法,已构成强制猥亵罪。 关于张强未使用强制手段进行猥亵的辩护意见,法院认为,该罪中“强制”一词表明猥亵他人的行为是在被害人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或来不及反抗等情况下实施的违背被害人意志的行为。 本案中,张强在黄丽被陈帅双手压制不能反抗的情况下,违背黄丽意志,强行摸黄丽胸部,符合本罪的构成要件,故该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最后,法院以强制猥亵罪,判处陈帅有期徒刑六个月;判处张强拘役四个月。 朋友们,你们对这个案子有什么看法呢?欢迎讨论留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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